王其/驚傳公視「必砍董事名單」

公視新董監事99日周一就要由15位跨黨派審查委員選舉產生,據說,部份委員已經收到一份最少點名要砍掉8人的建議名單。根據看過的委員轉述,應該是不滿文化部幾乎放棄華視未來的提名策略而提出來的删除名單

 

一位執政黨推薦的委員說,他有看過必砍名單的說明,不但對新董事的背景寫得很清楚,還希望審查委員否決最少8人,說得也有些道理。他舉例,內容提到有被提名連任的董事既不了解,更未經初步評估,就主張公視華視的重大設施應合併,最後卻又難以執行,根本不適任董事。也有被提名的董事具政治傾向,公然為特定政治團體拉票,還指控有些標榜社運的董事,對商業電視台及媒體經營都不專業,對新聞、業務亂下指導棋。

 

這份必砍名單內容也批判文化部,提名對華視商業電視台經營不了解的人當公視董監事,會斷送公視子公司華視的前途,並說這份名單根本是「文化部長辦公室的名單」,沒做好溝通。

 

有位曾經當過審查委員的教育界人士認為,文化部這份名單先對華視不尊重,被外界批評後文化部出來說明的理由,又指鹿為馬,搞不清楚公華視董監事會的真正價值。

 

934日外界開始質疑名單鮮少電視媒體人,文化部反駁指出,「依公視法第14條規定,無線及有線廣播電視事業之負責人或其主管級人員,不得擔任公視董事,因此董事候選人提名名單中,不得有無線、有線廣電事業負責人及主管」。

 

他表示,文化部是拿公視法14條出來擋外界攻擊,暗指現職的電視台主管不能當公視董事,根本瞎說,因為「當然是要提名卸任的媒體主管,才能利益迴避。何況,公視20多年來已經培養那麼多管理幹部退休,或是轉任其他領域,難道沒有比現在的董監事提名人優秀的嗎」?這位前委員說,不管民進黨或國民黨執政,都提名過有電視媒體經驗的媒體人當公視董事,這次提名的胡元輝不也是,如果多些「胡元輝們」,外界就不好批評了。

 

再針對華視的未來經營,文化部也補充說明:「依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公視持有華視超過80%股份,待公視董事會組成後,會將依據華視的願景及任務導向,向股東會提出一定比率的董事人選代表,以符合華視未來發展需要,至於人選, 可由組成後的公視董事會進一步討論,不必然為公視董事」。

 

他提醒文化部,扁政府組成第一屆含公視、華視、客家台、原民台的公廣集團,當時對華視的政策就定調了:「為符合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規定,與確保未來公共化的華視能與公共電視基金會作最有效的資源整合,公視董監事聯席會議中決議,現有公視十三名董監事中,有十一人出任華視董事,另外兩名則擔任自然人監事,加上推舉的六位社會專業人士擔任董事,公視基金會將佔有十七席以上華視董事」。這就是說,擁有華視80%以上股份的公視,當年13席公視董事就有11人去兼華視董事。雖然這10多年來,董監事人數多少有微調,但是公視董事兼華視人數必然超過半數,甚至三分之二。

 

也就是說,公視董事會為華視董事會的「上級指導」。這次被提名人有60%以上的藝文界,再加上21席提名人中只有一位有媒體管理經驗,他說,很難想像如果都照文化部提的過關了,未來搞不懂電視的公視董事會,要如何決定華視前途?

 

去年華視董事長與總經理互控的戲碼上演的時候,總經理郭建宏被董事長陳郁秀依「7大罪狀」裁定不適任,當時華視工會就表示了,華視2006年納入公廣集團以來,已更換8位總經理、6任董事長,呼籲政府「正視華視公共化12年以來始終未解的定位問題,勿再拖延擺爛」。華視工會提出4點訴求:請文化部正視華視定位問題,買回民股,落實公廣政策;落實公開、透明、制度化,為台灣建立影視典範;捍衛公共價值,拒絕政治力介入;樹立完整法令與政策配套,健全公共媒體藍圖。

 

對執政黨很有期待的另外一位審查委員說,華視工會提的問題,現在這些被提名人有想法嗎?曾經發表過建設性意見嗎?或是曾經有這些改革媒體經驗?如果都沒有,他這一票要如何對公視、華視同仁交代?

 

還有一位也是民進黨推薦的審查委員說,文化部長鄭麗君正在大力推動《公共媒體法》,政府要研擬公共媒體長期政策,促進影視產業創新及人才培育,並由立法層次建立完整法令。而公共媒體可能包括公視、華視、中央社、中央廣播電台,所以,這屆選出來的公視董監事,將來可能會在公共媒體間扮演重要角色。但是,從這些被提名董監事背景來看,恐怕沒幾位有這些公共媒體經驗、專長。

 

這位委員語重心長地說,文化部長要提名「鄭友友」沒關係,但是要專業、要為公華視未來著想。其次,公視董監事的產生,既然是要跨黨派的審查委員3/4同意才能選出,文化部就應該要事先對上、對外溝通好。現在看來,這份名單完全沒有溝通過,應該是「文化部長辦公室名單」而已!因而傳來必砍名單,也不意外!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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