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兒除夕新年不能回娘家?歷史考據出爐
照片為記者拍攝之除夕圍爐【聚傳媒特約記者賴御文報導】已婚女兒除夕或大年初一不能回娘家?有什麼禁忌?這種習俗到底有沒有根據?已婚女兒回娘家,在古代稱為「歸寧」,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的「歷史查假計畫」查找文獻發現,現在可以找到歸寧二字的最早記載是《詩經. 周南.葛覃》。周朝已有的這首詩寫著:「害浣害否,歸寧父母。」意思是哪些衣服要洗?哪些衣服不用洗?趕快處理完我就要回家看望父母了。由此可見,歸寧的歷史悠久。值得一提的是,「寧」這個字是象形文字,上為房屋,中有器皿,表示「有吃有住,豐衣足食」,引申為安寧。歸寧,就是回家讓父母安心,唐朝孔穎達就認為,歸寧是「既當夫氏,仍得歸安父母」,「不忘孝」。唐德宗甚至還指定九月九日是「女兒節」,父母要接女兒歸寧。日本從唐朝學到許多禮俗,女兒節可能也是其中之一。古代禮制對貴族的歸寧之禮才有記載,因為是貴族,難免鄭重繁複。更何況,古代貴族之間的婚嫁多為政治聯姻,婚姻涉及兩大家族甚至兩個諸侯國之間的同盟,歸寧更是大事,象徵對同盟關係的重視與否,所以要盛大安排。民間要效法貴族歸寧很不容易,為了節省起見,往往選在娘家有喜慶或節日時歸寧,以免特別設席的麻煩。有的地方就直接選在新年,例如上海的《金澤小志》就記載:「回門,儉者率以新年為期。」回門是歸寧的另外一種說法。有的地方選在過年歸零,有的地方居然說大年初一歸寧是犯忌,例如《濰縣志稿》:「初一則犯忌。」為什麼大年初一回娘家會犯忌?相較於沒有根據的民俗信仰之說,這一則歷史故事或許才是真正的原因:唐朝名將、後來因功被封為西平郡王的李晟,看到嫁到崔家的女兒在大年初一歸寧,他勸說妳已出嫁,婆婆在家,妳這時應該幫忙在家準備酒食,款待賓客。於是不讓女兒進門。原意是大年初一夫家訪客多,出嫁的女兒應該先在夫家幫忙婆婆。李晟的態度其實呼應了《詩經》的內容,已婚女兒忙完婆婆或是夫家的事就可歸寧。如果除夕或是初一要幫忙婆婆,只好初二或之後再回娘家,這樣的習俗在宋朝就已存在。南宋的《江陵鄉野錄》記載「今鄉俗皆以正月二日、四日、六日歸寧父母,若父母已歿,則於三、七日寧於兄弟。」這個鄉俗還包括父母還在則偶數日歸寧,父母不在則奇數日歸寧。由此可見,古人對已婚女兒在除夕或大年初一回娘家的考量是很務實的,沒有什麼風水禁忌。相較於以前是傳統父系社會,男主外、女主內,大家庭事務繁多,婆婆確實需要人手幫忙;現在則是小家庭為主,而且性別平等,女性自己有一片天,不必再以夫家為主,只要願意,隨時都可以回娘家歸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