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東發號粉絲專頁 【聚論壇陳朝平專欄】沈柏洋逛饒河街夜市,行經販售油飯、麵線老店「東發號」,不知是老闆提議,還是隨行人員起鬨,拉著沈柏洋在牆上簽名。不料,有眼尖著發現,沈柏洋簽名一旁,貼著一張紙,紙上寫著「肉焿粒390/斤、辣椒160/罐」,揭開那張紙,赫然發現,那張紙覆蓋的,正式4年前蔣萬安的簽名! 蔣沈簽名大戰,於焉開戰!不!應該說是2022年蔣萬安的簽名,和2026年沈伯洋的簽名,在饒河街「東發號」的牆壁上爆發了一場戰爭 ! 迄今為止,尚未見到哪個好事的網媒網紅,就這場戰爭的勝負,展開網路民調,不知道是蔣勝,還是沈贏? 也不知從何時起,夜市攤商和街頭巷尾的小餐館,特別喜歡邀請各級候選人在攤販招牌上,店面牆壁上,簽名留念。 有些傳家多年的攤販,招牌上,上自總統候選人、下至縣市長、立委、甚至縣市議員的簽名,密密麻麻地佈滿了咫尺分寸的招牌,像是借用政客之名,以招廣徠,又像是展示攤販老闆的人脈。 說真格的,我一直鬧不清楚,攤販和小餐廳找政治人物簽名,目的何在?又能達成甚麼效果?或者,這也是另類的「紛絲經濟」和「粉絲效應」? 如果說,攤販餐廳找政客簽名掛保證,意味著美食在此,路過千萬不要錯過,也就罷了!偏偏,我的經驗裡,凡有政客簽名的攤販和餐廳,他們的料理,體現在舌尖上的味道,都不甚讓人滿意,甚至可以說,不敢恭維! 雖說,治國若烹小鮮,然而,肉食者鄙,高官政客,大多遠庖廚,他們的味蕾、美食美酒的品味,不如美食家甚遠,美食玩家推薦的餐飲,你我都未必信了,怎會盲信政客簽名推薦的攤商餐廳呢? 難道,夜市攤販、巷內餐館酷愛政客簽名,是要為自個兒添加一層防護罩和保護色?要不,為什麼東發號老闆娘要遮蓋蔣萬安的簽名?為什麼每逢選舉,夜市攤商都要力邀兩黨、三黨候選人揮筆簽名,以示到此一遊? 耐人尋味的是,他們的防護罩,是防護誰?防護現任的父母官?還是未來的百里侯?有興趣從事未來事件調查,預測選舉結果的機構,應該聚焦訪問攤商、攤販、小飯館。畢竟,他們日日夜夜在基層打混謀生,最是了解民情民隱! 說到「粉絲經濟」和「粉絲效應」,恕我就不再詮釋了!像在下這種獨立思考判斷成習、不隨波逐流,潛意識還有點瞧不起人的人,絕不可能淪為粉絲,自然不解「粉絲經濟」和「粉絲效應」是怎麼回事了! 好像某些餐廳、夜市的眾多攤商、快炒店,只因「夾克俠」黃仁勳的造訪,或是邀約科技富豪、或是慷慨招待圍觀群眾,一夜之間,登上排隊網紅名店之列,蔚為奇觀。然而,不瞞您說,夾克黃「推薦」的餐廳、攤商、快炒店,在他之前,我便嚐過不少家,列為拒絕回頭名單的,還真不在少數呢! 豈止是夾克黃的最愛不是我的愛!個人觀察,夜市裡,凡是招牌上有大大的帳志嘉和政客(如酷食便當的前市長)簽名者,其實,都算不上老饕口袋裡的名單。真不懂那些食客,幹嘛櫛風沐雨、耗時排隊等叫號? 民國69年,因台美斷交延後的增額立委選舉,重新上路。因緣際會,我加入了「飛躍羚羊」紀政的競選團隊,負責幫紀姐寫演講稿,出主意,貼近選民。忽發奇想,領著紀姐和團隊到通化街、臨江街逛夜市。 飛躍羚羊誰不認識?無需敲鑼打鼓,人群自聚。高大的紀政,彎下腰,親切地和攤商、以及逛夜市的群眾握手談話,造成轟動。記憶中,紀政是全台第一個逛夜市,拜票拉票的候選人!她的高知名度,讓她無須到處簽名,也能讓人們留下深刻印象! 領著候選人紀政逛夜市,還有一個重要的目標任務。那就是沿街分析通化街的環境、選民結構與相關議題,讓久居國外的紀政能夠快速進入狀況。 時空環境變遷,我不知道今天的候選人逛夜市,眼裡究竟看到了甚麼? 看到了衛生環境的髒亂嗎?看到了夜市公共廁所的不堪嗎?看到了手機移動支付與對岸的數位落差嗎?看到了夜市小吃的大同小異嗎?看到了傳統小吃攤異國移工的身影嗎?看到了夜市裡國外觀光客的比例嗎?看到夜市紀念品、伴手禮、生活雜貨的產地標籤了嗎? 還是,只瞧著有多少攤商招牌上、有著對手的簽名呢? 說來也巧,網路上瞧見Capital One Conde Nast Traveler為宣傳如何在48小時內玩轉台北(How to Spend 48 Hours in Taipei )的宣傳片。片中,玩轉台北的第一個去處,就是夜市。畫面很美,主持人的介紹也很到位。只是,我不禁在想,當我們向外國人介紹台北時,除了夜市,還有甚麼值得「驕傲」的呢?有多少外國觀光客會喜歡台北的夜市小吃呢?夜市小吃真能吸引國際觀光客來台嗎?他們又能給台灣的觀光產業帶來少收益呢? 高居上位的政客,負責宣傳的政黨謀士,看到的是蔣萬安、沈柏洋的簽名之戰,我看到的,卻是台灣民主政治最深沉的悲哀!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評論
照片為慈濟基金會提供 【聚論壇范振家專欄】如果連慈濟都可能在一場涉及專業人士的交易中付出十億元代價,那麼政府每天告訴民眾「提高警覺、不要受騙」,聽起來是不是有點蒼白? 台中地檢署近日起訴彰化律師公會前理事長陳昱瑄等十七人。依起訴內容,二○二一年新冠疫情最緊張之際,相關人士涉嫌以具有BNT疫苗採購管道等說法,取得慈濟三千萬美元、折合約新台幣十點六億元委任報酬,並涉嫌透過人頭公司、提領現金及購買黃金等方式處理資金。當然,起訴不等於有罪,相關刑事責任仍應由法院依法審判認定。 但這起案件真正令人震撼的地方,恐怕是慈濟也被騙。那麼一位退休老人面對「理財顧問」、一名企業主面對「律師」、一個家庭面對「代書」,政府憑什麼認為多發幾則「陌生連結不要點」的簡訊,就足以建立全民防詐網? 這正是本案真正值得警醒的地方。我們過去對詐騙的想像,經常停留在「陌生人騙你」。所以政府教人民不要接陌生電話、不要相信陌生網友、不要加入陌生投資群組。問題是,詐騙產業也會進化。當陌生人愈來愈難騙,最有效率的方法,就是讓自己不再像陌生人。 於是,詐騙開始借用銀行、檢察官、警察、名人乃至企業品牌的信用;更高階的風險,則可能透過律師、會計師、地政士、顧問等具有制度信任的專業身分降低交易對方的戒心。 這時候,詐騙賣的已經不只是故事,而是「信用」。一張律師證書、一個公會頭銜、一紙正式契約、一間登記有案的公司,甚至一場看起來完全符合商業規格的會議,都可能成為降低懷疑的工具。 這也讓台灣目前的反詐治理顯得格外諷刺。十九歲車手到銀行提領二十萬元,行員可能立即關懷提問;七十歲老人突然匯出一百萬元,銀行可能通報警方;派出所員警甚至必須趕到現場苦口婆心,問老人「阿伯,你真的認識對方嗎?」 但如果一筆交易穿上西裝、帶著專業資格、拿出正式契約,甚至涉及億元以上的委任關係,我們的制度警鈴反而可能安靜下來。 原來,小額詐騙看的是異常交易,大額交易有時看的卻是「這個人看起來很專業」。這才是反詐政策最值得反省的盲點。政府近年投入龐大資源打詐,檢警忙著抓機房、車手、人頭帳戶;銀行忙著攔匯、超商店員忙著阻止民眾買點數,這些工作當然重要。但車手及人頭帳戶只是犯罪產業鏈中最便宜、最容易替換的一環。 真正高階的犯罪風險,不是靠一個謊言完成,而是靠一整套「看起來合法」的結構完成。公司是真的、契約是真的、專業資格是真的,甚至交易程序可能都有文件;真正需要查證的,反而是最核心的那件事:他所宣稱能辦到的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 這也是為什麼大型公益、宗教與非營利組織的重大交易,更需要制度化的第三方盡職調查。尤其涉及跨境採購、巨額委任、特殊商品或高度資訊不對稱的交易,更不能因為對方具有專業身分,就把「資格」誤當成「履約能力」。 律師資格證明的是法律專業,不等於證明具有疫苗供應能力;公會職務代表的是專業組織身分,也不等於交易保證。 金額愈大,應該愈不相信單一背書;交易愈特殊,愈應交叉驗證供應來源、資金流向、實質受益人、履約能力與第三方證明。必要時甚至應採取履約保證、信託、分階段付款等方式降低風險。 反洗錢治理也必須從「帳戶管理」升級到「專業守門人治理」。如果犯罪資金能夠經由人頭公司、大額現金、黃金或其他資產形式轉換,政府就不能只在銀行帳戶前築起高牆,卻讓資金從旁邊的門走出去。 這起案件因此提供了一堂昂貴的全民反詐課。提醒我們,防詐最危險的時刻,未必是陌生人打電話給你的時候;反而可能是當一個人具有足夠頭銜、專業資格與社會地位,讓你決定「不用再查了」的那一刻。 所以,真正值得政府思考的,不只是如何讓人民「不要相信陌生人」,而是如何建立一套制度,讓人民即使面對看起來最值得相信的人,仍然知道如何驗證。政府更不能一邊要求人民提高警覺,一邊把反詐治理的重心繼續只停留在抓車手、攔帳戶與宣導陌生電話。 當詐騙已經穿西裝、拿證照、談專業,反詐如果還只會在ATM前面等車手,那麼下一個被騙的,恐怕是誰先相信了那個「最值得相信的人」! 作者為管理學博士、大學兼任教授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為作者提供 【聚傳媒楊秉儒專欄】這次我不會幫慈濟基金會說話。因為真正的護持,不是對錯都護航,而是在組織犯錯時,提醒它回到應有的制度與責任。 依照目前媒體報導及法庭資料顯示,名叫陳昱瑄的前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AKA神鬼女律師和掮客李易儒(通緝中),看準了慈濟基金會悲憫受苦眾生,想買BNT疫苗卻苦無門路的焦慮,李易儒直接以美國海外慈青的身分找上慈濟基金會執行長顏博文,開口就給自己立了一個人設,拍胸脯保證自己手握五十億美金的家族基金,而且還是BNT代理商上海復星的大股東。 (這個話術怎麼那麼耳熟能詳?) 為了讓這個虛擬人設看起來無懈可擊,李易儒煞有其事地聲稱,自己才剛陪著郭台銘飛了一趟德國BNT總部親自催貨,連台積電跟鴻海要購買的BNT疫苗都是他在牽線。 當慈濟高層看著他們開出的帳單,對這筆高達10.6億新台幣的「委任服務費用」面露難色時,女律師陳昱瑄還臉不紅氣不喘地補刀,表示鴻海跟台積電也都是自己吸收這高達三千萬美金的單筆服務費。為了取得信任,陳昱瑄還當場刻意向證嚴法師「下跪頂禮」。 為了搶時間救人,慈濟基金會就這樣硬生生吞下了這筆高達10.6億新台幣的鉅額佣金。但是這10.6億新台幣,都是十方大眾一點一滴捐給慈濟的。 整個騙局看起來好像天衣無縫?可是明明漏洞百出。 問題是,當時慈濟基金會上上下下居然沒有人看出問題在哪裡? 為何不求證? 為何不向鴻海或永齡基金會查證? 為何不向台積電查證? 面對一筆高達10.6億元的委任服務費,任何正常企業治理程序,都應該要求第三方確認、背景調查、利益關係揭露,以及交易必要性評估。 以慈濟基金會的聲望與能力,我不相信要做好查證工作有那麼困難。 結果永齡基金會前執行長劉宥彤在法庭上直接戳破了這個氣球。整場與上海復星的BNT疫苗採購戰,無論是採購數量、金額底線還是複雜的冷鏈運輸,全都是鴻海跟台積電在主導。 依據目前法庭上的證述與相關資料,李易儒並未參與BNT疫苗採購的核心談判,也看不出具有決策或授權角色。 而謊言編得再大,最怕的就是本尊親自跳出來對質。郭台銘本人直接向檢察官遞交了一份書狀,給了這群騙子一記響亮的耳光。 郭台銘在書狀中清楚聲明,自己洽購並捐贈疫苗,從頭到尾都是親自跟德國BNT大股東對接,根本沒有帶過任何掮客去德國,更遑論由李易儒帶郭台銘去德國,甚至主談洽購疫苗相關事宜。 而陳昱瑄這位女律師,其實是到了極後期才被拉進BNT疫苗採購工作群組,她加入後根本沒發揮什麼實質作用,每天的工作幾乎只是把群組裡別人談好的進度當成資訊站,轉傳給慈濟基金會而已。這對搭檔只不過是叫慈濟基金會把鴻海談妥的疫苗採購合約裡的甲方名字改為慈濟基金會再走流程,就這樣輕鬆把10.6億新台幣塞進自己口袋。 而郭台銘在聲明書狀中也證實,雖然以前真的有人介紹過這位李易儒給他認識,但對方當時只是跑來推銷台北天空樹的開發案跟理財規劃。郭董一看對方提的財務條件跟自己的標準差了十萬八千里,加上背景查證不過關,當場就把他拒之門外,之後連理都沒理過。 人家郭台銘會對李易儒進行背景查證,慈濟基金會卻不會?然後就讓這群神鬼騙子打著首富郭台銘的名號來空手套白狼? 難怪台灣會被稱為詐騙王國。 壞人要奸,好人要比壞人更奸。 要你奸,不是要你當壞人,而是要你能察覺壞人的每一步計謀。 騙子會騙人,從來不是新聞;真正值得檢討的是,一個制度完善的公益組織,為何會讓騙子有機可乘。 真正令人擔心的,不只是有人設局詐騙,而是慈濟基金會內部是否存在足以避免重大風險的治理機制。任何組織都有可能遇到騙子,但一個成熟的公益組織,應該建立的是「即使遇到騙子,也不容易被騙成功」的制度,而不是把希望寄託在人性善良。 但現在更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整起高額驚天詐騙案都已經東窗事發,身為苦主的慈濟基金會居然還沒有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包含刑事提告與民事訴訟。 慈濟基金會若沒有採取法律行動,並提出證據證明當初慈濟基金會是因受到這群神鬼騙子以詐術所欺騙,所以才被騙走這新台幣10.6億元,而且法院也判決勝訴的話,人家法院有啥權力決定把這新台幣10.6億元還給慈濟基金會? 最大的問題在於,當年慈濟基金會是有與這群神鬼騙子簽署合法「委任契約」,所給付的10.6億新台幣在契約中也有明確定義「合法對價關係」;若陳昱瑄這個前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的神鬼女律師在答辯中主張這是「慈濟知悉,且自願給與酬庸價金並已簽署合法契約文件」,這筆款項要被判定為「詐騙不當所得」會有相當大的難度。 要拿回這筆款項,慈濟基金會必須舉證當年是「受到對方詐術欺騙才誤信簽約」的各項事證;但這個舉證相當困難,不過仍可經由其他方法可以補強證據,就是「直接提出告訴之後,讓檢察官主動將調查局提供證據提出的公訴案件進行併案審理」,這樣調查局的證據就可以進入刑事案件,補強慈濟基金會無法取得的證據。 這就是慈濟基金會所委任的律師團必須要做,而且立即該做的事情。只有透過積極的法律程序,才有機會追回被詐騙的善款。若慈濟基金會沒有積極透過法律程序主張權利,將可能增加未來追回善款的困難,也可能影響法院或檢察官在相關程序中認定被害人權益的依據。因此,及早採取法律行動,不只是追究責任,更是保障捐款人權益的重要一步。 我自己是受證慈濟人,也是慈濟榮董,同時也是佛門弟子,但是在這次的事件中,慈濟基金會不能以「出世的思維」來處理「入世的紛爭」。到目前為止,慈濟基金會公傳處所有的新聞稿、聲明稿,都不能杜悠悠之口。而許多慈濟師兄姐們所提到的「天理循環,報應不爽」這些概念,我們自己身為佛門弟子,自然通曉。但是不能用來說服已經對慈濟產生疑慮的社會大眾。 這筆被騙走的新台幣10.6億元,都是十方大眾捐贈的善款,慈濟基金會今天真正要守護的,不只是新台幣10.6億元,更是社會大眾對慈善制度的信任。這筆錢來自無數人的點滴愛心,每一分都承載著捐款人的信任。 真正的慈悲,不只是願意救人,更要有能力守住每一分來自社會的善意。唯有依法追究責任、盡力追回善款,才能對得起每一位信任慈濟、護持慈濟的人。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為作者提供 【聚論壇楊秉儒專欄】坦白說,在台北市生活了五十多年,我沒有吃過台北市松山區饒河街143號的東發號麵線。不過我不會因為這件事去留負評,也不鼓勵各位去留負評。因為沒有必要。 不管是做哪門行業,開門做生意講求的是「廣結善緣、千客萬來」。來者是客,可是「東發號麵線」的這幾波操作,完全沒有最基本做人處事應該要有的厚道與尊重。 首先,如果「東發號麵線」的經營者真的很討厭蔣萬安,那2022年10月7日為何要請將萬安在店內牆上簽名?簽完名之後又用菜單蓋起來?依照牆面痕跡來看,這個遮蓋的動作少說已有經年以上。 每個人都有表達喜惡的自由,但是,如果真的討厭某個政治人物,當初大可有骨氣一點,謝絕對方簽名;既然已經讓對方簽名在牆上,然後又搞這種小動作,這不僅是不尊重簽名者,也是不尊重自己。 接下來,你拿菜單掩蓋蔣萬安的舊簽名也就算了,等到沈伯洋率大隊人馬光臨貴寶號,你東發號的老闆娘熱情邀請沈伯洋也在牆上簽名,這也無可厚非;做生意嘛!廣結善緣也不能說妳有錯。 但是妳一邊嘴裡得意洋洋地喊著「蓋牌!蓋牌!」,然後當眾把菜單掀開,讓媒體拍攝被你們遮了好幾年,當年蔣萬安的簽名,像在向沈伯洋邀功炫耀一樣,這種當面踐踏蔣萬安來襯托沈伯洋的行為,讓人感覺到的只有滿滿的惡意。 火是妳這位「東發號麵線」老闆娘自己點的,結果事情鬧大了,遭到網友撻伐與一星負評出征後,才心虛慌張地拿白漆把兩個簽名通通刷掉?想藉此雲淡風輕,船過水無痕? 你們會不會把這個世界想得太美好? 其實你們最應該做的是把遮住蔣萬安簽名的菜單趕快撤下,讓蔣萬安與沈伯洋兩人的簽名光明正大的並列在牆上吧? 不過,現在說這些都為時已晚。已經被白漆蓋住的簽名,不會再回來。 各人造業各人擔,再怎麼說,你們「東發號麵線」這幾天至少也搏到超高聲量與關注度。可是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其實那也是你家的事。只不過這種「想搞事拍馬屁又沒勇氣承擔後果」的態度,真的很難看。非常難看。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取自教育部官網 【聚論壇范振家專欄】「現在不是學生怕老師,而是老師怕學生。」 一位即將退休的國中老師苦笑著說:「以前,擔心教不好學生;現在,更擔心一句話、一個動作,就被家長錄影、上網公審,甚至收到申訴通知。」他停頓了一下,又補了一句更耐人尋味的話:「教育最大的改變,不是課本,而是老師開始選擇沉默。」 台灣這三十多年真正改變的,也許不是教育制度,而是整個世代的價值結構。教育從來不是單純教知識,而是塑造價值;不是只培養能力,而是在回答一個文明最重要的問題─我們希望下一代成為什麼樣的人。 一九九四年四一○教改,是台灣教育史的重要分水嶺。九年一貫、十二年國教、多元入學、能力導向課程、自主學習等政策,確實打破了過去過度僵化的升學制度,也讓更多孩子有不同的發展機會。這些改革成果,不應一筆抹煞。 然而,任何改革都有代價,三十多年之後,我們開始看見另一個現象:教育改革逐漸從制度改革,演變成價值重組。 學生權利愈來愈受到重視,學生責任卻沒有同步建立;教師依法仍然有合理輔導與管教權,但第一線教師普遍反映,在申訴制度、家長壓力及輿論環境下,「可以管」與「敢不敢管」已經成為兩回事。 於是,教育現場慢慢形成一種文化:少管一點,比較安全。最諷刺的是,法律沒有完全削弱教師權限,文化卻逐漸削弱了教師權威。 於是,老師愈來愈像服務提供者,學生愈來愈像教育消費者,家長愈來愈像客服監督者,而學校則逐漸被要求像一間必須維持顧客滿意度的企業。教育開始市場化,老師開始商品化。如果只是如此,問題或許還不算嚴重。真正令人憂心的是,當教師、家庭與學校三道價值防線同時鬆動時,其他力量便迅速補上空缺。 今天,許多孩子每天接觸最久的老師,不再是班導師,而是演算法。短影音告訴他什麼叫成功;直播主教他什麼叫價值;社群流量決定什麼值得相信;AI推薦系統形塑世界觀。老師退場了,演算法進場了。這不是一句反諷,而是數位時代最深刻的教育現實。 近年教育部持續關注校園霸凌、新興毒品、電子煙、網路成癮與校園安全;警政與司法機關也不斷查獲少年車手、未成年毒品案件與網路犯罪。必須強調,這些現象的形成涉及家庭功能、數位平台、經濟環境、犯罪組織及社會文化等多重因素,不能簡單歸因於教育改革。 但它們共同指向一個值得警惕的問題:校園作為價值養成第一道防線,其治理能力正面臨新的挑戰。從觀察犯罪治理的角度來看,犯罪集團真正利用的,從來不只是科技,而是價值的裂縫。 當一名十五歲少年願意為幾千元擔任詐欺車手;當學生把依托咪酯煙彈當成時尚;當暴力變成流量,誠信變成吃虧,這已經不只是刑法的問題,而是教育、家庭與社會共同面對的問題。 警察可以逮捕犯罪,但無法取代教育塑造價值;法院可以裁判是非,卻無法重新培養品格。 因此,一個社會如果把所有希望寄託在更重的刑罰、更大的警力、更高的監視科技,而忽略教育的根本功能,最後只能不斷在末端收拾前端失敗所留下的代價。 放眼國際,真正具有競爭力的教育體系,從來不是自由或紀律的二選一。 芬蘭重視自主學習,同時高度信任教師專業;日本強調生活教育與公共秩序;新加坡將品格教育、公民教育與法治精神列為國家競爭力的重要基礎;OECD近年也持續強調,教育不只是提升學科能力,更包括公民素養、社會情緒能力與責任意識。這些國家的共同點,不是把學生變得更自由,而是讓自由建立在責任之上。 反觀台灣,過去三十年的教育改革,最大的失衡,也許不是自由太多,而是責任太少;不是自主不好,而是自律不足;不是批判思考有錯,而是缺乏同等重要的倫理教育、法治教育與公共責任教育。 更深層地說,真正改變台灣的,或許不是教改本身,而是一種新的治理思維。 過去,我們相信教育的目的是培養有責任感的公民;今天,我們愈來愈傾向把教育理解為保障個人權利、滿足個人需求與追求個人成就的制度。 權利固然重要,但沒有責任支撐的權利,終究會削弱共同體;沒有公共倫理維繫的自由,也可能讓社會失去共同的是非標準。 二十一世紀,中美競爭表面上是人工智慧、半導體、量子科技與軍事實力,真正競爭的底層,其實是文明治理能力。 誰能培養誠信守法、尊重專業、勇於負責、具備公共精神的下一代,誰就擁有更深厚的國家韌性。 因此,教育改革真正需要回答的,不是哪一種課綱比較進步,也不是哪一種教材比較符合時代,而是另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我們究竟希望下一代成為什麼樣的人? 如果答案只是更會考試、更有創意、更具競爭力,那麼教育終究只是人才工廠。 如果答案包括誠信、責任、紀律、法治、尊重與公共精神,那麼教育才是真正的國家工程。 歷史從不會完全重演,但它總會以不同形式提醒世人。 文化大革命告訴我們,政治可以摧毀教育;而今天的台灣則提醒另一件事:教育若在自由與責任之間失去平衡,未必會帶來劇烈的歷史災難,卻可能在數十年的歲月裡,悄悄改變對是非、倫理與責任的共同理解。 真正值得害怕的,不是一場改革,而是一場改革讓我們逐漸忘記,教育從來不是製造高分人才的流水線,而是一個國家塑造文明、維繫民主、累積社會信任最重要的基礎工程。 因為所有科技都可以購買,所有制度都可以修改,唯有共同相信的價值,需要一代又一代透過教育慢慢傳承。一旦流失,失去的將不只是校園紀律,而是最深層的競爭力! 作者為管理學博士、大學兼任教授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取自NPA署長室臉書 【聚論壇范振家專欄】報載韓國國會通過法案,拔除檢察官偵查權,不再是偵查主體,當然也就不能再指揮警察辦案!最值得台灣注意的,不只是把多少偵查權從檢察官手中移交警察,而是它終於願意追問一個長久遭司法威權掩蓋的問題:當檢察官既能偵查、又能指揮警察,最後還能決定是否起訴,這樣的權力配置,究竟是司法專業,還是權力套餐? 韓國的改革成果能否經得起考驗,仍須觀察;但至少韓國已經承認,檢警關係不是祖宗牌位,不能只因沿用多年,便永遠不准碰、不准問。反觀台灣,至今仍保留《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彷彿只要法規名稱印得夠莊嚴,半個世紀以前的權力結構就能自動適用於AI詐騙、虛擬貨幣洗錢與跨境犯罪的時代。 必須說明的是,檢察官指揮或要求警察協助偵查,並非台灣獨有。日本《刑事訴訟法》第193條仍容許檢察官向司法警察作一般指示、要求偵查合作,必要時亦可命其協助個案偵查;司法警察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甚至可能被請求懲戒或撤換。德國刑事訴訟法也規定,檢察機關得自行調查,或透過警察機關進行調查;法國更明定司法警察在共和國檢察官指揮下行使職務。 然而,台灣真正特殊且值得反省之處,在於主要法治國家多把檢警關係納入刑事訴訟法整體規範,我國卻極為罕見地另立一部名為《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的專法。現行條例仍以檢察官「調度」司法警察為基本架構,法規名稱本身,就透露出一種古老的權力想像:檢察官是偵查中樞,警察則像人力、車輛與設備一般,等待上級安排配置。 「調度」二字,字典的解釋就是安排、配置。用來調度警力部署、車輛班次,當然沒有問題;但當它被用來界定兩個依法負責犯罪偵查的專業機關時,問題便來了:警察究竟是具有專業判斷與法定職責的偵查機關,還是檢察官辦案時可以隨時調來使用的人力資源? 尤其荒謬的是,在今天的刑事司法實務中,第一時間受理報案的是警察,趕赴現場的是警察,調閱監視器的是警察,追查金流、分析通聯、執行數位鑑識、跨境交換情資的,仍然是警察。許多案件移送地檢署以前,犯罪事實、嫌疑人身分與主要證據,早已由警方完成初步建構。 可是,一翻開法律,檢察官才是偵查主體;一打開新聞,治安責任卻全都是警察的。詐騙增加,警政署長要檢討;槍擊發生,警察局長要下台;毒品入侵校園,基層員警要加強查緝。至於依法主導偵查、掌握起訴權的檢察體系,往往像是坐在司法包廂裡的貴賓:案件辦得好,是檢察官指揮有方;治安變差,則是警察防制不力。 這套制度最精巧之處,正在於把權力與責任切割得乾乾淨淨。權力可以向上集中,責任則向下配送;檢察官擁有指揮之名,警察承擔治安之實。於是台灣刑事司法產生了奇特景象:真正跑現場的人未必能決定偵查方向,法律上的偵查主體卻不必對整體治安成敗接受同等程度的公共課責。 我們當然不能因為警察承擔第一線的工作,就主張將所有偵查權毫無制衡地交給警察。偵查權涉及搜索、扣押、拘提及人身自由限制,本來就需要法院、檢察官及外部機制共同監督。但「需要監督」不等於「必須被調度」;程序制衡更不等於制度矮化。 真正現代化的檢警關係,應該是專業分工,而不是司法階級。警察依法律自主進行一般犯罪偵查,檢察官負責起訴判斷、程序合法性監督、補充偵查及重大案件整合;涉及強制處分,再由法院進行令狀審查。如此既能維持制衡,也能使權責相符。 因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是否仍應獨立存在,確有全面檢討必要。合理方向不是把所有條文一夕刪除,而是將必要的檢警協作、案件移送、補充偵查與重大犯罪協調規定,重新納入《刑事訴訟法》,並把「調度」改為「協作」,把「服從」轉化為「法定分工」。 更重要的是,治安不應只是警察的單科成績。詐欺案件的起訴品質、不起訴原因、證據補正效率、重大案件偵查期間與被害人權益保障,都應納入檢警共同治理的評估。既然檢察官是法律上的偵查主體,就不能只享有主體的權威,卻永遠保持客體般的責任。 韓國的改革。不一定適合原封不動移植台灣,但它至少提醒我們,制度的尊嚴不在於它多麼古老,而在於它是否仍有能力解決今天的問題。 倘若一部法律的主要功能,只是反覆提醒警察「你是被調度的一方」,卻不能提升偵查效率、釐清治安責任,也無法促成真正平等的檢警合作,那麼它所維護的恐怕不是社會治安,而只是司法體系內部的身分秩序。 畢竟,犯罪集團不會因為檢察官位階較高就自行投案,詐騙案件也不會因為警察被調度得更有禮貌便自動下降。人民真正關心的,是誰能破案、誰該負責,以及制度失靈時,究竟有沒有人需要承擔責任。 如果最後的答案仍然是:偵查主體是檢察官,治安主責是警察;權力由上面行使,責任由下面承擔,那麼台灣最需要調度的,或許不是司法警察,而是這套早已跟不上犯罪現實的司法思維! 作者為管理學博士、大學兼任教授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取自大陸委員會臉書粉絲專頁 【聚論壇陳朝平專欄】先是7月9日,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上「不清不楚」地說道,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6月底止,累計已接獲374件國人赴中國失聯案件。今年6月底以來,新增10名國人赴中國後失聯案件,其中有4人是結伴同行卻全數失聯。 陸委會含糊其辭,只說失聯,完全不提失聯的「定義」和「原因」。引起軒然大波,國台辦也痛責陸委會反覆編造謊言,企圖製造寒蟬效應。 20天後,陸委會「從善如流」,記者會上,更正前說,提供了較為詳實的「失聯資訊」。 這回,陸委會說,2024年到今年7月22日,國人赴陸失聯、遭留置盤查或被關押案件累計達402人。其中失聯154人、遭留置盤查32人,另有216人遭陸方關押。遭陸方關押者中,涉及詐騙案件134人、其他刑事案件58人、宗教案件23人,涉國安案件1人。 換句話說,除154人「失聯」外,其餘248人的去向,陸委會知之甚詳。台灣自詡自由民主,政府無權也無須追蹤每一個赴國外或大陸旅遊人士的行蹤,因此,所謂赴陸「失聯」,無論「主動失聯」、「被動失聯」,或是家人一時不查,「誤報失聯」,誤報失聯後,是否曾經銷案等資料,陸委會既不可能全面掌控,也無權廣為宣達,藉機威嚇民眾,蓄意強化反中仇中情結。 此外,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特別提及,不少公務員,包括檢察官、法官、移民署人員、警察及軍人等,在大陸受到國安盤查。他呼籲公務員,「沒事不要去,除非你是因公」。鬧了半天,這才是陸委會最想傳達的訊息! 不過,大陸公安究竟是怎麼「摸查」到赴陸人士的公務員身分呢? 根據海基會官網所載,申請辦理「臺胞證」注意事項及應備文件: 1. 清楚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護照正本(6個月以上效期)。 3. 提交兩吋正面免冠近照1張(大頭照),照片背面本人簽名。 4. 若「臺胞證」仍在有效期間,但遺失申請補發,另須提交警察機關出具的遺失證明。 5. 出生地在大陸地區者,應出具大陸除籍證明或無設籍證明。 申請台胞證需繳交的證件影本,無論是身分證還是護照上面,都沒有職業欄,也無須註記工作內容。大陸官方要求填寫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也沒有職業欄。那麼,大陸公安如何得知哪些人是台灣公務員?哪些人又是台灣的法官、檢察官、移民署人員、警察、軍人呢? 大陸國安有特殊管道?大陸國安在台有長期潛伏的線人?還是那些檢察官、法官、移民署人員、軍警人員遭到同行人員檢舉?或是他們自動自發地「坦白從寬」? 依照我方現行規定,公務員赴大陸地區公出、旅遊、探親、進修、講學、開會,都須事先報備報准。基層公務員只須報備,高層主管則須報准,且返台後必須提呈報告,鉅細靡遺地說明行程中的細節。 既然台胞證上沒有註記公務員的身分,大陸國安得悉我方公務員身分的「國安漏洞」,莫非就在事先報備報准的環節上?核准公務員赴陸程序的機關,包括內政部、陸委會、移民署出入境管理,遭黑客入侵,「資安」出現破口? 還有一疑問。就算大陸公安知悉赴陸公務員的身分,盤問台灣法官、檢察官、移民署人員、警察和軍人,遊能從他門口中、手機、電腦檔案和身上,取得甚麼樣的機密?拿到何種等級的機密? 就資安管理而言,台灣是個兩極化的社會。一方面,應該公開的預算資料,行政當局連國會都隱瞞,某些非關機密的軍事資訊,管制得死嚴,連立法院國防外交委員會都不得與聞。另一方面,大眾傳媒成篇累牘地報導政治、軍事機密和人物八卦,2300萬民眾的個資也很容易在暗網裡取得,大陸國安哪裡還需要花時間去盤問台灣基層公務員?莫非,大陸國安也奉行「形式主義」,走過場,好交差? 當然,所謂大陸國安盤查赴陸台灣公務員,還有一個我們不願揣測的原因! 那便是,赴陸旅遊歸來的台灣公務員,依規定繳交旅遊報告,報告裡,誇大其辭表忠心,陸委會「錯把馮京當馬良」,樂得藉機恐嚇台灣民眾,大搞形式主義,應和反中仇中、抗中保台的氛圍。 若非如此,難道?遭到大陸國安公安盤查的檢察官、法官、移民署人員、警察、軍人都是「假面間諜」?不是大陸國安公安盤查他們,而是他們赴陸「收割情報」?他們,才是抗中保台的無名英雄? 資訊混亂時代,真失聯、假失聯、真盤查、假盤查,還真是傻傻分不清呢!要不,陸委會乾脆下令,公務員赴陸,一律不准!管它因公因私!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為公視臉書截圖 【聚論壇王其專欄】公視在上周五射了最少三箭,包括董事會、TaiwanPlus、53位節目製作人,目標都是刪了或保留公視集團10億元預算的藍白在野黨。不過不少媒體人認為公視棒打藍白,但痛的可是執政黨?因為造成預算卡關的正是新董事會名單過不了關,這責任,執政的當然要負責比較大。 立法院正進行中的115年度政府總預算審查,到目前為止,立法委員針對公視捐贈經費提案刪減及凍結的總額已逾10億元,接近政府捐贈費用的半數。此外,國際傳播平台TaiwanPlus的政府補助經費也遭提案近乎全數刪除。7月29日,先有媒體報導說,公視董事會罕見發出聲明,表示若相關提案通過,勢必重創公共媒體的營運,進而傷害台灣影視產業與公民社會的發展:「公廣集團是台灣的公共財,摧毀容易,建設維艱,務請立委們珍惜這個屬於國民全體的公共傳播體系」。 公視董事會又說,立法院刪凍捐贈經費的提案中,多以公視基金會本屆董監事無法順利改選作為理由,但依據相關法律,董監事的提名與審查作業均非公視基金會的權限;換言之,公視基金會在董監事的選任作業上,既無權力、亦無參與,如何能為董監事換屆改組延宕來負責?董事會希望,政治問題應回歸政治領域解決,萬萬不能以犧牲公視基金會的運作與服務為代價。 董事會的聲明表達:「作為董監事會的成員,我們有引領與督促公廣集團提升品質、強化服務的責任;作為國民付託的代表,我們也有守護公共媒體、捍衛公共價值的義務。公廣集團是台灣的公共財,摧毀容易,建設維艱,務請立委們珍惜這個屬於國民全體的公共傳播體系」。 除了董事會,再來就是公視所經營的TaiwanPlus也發聲明說,補助經費遭立法委員提案全數刪除,一旦通過,勢將造成台灣公共媒體國際傳播營運之重大危機。 不過,比較扯的是,文化部長李遠先前針對Taiwan Plus爭議道歉,但又表示「Taiwan Plus是個大災難」,這讓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抓到把柄猛轟,他先肯定李遠願意為投資策略失當、預算使用不夠嚴謹而道歉。羅智強指出,Taiwan Plus從110年到117年間,拿下98億元經費,效益低落,既然是災難,若是短期無法做出有效改革,文化部應當嚴謹思考,是否要讓這場災難繼續。李遠眼看在野沒有要鬆手,7月1日出席公廣集團活動時坦言,面對立法院預算審議時,承受極大壓力,當下心裡的想法只有「保住預算就好」,針對TaiwanPlus是個災難一說,他強調的都是制度本身,並向董事長胡元輝及所有公廣集團堅持努力的員工致歉:「希望大家原諒我講錯話」。 TaiwanPlus是台灣的全英語多媒體平台,在民進黨蔡英文總統任內推出,先由中央社負責,2022年6月起由公視承製,至今已邁入第五年,它強調深化台灣視角主體性。 TaiwanPlus在聲明中說,「誠懇呼籲立委和全民支持TaiwanPlus一路走來,雖有顛簸起伏,但我們仍秉持信念,不斷檢討、持續精進,懇請立法委員支持TaiwanPlus補助預算,讓具有台灣觀點的可信資訊與優質內容有機會傳遞至國際社會,讓國際觀眾認識台灣,也讓台灣觀眾以國際視角理解自身於全球議題中的角色,發揮公共媒體促進國內外溝通與交流之功能」。 除了公視董事會、TaiwanPlus這兩箭,第三箭也來了。公視集團內53位製作人發起連署,在聲明中說,「守護公共媒體我們是來自公視、小公視、公視台語台的第一線製作人。每天負責製作戲劇、兒少、新聞、紀錄片、文化與公共議題節目。我們很少公開發言,但今天,我們不得不站出來。二十多年來,公視陪伴孩子成長、記錄台灣土地與文化、在重大災難與公共事件發生時提供可信賴的資訊,也讓許多弱勢族群、地方聲音與不同世代的故事,都有被看見、被聽見的機會。我們不只製播電視節目,更肩負了促進社會對話、提升教育文化、守護公共利益的使命」。 他們擔心若相關提案通過,這代表著:公視今年度受捐助約21億預算(包括公視、小公視、台語台),將實質遭凍刪近五成!公視新聞、紀錄片、節目、戲劇,下半年製播將受到嚴重影響,有心做節目卻無預算可執行,而明年恐更加悲觀! 連署書也講到重點了「我們的憂心並無誇大,然而,目前立委解凍預算的前提是公視須組成第八屆新董事會,可是,立院依公視法推舉組成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11~15人),其中八名審查委員,數月前已集體請辭,公視新董監事人選審查完全停擺,通過遙遙無期」。 再來,比較特別的是,女兒也是知名演員的台灣電視劇製作產業聯合總會會長林錫輝,7月31日也同步在臉書發出長文,為影視產業與公廣集團發聲,沉痛形容這是「何其悲哀,又何其無奈的影視『慘業』!對於如今部分立委將預算解凍條件設定為「公視須組成第八屆新董事會」。林錫輝批評,這根本是「李代桃僵」,公廣集團何其無辜。他指出,當年新黨立委謝啟大為了防弊,設下四分之三高審查門檻,原意是避免政治干預,沒想到多年後卻成為董監事頻頻難產的制度原因,最後還要由公廣集團承擔後果。 林錫輝講到了公視20年來爭議不停的關鍵重點,就是公視董事會組成必須由公視董監事審查小組三分之二的成員同意(原規定四分之三,因為門檻太高,蔡英文執政時立法院修法降為三分之二),但這審查小組必須由立法院按政黨比例推薦社會公正人士出任。因為執政者都想掌控現在包括華視在內,年總預算已經超過50億元,堪稱全台灣最大媒體集團的公視(公廣集團),國民黨與民進黨執政也都碰過在野杯葛,分別造成將近1000天還選不出來新任董監事的窘境。2008年馬英九嚐過民進黨的苦頭,2016年初執政的蔡英文不信邪也曾經過了900多天還是沒產生新董監事會。第二任的蔡英文終於學乖了,因為審查小組共15人,國民黨與民進黨各7人,民衆黨1人,民進黨雖執政,但審查小組人數就是比在野少,怎麼舉手都輸,只得和國民黨、民眾黨協商,才產生了現在的胡元輝董事長所領導的公視董事會。蔡英文這是明白並實踐了「尊重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ABC。 可惜,賴清德總統採取全面對抗的堅壁清野政策,曾擔任過公廣集團第一任華視總經理的現任文化部長李遠寸土不讓,結果也導致了國民黨與民衆黨推薦的審查小組成員總辭,本來2025年5月19日屆滿的董監事延任已超過一年,也終爆發公視的反撲。了解公視的人說,這三箭只是開始,公視的民間支持力量不可小看。果然,接著,胡元輝董事長在星期一也接受廣播節目訪問,承諾如果預算過關,他可以不領薪水到董事會改組。 面對一星期內連續多天,上自董事會,到第一線的製作人,再到民間大咖影視組織負責人,支持公視向立法院爭取預算,或是說向立委開砲的內外聲音都跑出來了,立委壓力也會來。 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的理由也很簡單,就是先通過董監事名單,再來各依權責審查公視集團的預算。一位不具名的立委說,在野黨也是今年因為公視董監事選不出來,才被逼得要拿唯一的刪預算武器對付民進黨;而且連文化部長自己都說TaiwanPlus根本是場災難,立委哪有不嚴審的道理? 不過,有媒體人也分析說,這些聲明如果也同時呼籲行政院、文化部盡快協商通過名單,而不是把沒有通過預算的責任全部放在立法院,甚至是藍白佔多數的在野黨立委,那就更好了,那才叫真正的公共,超越黨派。因為了解內情的人士表示,公視明著棒打在野黨,但整個董事會僵局,才是造成預算卡關的最關鍵原因,而這原因,行政院及文化部的責任比較大,所以痛的還是當家的民進黨的心。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為作者提供 【聚傳媒張若彤專欄】說到「偽聲」,二二八這個圈子也是災區啊。苦主不是別人,正是陳儀,當年的臺灣省行政長官。 此時此刻,網路上還大剌剌擺著「228事件爆發後時任台灣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陳儀向全台民眾廣播」的一段錄音,作者標明是陳儀本人。 我們先暫停史普一下,「臺灣省行政長官」和「台灣行政長官」,撇開「臺」、「台」的差異不談,有沒有「省」這個字,意義是差別很大的。當年就是陳儀堅持,這個公署的正式名稱一定要加上一「省」字成為「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以表示中華民國將臺灣正式納入省行政體系。今日有些人會因為政治立場刻意把那個「省」略過不提。 這個「號稱當年的錄音」,其實是參與電影《#悲情城市》製作的杜篤之,找人來唸陳儀當年的廣播稿所配音錄下的。當年有人看了電影後,聽到這一段錄音以為是原音非常興奮,找杜篤之要,杜篤之也明言這是「配音」、不是當年的錄音。但如今以訛傳訛下,現在大家還是認定,當年的《悲情城市》是拿陳儀的原音放在電影中,就像引用「玉音放送」那樣。 這個錯誤,在2017年二二八事件七十週年的時候,當時是民進黨籍的蔡英文總統任內的第一個二二八,因為沃草加以引用,而成為很多人的記憶。每一年二二八都一再有人引用。 沃草引用的版本,和現在存放在維基上的版本,大家可以聽一下,二者比起《悲情城市》的原始配音,多了大量的回音以模仿廣播的聲音。 其實,有心人把這段電影配音加上大量回音去模仿廣播音,這一步是多餘的。我們去聽「玉音放送」的歷史錄音就知道,收音時並不會刻意去隔著喇叭收在大空間播放、回音極重的聲音。這段陳儀的廣播原音就算真的留下,恐怕也是以杜篤之在《悲情城市》中那種平實的呈現方式,才是合理的。 陳儀的聲音,有沒有原音留下?其實還是有的,那是在1946年10月1日,竹東鐵路(今內灣線)開工典禮上。影片一分鐘處可聽到陳儀的原音,也可看到當時陳儀身旁站著通譯,在陳儀講完後立刻用閩南語再說一次。我為了考證這件事,曾把《悲情城市》那段錄音讓陳儀的姪子陳兆熙先生聽,他也提到了這段1946年留下的影片,並表示陳儀雖有鄉音,但並不那樣重,《悲情城市》那段配音,其實更接近老蔣的口音。 如今深偽議題,大家吵成一團,其實這個問題早就存在,AI深偽只是把造假的門檻降到一個前所未有的低點。 許多人突然一夕之間對偽造深惡痛絕了起來,但只要我們有高於一個月以上的記憶,就能夠發現同一批人對於不同偽造的標準是有極大差異的。人們往往並不是先判斷真假,再決定喜不喜歡;而是先決定喜不喜歡,才調整自己判斷真假的標準。人在一般的狀況下,並不會比電影《九品芝麻官》中那個「我們今天要講的故事啊~是包龍星被十幾個大漢強姦的故事!(聽眾鼓掌)」好到哪裡去。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來鬥臭敵人,也是政治的日常。 如果標準會動,那麼更根本的問題便不在標準本身,而在它為何浮動:人是否信任消息的來源。 共同體建立信任的一種古老方式,恰恰就是一起談論不在場的第三人,而且負面談論往往比正面談論更有效。如果共同談論一個負面的故事,本身就能強化彼此的信任、確認「我們」與「他們」的邊界,真假未必是最重要的事,我們又怎麼能期待人總是先判斷真實,才決定是否相信? 「你為什麼要欺騙那些相信你的人?」 「回大人,不相信我的人,我騙不到。」 最有能力欺騙你的,原本就是你所信任的對象。 至於敵人,或者那些原本就不受信任的人呢?即使他們說的是真的,人也可以為了「大局」而暫時拒絕真實,再順便說服自己:「這只是不讓敵人利用真相」、「這只是不希望自己人內耗」、「這只是在阻止更大的惡」、「這只是為了更大的善」。 說到底,人真正在乎的,往往不只是世界上有沒有假的東西,而是誰在造假、假話被用來傷害誰,以及它最後是否有利於自己或自己所屬的共同體。 #諾蘭 在《#奧德賽》中,把木馬這種「假禮物」當作文明毀滅的開端,或許還是有些美化人性了。「我們」一起或真或假地談論「他們」,本來就是共同體建立信任的古老方法。文明未必是在第一次造假時才開始毀壞;很多時候,文明最初打下地基時,泥土裡就已經混著對他者的污衊、抹黑與潑糞。 但木馬仍然揭露了文明本身的脆弱,城牆可以擋住公開的敵人,卻擋不住自己因為信任而親手拖進城裡的東西。人不可能懷疑每一份禮物、懷疑每一句承諾、拒絕每一個前來溝通的人。欺騙者所利用的,恰恰就是那些使文明得以運作的信任前提。 AI深偽真正新的地方,只是讓造一匹木馬變得太容易了。從前要動用戲劇、剪接、媒體、組織與權力才能製造的假象,現在一個人便能完成;而且它不再只是一座不會動的木馬。它可以長著任何人的臉,使用任何人的聲音,說出我們最願意相信的話。 但比木馬更終極的,或許是塞壬。 木馬利用的是人對規則與秩序的信任;塞壬利用的,則是人對自己的信任。你怎麼能不相信自己呢?她甚至不必強迫你,也不必把謊言編造得毫無破綻,只要唱出那個你最想聽見、最希望是真的、最想再靠近一點的故事。 深偽最危險的地方,不只在於以假亂真,而在於它已經簡單到足以讓人人找到自己的塞壬之歌:為偏見找到理由,為憎恨創造證據,為欲望生出一張它本來就該有的臉。 到了那個時候,你未必是因為無法辨認真假而受騙。你可能早已看見破綻,也隱約聽出不對,卻仍然願意向那個聲音靠近。 因為那不是別人強迫你相信的謊言。 那是你一直等待著,終於有人替你唱出的「真相」。 作者為《如是二二八》、《究竟二二八》作者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為陳明澤議員臉書截圖 【聚論壇高思安專欄】太陽每天都照耀台灣,但是陽光似乎始終照不進光電利益鏈。 高雄市議員陳明澤涉嫌恐嚇光電業者、索取高達千萬元回扣,遭橋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案件尚待司法審理,但它真正震撼社會的,不只是又一名政治人物涉入弊案,而是人民赫然發現,近年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光電產業便會伴隨搜索、約談、羈押、土地爭議、地方抗爭等新聞。於是,社會開始提出一個比案情更重要的疑問:問題究竟出在人,還是出在制度?如果每一次都說是「個案」,那麼個案是不是未免太多了? 政府推動能源轉型,本是因應淨零排放與能源安全的重要政策。發展再生能源,不但符合全球趨勢,也是提升國家韌性的必要選擇。因此,人民真正反對的,從來不是綠能,而是有人打著綠能的旗號,把公共政策變成私人利益,把能源轉型變成權力變現。 最諷刺的是,政府高喊「陽光政治」,但今天最需要陽光照耀的,竟然正是太陽能產業。 一座光電場,看似只是幾排太陽能板,背後卻牽動了土地變更、水土保持、農地使用、魚塭整治、饋線配置、工程發包、土方運輸、地方協調、居民抗爭等無數行政程序。每一道程序都有裁量,每一項裁量都可能產生利益;而只要裁量存在,尋租空間便會存在。 於是,一個值得深思的現象出現了。有人負責掌握地方派系,有人負責與居民協調,有人負責工程發包,有人負責行政關說;原本應該彼此制衡的權力,竟逐漸形成一條完整的利益供應鏈。 當公共政策開始成為地方權力競逐的新市場,光電板吸收的不只是陽光,更可能吸附了各種看不見的政治能量。這才是人民真正的不安。 如果地方民代既可以帶頭反對,又可以居中協調;如果地方抗爭既可能是真正的民意,也可能變成談判工具;如果業者最擔心的不是施工技術,而是地方權勢人物是否點頭,那麼,民主制度便開始偏離它原本應有的軌道。 人民選出民意代表,是為了監督政府,不是監督哪一家業者比較願意付錢。 更令人憂心的是,每逢重大弊案,政府幾乎都有一套固定劇本:「尊重司法」、「勿枉勿縱」、「個案不代表政策」。 這些話當然沒有錯,但如果每一次都用同一句話回答,每一次都把責任推給司法,那麼制度永遠沒有問題,政策永遠沒有缺失,真正需要改革的,就永遠只是那幾個「運氣不好被抓到的人」。 司法可以羈押涉案者,卻羈押不了制度漏洞;檢察官可以起訴個人,卻起訴不了失靈的治理模式。 真正需要被檢驗的,是整套光電治理機制。 地方民代介入開發案件,是否建立利益衝突揭露制度?光電案場的土地取得、行政審查、工程資訊、土方流向是否全面公開?地方協調是否留下完整紀錄?吹哨者是否真正受到保護?跨部會是否建立即時監督,而不是等到檢調搜索,社會才知道問題早已存在多年? 如果沒有,今天查辦了一位議員,明天還會有另一位;今天斬斷一條利益鏈,明天還會長出新的利益鏈。 歷史其實早已給過答案。從砂石、焚化爐、掩埋場、科學園區、都市更新,到今天的光電開發,只要一項政策伴隨龐大利益,卻沒有同步建立透明制度,它終究會吸引權力與資本靠攏。不同的只是產業名稱,相同的始終是人性。 真正成熟的政府,不是弊案爆發後才高喊肅貪,而是在政策開始之前,就先把制度建好,把黑箱鎖住,把利益隔離。 能源轉型,是國家戰略;廉政治理,更是國家能力。 如果今天的綠能,最後讓人民記住的不是減碳,不是淨零,而是黑箱、回扣、政治協調與利益交換,那麼被摧毀的,不只是某一位政治人物的政治生命,而是整個能源政策最重要的社會信任。 畢竟,人民期待的是一座能替台灣發電的光電場,而不是一座讓權力發財的聚寶盆。 真正需要接受陽光檢驗的,從來不只是太陽能板,而是板子底下,那些至今仍未完全攤在陽光下的權力與利益! 作者為時事觀察員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