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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胤宏》慶祝兒童人權日:淺談司法院的進步與展望(奔騰思潮)

照片取自司法院官方網站 【聚傳媒奔騰思潮專欄】聯合國於1989年11月20日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往後此日便作為「國際兒童人權日」,司法院便在每年十一月舉辦「兒童人權月國際研討會」,今年方在11月14日舉辦。本人謹為讀者介紹並評論此次會議,以此慶祝兒童人權日。 上午以「當孩子的法庭守護者─讓兒少安心地表意」開場,以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為例,由法官、社工等示範在家事事件中,如何陪伴孩子們表達意見。甫於今年七月新任的少年及家事廳鍾宗霖廳長,更是親自上陣扮演「兒童」,場面生動活潑。至於社工陪伴兒少表意,是否有地區、案件性質(民事、刑事、行政)或是身分(當事人、證人、他被害人、關係人)的差異?司法院將來如何綜整,並精進保障上述不同類型的兒少表意資源?在這個特別的日子,很適合提出美好的願景。 下午以「少年刑事案件之量刑機制」,由專家學者分別從日本法及德國法剖析,「新北割喉案」後社會尤為關心的議題之一。可惜在討論具體的研究內容前,即浮現問題,謹就以下問題公開呼籲司法院釐清: 首先有專家表示:「由於少事法修正迄今,相關判決始終未能公開,研究者不易了解少年司法實務上,究竟如何處理少年刑事案件中的科刑問題」此從司法院應於108年,而遲於113年訂定的「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管理辦法」可見:第21點已規定(僅有)司法院有權利用少年前案資料,進行委託研究。如何連司法院自己委託研究的學者專家,也無權閱覽少年案件的檔案資料? 再者,現行少事法原意為保障少年隱私,作法卻是遮蔽全部少年案件資料,此對於學術研究,甚至少年本身行使防禦權、(兒少)被害人行使抗告權無所依憑,已是對兒少本身的權益嚴重侵害對比性侵害、家庭暴力及其他必須高度保障兒少隱私的案件,遮蔽兒少個人身分有關資料後,仍皆可公開法官認事用法等大多資料。司法院對此根本問題,應速謀補救。 目前少事法量刑法制並不完備,但若研究結束後,司法院將來改革的方向是「大幅整體減少」少年刑度,又如何與「新北割喉案」後的社會期待溝通?社會衝擊恐不是專題研究計畫的考慮內容,卻緊密攸關立法的實現。司法院內部實需要評估,做足對話準備,亦應先從爭議性低的建議做起,待取得社會共識後再推進長期目標。 最後,少事法第79條適用刑法第74條成人的緩刑制度,不免有捉襟見肘之窘。緩刑具有暫不執行刑期,並且觀察受刑人的作用。而成人緩刑,自有刑法第74條第2款的附帶條件作為配套;對於少年緩刑,卻全盤適用成人的緩刑規定,而不適用少事法自備的保護處分。保護處分既有的轉介輔導、交付安置、裁定留置、修復式正義、保護被害人裁定等,更為具體、專業且專屬少年。少年刑事案件反而捨近求遠,去適用成人刑法,令人難以理解。 少事法第82條卻又橫空飛出,少年在緩刑時,應付「保護管束」,而「保護管束」在少事法中如何執行、撤銷竟無明文依據,僅由實務逕行依照成人適用的「保安處分執行法」,而非少年保護事件「保護處分」中的保護管束。同條第2項卻又規定,保護管束由少年保護官負責。使得「少年」刑事案件,適用「成人」的保護管束規定,卻由「少年保護官」負責,但撤銷保護管束(等同撤銷緩刑)的決定權又在「檢察官」,而非實際輔導、最為了解少年的少年保護官 司法院這次研討會固然值得肯定,但更須定期檢視整體的兒少保障。而作為重要內控機制的「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廿二名委員中僅有六個民間委員,108年來一年召開會議二次,今年更是只有一次,離設置要點規定的四個月一次,一年三次,相差日遠 行文時已夜深人靜、萬籟俱寂、引人入睡,又何忍細數少年司法的其他問題、更多部門的各項問題?餘生有限又能寫出多少文章給多少人看?對比人民只能無窮盡的喟嘆,整個政府能做的,實在太多了!在我心中,盛大慶祝「兒童人權日」根本不在形式,而是政府到底實際兌現了多少「改革的決心」 作者為中華兒童及青年協會理事長 ●專欄文章,不代表J-Media 聚傳媒立場。

汪葛雷》川普羞辱林郁婷與台積電 賴清德躲哪去了?!(奔騰思潮)

照片取自賴清德總統臉書粉絲專頁 【聚傳媒奔騰思潮專欄】談到「誰最常羞辱臺灣」,許多人第一印象想到的是對岸。然而談到對「臺灣之光」的精準襲擊能力,莫過於川普。 眾所皆知臺灣人愛面子,又因為長期的國際孤立,格外渴望被國際看到的機會,也因為如此一代接一代,一直有臺灣人/公司在國際上崛起,成為「臺灣之光」,全民的驕傲。 而這幾年著名的臺灣之光,莫過於台積電與三位奧運金牌選手,這其中就包含陷入變性人抹黑的2024年巴黎奧運拳擊比賽女子羽量級林郁婷。結果對於這些臺灣之光,川普是怎麼對待的? 對於台積電,川普競選期間多次譴責「臺灣偷走美國的晶片生意」,聲稱臺灣應該付「保護費」。對於林郁婷的態度更是離譜,在毫無任何具體證據下,川普在造勢場合影射林郁婷與阿爾及利亞拳后是「男變女」與義大利選手對打,以此攻擊民主黨親善LGBT的政策,甚至說應該把賀錦麗送上擂臺和拳王泰森對決,「一定會很有趣」,言談中充滿踐踏小國與性別的歧視。 這引申出一個有趣的現象,對岸對臺灣不友善的發言,多半是屬於老調重彈、複製貼上型的論述,談到的對象多半是政治團體。川普卻是「跟上最新時事」、「傷及無辜」,不偏不倚踏到最新出爐的臺灣之光臉上,精精準準打擊臺灣人的自尊心。臺灣長年視美國為老大哥,在種種政策上極力配合,卻換得這樣的輕蔑踐踏,實在是讓全體臺灣人情何以堪。 有趣的來了,對於川普對林郁婷的攻擊,賴清德「最高品質靜悄悄」。但在奧運期間賴清德可不是這樣說的,奧運期間賴清德臉書表示:「郁婷這一路走來,無端遭受已被國際奧會撤銷承認的國際拳總(IBA)惡意攻擊,無端遭受非議與霸凌第一時間,我責請體育署務必嚴正表達抗議,採取相應法律作為。」而隨後體育署馬上迎合上意,表示中華奧會聘律師發警告信函至國際拳總,續將於賽後「與選手、律師及國際奧會討論,對國際拳總進一步的提告。」 兩相一對比,川普這些見光度更高的敵意語言,賴清德一字不回,只敢捏軟柿子的醜態展露無遺。 大家都能理解臺灣不願得罪美國的心情,若說在野黨就真的對美國毫無顧忌,那也不符實情。但從民進黨,含蔡英文與賴清德執政加總八年多時間的表現來看,民進黨為了一己選舉私心,面對美國實在太沒有尊嚴與堅持了。 林郁婷的事情或許只是嘴炮,勉強能吞下去;台積電的發展可是攸關國運!而在人口老齡化,政府財政困難的大環境下,川普的「保護費」之說更是不能恣意配合。或許臺美國力實在太過懸殊,臺灣最終還是要配合美國,但這也需要高超的談判手法與適度的硬氣,才得以守護國家利益,而這絕非軟趴趴,高度依靠「親美牌」來選舉的民進黨能辦到的。 川普當選已是事實,展望未來,民進黨極可能利用立院藍白過半的局勢,讓藍白當美國保護費的「煞車皮」,既能實際上少付保護費,又可以抹黑藍白「親中反美」,其中尺度藍白一定要好好權衡,勿只是傻傻被利用而不自知。 作者為網路媒體工作者 ●專欄文章,不代表J-Media 聚傳媒立場。

李善植》未蒙其利先受其害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奔騰思潮)

照片取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聚傳媒奔騰思潮專欄】近年來詐欺犯罪猖獗,行政院為有效打擊詐騙,於今(113)年5月通過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下稱詐防條例)草案,嗣經立法院三讀及總統公布後,於8月2日正式施行,新法大幅加重高額詐欺及複合式詐欺之刑責,希望以嚴刑峻罰消弭犯罪誘因,並同時針對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犯罪且自動繳交其犯罪所得者,創設減刑之規定,期望達到節省司法資源及將贓款發還被害人之目的。看似立意甚佳的立法,但具體成效究竟如何,茲就個人觀察分述如下: 首先,防詐條例第2條規定,防詐條例規範之詐欺犯罪只限於刑法第339條之4之罪、犯第43條或第44條之罪、或於前述有裁判上一罪關係之其他犯罪。由於防詐條例第43條或第44條均以構成刑法第339條之4之罪為前提,也就是防詐條例只規範假冒公務員、3人以上共犯、以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以電腦合成不實影像等詐欺犯行及其衍生之相關犯罪,並不包含其他類型之詐欺犯罪。犯詐條例所增訂之加重及減刑規定無法適用於傳統詐欺犯罪,甚為可惜。 關於高額詐欺部分,依詐防條例第43條規定,犯刑法第339條之4之罪,詐欺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500萬元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達1億元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新法雖將刑法第339條之4之法定刑(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大幅提高,但在目前法院均認為詐騙不同被害人,是詐騙集團的數行為而會構成數罪的見解下,勢必只有單一被害人被騙金額達標才能依新法加重。然而,要單一被害人被騙500萬或1億元以上,實務上並非常見,要適用本條的機會不多。 就複合式詐欺部分,依詐防條例第44條規定,3人以上共犯詐欺罪而有假冒公務員、以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以電腦合成不實影像或境外機房等情形時,依刑法第339條之4規定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也就是構成複合式詐欺犯罪時,法定刑由原本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為1年6月以上10年6月以下有期徒刑。然而,依法院判決向來自最低刑度量刑之慣例,最低本刑加重有期徒刑6月是否能收嚇阻之效,殊值懷疑。 過去行為人犯詐欺罪,並無相關減刑之規定,本次防詐條例特別納入被告自白並繳交犯罪所得減刑之規定,依防詐條例第47條前段規定:「犯詐欺犯罪,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如有犯罪所得,自動繳交其犯罪所得者,減輕其刑」。減刑之誘因看似得以節省司法資源,並讓被害人取回遭詐騙的錢財。惟因該條前段所稱「如有犯罪所得,自動繳交其犯罪所得者」之文字欠缺周延,造成諸多法院判決認為,只要行為人繳交自己於該案中實際拿到的報酬,而不用繳交被害人被騙之全部金錢,就可依法減刑,甚至在詐欺未遂此種行為人一般不會有犯罪所得的情況下,更有法院判決認為,既然被告沒有犯罪所得,只要其偵審自白就可以滿足減刑之要件而額外獲得減刑之機會。 觀諸防詐條例施行後之法院判決見解,迄今幾乎沒有因高額詐欺或複合式詐欺加重之案例,除前述加重之構成要件嚴格外,主要原因在於罪刑法定原則下,新增處罰規定不能溯及既往適用。反觀新增減刑部分,因刑法本身並無犯加重詐欺自白減刑之規定,各級法院一致認為,行為人只要在審判程序中具備防詐條例規定之減刑要件者,應即適用減刑之規定,導致防詐條例施行前成千上萬的加重詐欺案件也有機會減刑。這種未蒙其利,先受其害的打詐立法,大幅增加法院訴訟程序之負擔,被害人又未必能因此取回受騙金額,徒使許多詐騙犯嫌無端獲得減刑之寬典,打擊及遏止詐騙的功效顯然不彰,應儘速修法解決才是。 作者為臺中市政府法制局長 ●專欄文章,不代表J-Media 聚傳媒立場。

張競》習近平對拜登是否提過賴清德或民進黨當局?澄清反而更多謎團

圖片為新聞截圖 【聚傳媒張競評論】11月16日兩強領導人在出席APEC第十三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期間,雙方進行會晤與對話;會後新華社以「習近平同美國總統拜登在利馬舉行會晤」為題,發佈新聞通稿。其中涉及臺海情勢相關內容如下: 【習近平強調,台獨分裂行徑同台海和平穩定水火不容。美方想要維護台海和平,關鍵是要認清賴清德和民進黨當局的台獨本性,慎之又慎處理台灣問題,明確反對台獨,支持中國和平統一。】 以臺灣政壇向來關注兩強峰會如何應對臺海問題,會後餘波蕩漾自是必然,但政府循溝通管道積極向美方追查,並且依據美方未公開聯絡對象說法,對臺灣社會宣稱:「無論公開或私下談話,習近平都沒有提到『賴清德』三個字。」 對於此種說法,吾人不禁想到兩強領導人會晤與率領官員對話行程已向外公開,但整個過程與對話內容係分別由白宮以「Readout of President Joe Bidens Meeting with President Xi Jinp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為題之聲明,以及前述新華社以「習近平同美國總統拜登在利馬舉行會晤」為題之新聞通稿,對外公佈說明。 此行程或許可歸諸「公開」談話,但就雙方行程來看,確實看不出有任何其他「私下」會晤,美方與我聯繫匿名對象所稱「無論公開或私下談話,習近平都沒有提到『賴清德』三個字。」不知道所謂「私下」是從何而來? 而且既然是「私下」談話,美方與我聯繫匿名對象居然能夠掌握全部內容,否則怎能確認習近平都沒有提到「賴清德」三個字,因此此種「私下」談話不是與常理不符,豈有任何「私下」可言? 最後必須表達對「民進黨當局」有所同情,此因新華社新聞通稿內是將「賴清德和民進黨當局」併列,「民進黨當局」究竟是指民進黨政務高層集體通稱,抑或是泛指由民進黨所主政之整個政府機關。我方循秘密管道向美方查證時,究竟是僅限於查證是否提到「賴清德」但卻未針對「民進黨當局」進行查證?抑或是查證結果不便對臺灣鄉親說明呢?還是在黨政高層政治算計上「賴清德」可與「民進黨當局」切割呢?這謎團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作者為英國博士、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曾任國軍艦長 ●評論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葉元之》代理教師的職前年資何時才會被計入?

照片為作者提供 【聚傳媒葉元之專欄】憲法法庭6月判決,代理教師敘薪應採計職前年資,否則違憲,教育部必須修法。但5個月過去了,完全沒有下文,代理教師仍苦苦等待,之前的年資何時才要被計入? 職前年資計入對代理教師影響很大,因為累積一定年資即可調薪,現在全國校園爆代理教師荒,嚴重影響教學品質,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代理教師工作缺乏保障,若職前年資儘早計入,對留住代理教師必有幫助。 元之日前質詢時請教育部加快速度,國教署長彭富源回應,預計11月底,教育部才會召集地方政府會商,最快114學年度可以實施。 奇怪,民進黨不是最尊重大法官嗎?怎麼大法官做的決議,只要不是政治性的,都慢半拍?政府到底有沒有想讓教育環境更好?對代理老師好一點有這麼困難嗎? 此外,根據國教署的統計,代理教師計入年資,全國支出預計增加4到6億,新北市初估增加2億。元之希望教育部能補助地方政府這項支出,畢竟地方財源有限,不過教育部並沒有立刻答應。 這也凸顯了修正財劃法的重要性,因為以新北市來說,收到的地方稅收,僅佔總預算的48%,剩下的都有賴中央支持,若必要性支出增加,中央又不補助,就使得地方政府財政更加吃緊。適度修訂財劃法,讓地方增加自主財源,絕對是地方之福。 作者為立法委員 ●專欄文章,不代表J-Media 聚傳媒立場。

王其》藍白不審NCC名單 綠將掀最後底牌

照片為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修法三讀,國會頻道截圖 【聚傳媒王其專欄】很多人都納悶,為何藍白聯手要癱瘓NCC這電視主管機關?答案事實上很簡單,藍白都要搶這管電視的獨立機關資源,藍白背後有媒體大亨在推,民進黨也有盤算撐住,底牌還沒完全掀開。 11月15日,立法院三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修正草案,拔掉了NCC代理主委翁柏宗;也由於NCC的4名新委員名單送到立法院半年,藍白都不審,再拔掉翁柏宗後,NCC只剩3名委員,不到原7名的半數,因此沒辦法做重大決策,形同癱瘓NCC。因為原先7位委員,包含前主委陳耀祥等3人,在7月底任期屆滿,而代理主委翁柏宗,從8月1日起延任至12月1日,如今不得繼續延任,剩下3位,影響的層面包括,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新聞頻道換照新聞相關裁罰案的審議,或是打詐子法等,共有104項任務恐怕無法執行。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隨後也表示,行政院陳建仁前院長於今年4月30日即送出NCC人事案,但立法院兩度三讀修正NCC組織法,對於NCC人事案卻超過半年未排案審議,政院表達遺憾。李慧芝再說,行政院將就立法院於今年7月16日以及今日三讀修正條文之適用範圍、對象以及程序進行整體瞭解,並思考是否提出後續方案,使法定獨立機構能正常運作,以維護國人權益。這句話留下很大想像空間,代表民進黨政府還有底牌,等著掀開而已,有媒體報導要走法律流程解套。 媒體界人士都在傳,藍白背後都有有線電視及電視頻道大亨在背後撐腰,因此寧願拖延6個月,也不審新的4位委員名單,要讓NCC停擺,就是逼民進黨妥協,甚至換成藍白可接受的名單。未經證實的訊息是,送出去前可與在野討論,而傳出想當NCC委員偏藍白的學者專家也不少,半年前就有媒體報導了,就看最後掀牌的人會是誰? 民進黨也非常清楚藍白的算盤,還有中天新聞台要捲土重來的計謀,府院到現在也還不願意妥協,行政院發言人的說明已經很清楚看到,民進黨政府對立法院的三讀過的條文有保留,不會輕易向藍白妥協,因為民進黨只要不斷訴求說,名單送進去半年都不審?藍白不滿意大可以刪掉,也可以退回?藍白卻寧擺爛而不為?如果拿這點從法律面或社會訴求,綠不會佔下風的。如再從這裡延伸到有媒體大老撐腰,大亨也想要推名單來交換,都是有道理可說的。誰是背後的媒體大老,不管在有線電視集團或是頻道,都將很快現形,而民進黨的最後底牌,也快掀起了。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張競》新加坡打臉我國聲明?政府何不請新加坡出面澄清?

圖片為外交部聲明截圖 【聚傳媒張競評論】中國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藉出席亞太經合組織第十三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會晤多個國家領袖並進行對話;其中依據新華社新聞通稿,新加坡總理黃循財在對話時表示:「新方完全理解中國政府在臺灣問題上的立場,反對任何形式的臺灣獨立,堅定恪守一個中國原則。」 外交部據此發言內容,向新方查證,並且以「有關中國藉由APEC等重要國際場合散佈貶抑我國主權且混淆國際視聽的不實謬論,外交部嚴正駁斥如下:」為題,發佈新聞稿聲稱「新加坡政府並未表達此等言論,中方說法顯非事實。」針對外交部如此應對,在此提出數項觀點與疑問,祈請各方先進不吝指正與賜教。 首先是我國外交部新聞稿所述新加坡總理發言內容:「新加坡完全理解中國政府在臺灣問題上的立場,反對任何形式的臺灣獨立,堅定恪守一個中國原則。」雖然大體上未失原始意涵,但確實是與新華社通稿存在字辭與標點符號差異,外交官員處理公務文件如此草率粗糙,實在讓人失望。 其次是經過查證新加坡共和國外交部網站,該網站以「Prime Minister Lawrence Wongs meeting with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esident Xi Jinping, 15 November 2024」為題所發佈新聞稿中,確實證實新加坡共和國黃循財總理曾與習近平在對話中提到臺灣議題,並在新聞稿中重申「Singapore has a clear and consistent One China policy and is opposed to Taiwan independence.」 此等字辭顯然與外交部新聞稿所聲稱「新加坡政府並未表達此等言論,中方說法顯非事實。」並不相符存在差異。 再者就是外交部向新方查證管道為何?既然認為新華社新聞通稿敘事不實,為何不直接敦請新加坡共和國政府出面澄清事實,反而越俎代庖自行發佈新聞稿,撈過界來為新加坡共和國政府發聲,此種作法顯然不符外交基本規範。 此外就是外交部在向新加坡政府官員查證時,不論對方如何回應此事,我方是否曾經向新加坡政府官員說明,我國外交部將發佈新聞稿,駁斥中國大陸新華社新聞通稿所提,涉及新加坡共和國總理黃循財發言內容,並且取得新加坡政府諒解與同意?外交協商溝通進退有據舉止有方,必須通盤考慮對方立場。請問我國是否還有實力逼迫新加坡,以不惜開罪北京為代價讓其選邊站隊? 最後還是很遺憾地指出,外交部發佈新聞稿還是沒有外文譯本,難道外交部發佈新聞稿所期待主要閱聽對象是指向國內而非國際社會,難道外交部重視對內宣傳,遠甚於對國際社會澄清事實真相? 既然將新聞稿翻譯成外文對外交部官員是個難事,沒有辦法馬上辦到;那麼去新加坡共和國外交部網站查閱新聞稿,外交部官員總不能說是本身有英文閱讀障礙了吧?假若事先看到Singapore has a clear and consistent One China policy and is opposed to Taiwan independence.然後再跟新加坡政府官員查證,這句話中文是什麼意思,請問還會發出那份讓人貽笑大方完全鬼扯新聞稿嗎? 被滷蛋噎死到不知道讀寫英文,外交部官員臉皮多厚才能適任? 作者為英國博士、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曾任國軍艦長 ●評論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張競》外交部聲明竟無外文 豈有能力辦洋務?

圖片為外交部聲明截圖 【聚傳媒張競評論】中國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藉出席亞太經合組織(APEC)第三十一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順勢至秘魯進行最高規格國事訪問;與秘魯總統博魯阿爾特會談,並共同見證簽署《中秘關於共建「一帶一路」的合作規畫》、《中秘自由貿易協定升級議定書》,並見證交換經貿、產業投資、工業園區、教育、綠色發展等領域多項雙邊合作文件。雙方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秘魯共和國關於深化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由於臺灣問題是北京在處理外交關係最為重視課題,因此在長達二十一點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秘魯共和國關於深化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內文第四點最後一句,出現「秘方重申堅定恪守一個中國原則」。 我國外交部旋即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秘魯共和國關於深化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上述內容,發表「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秘魯共和國關於深化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中所提『秘魯重申其對一個中國原則的堅定支持』謬論事,外交部嚴正駁斥如新聞稿。 但此份新聞稿撰寫水準低劣,措辭荒腔走板錯誤百出,其中用辭用語悖離史實,刻意將臺獨思維混入其中,荒誕無稽實在是罄竹難書,實在是讓人不恥懶得批評。但就公務機關處理文書基本能力來說,確實也是極不及格。列舉數點條陳如下,祈請先進不吝賜教。 首先就要指出,官方文書寫作務必精準,我國外交部所欲駁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秘魯共和國關於深化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第四點內容原文為「秘方重申堅定恪守一個中國原則」,而我外交部聲明新聞稿將該段文字誤為「秘魯重申其對一個中國原則的堅定支持」;儘管此等文字差異尚不達喪失原意地步,但公文書寫作要求字辭精準,絕對不可以「差不多先生」態度辦事,馬虎草率便宜行事。否則對照字辭時,會成為搞不清楚我方究竟在駁斥那段字辭內容,這將使外交部代表國家發言時大失顏面。 其次就是要強調,辦理外交處理文件時,斟酌字辭向來極度講究。一言興邦與一言喪邦絕對不是玩笑話,甚至標點符號運用都會成為外交文件陷阱所在,刻意在外交文書附上地圖隨意劃上線條,日後都可能被刻意被他國曲解成默許讓渡領土主權。因此面對他方所發聲明,鎖定抗議內容時,豈可牛頭不對馬嘴?發生此種雞同鴨講嚴重錯誤。 此外就要很痛心提到,發表駁斥他方聯合聲明之新聞稿,居然沒有同步提出外文版本,假若連外交部此種專門主管與辦理涉外事務之政府部會,都沒有能力處理外文版本新聞稿,難道這份新聞稿真正目的是對內表態之宣傳文稿?專門用來滿足國內政治消費嗎?各位不妨查閱外交部外文網頁,其資訊還停留在11月13日。 難道外交部沒有任何翻譯新聞稿作業能力嗎?就這種水準還能辦理洋務嗎? 最後就要提醒,16日美國總統拜登亦會與中國大陸國家主席會見對話,會後必然會發佈新聞稿或是聲明,雖然未見得是聯合聲明,就目前雙方關係狀況來說,確實機率不高。但不論如何,若是美方所發佈會談紀要、聲明或是新聞稿中,亦有前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秘魯共和國關於深化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類似用語時,不知道我方外交部是否也要比照辦理,發佈新聞稿予以駁斥呢? 國際社會向來現實無比,辦理外交就要靠實力,但外交舉止進退須有章法,人情冷暖心知肚明,對不同對象大小眼,其實也是世間常態,不過總是要能交待得過去,不要處理不慎成為笑柄!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又被滷蛋噎到囉! 作者為英國博士、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曾任國軍艦長 ●評論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葉元之》150億元反毒   官員竟互踢皮球

照片為作者提供 【聚傳媒葉元之專欄】卓榮泰14日宣布未來4年編列150億元反毒,並將俗稱「喪屍煙彈」的新興毒品(依托咪酯)列為二級毒品,看似下定決心向毒品宣戰,但元之之前質詢時舉報有人在網路上公開販售依托咪酯,數發部和警政署卻互推責任。如果各機關執行力這麼差,預算編再多都沒有用。 元之之前在立法院秀出網友在臉書社團成立「依托咪酯」的交易社團、也秀出專賣「依托咪酯」的網頁,我助理還和對方聯絡,對方甚至說可以用現金面交,公然在台北市街頭販毒。 離譜的是,當時數發部官員居然回答說,這是刑事案件,「是警政署在處理」,不關數發部的事;而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官員則說,他們已投注很多人力在網路巡查,有訊息都會立案。 數發部跟警政署官員看到網路有人販毒,都一副無所謂的樣子,這毒品用Google都查得到有人在賣,需要警政署花多少時間去查?此外,數發部為何不能與社群平台溝通,要求平台不能幫忙販毒,或是設計程式協助屏蔽相關資訊?「有這麼難嗎?」「難怪毒品會這麼氾濫!」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但警政署現在配發給警員依托咪酯的快篩試劑也不夠,全國僅配發9700支,有的派出所甚至只有一支,被當作「鎮所之寶」,根本不敢用。警政署經他詢問才表示,最近會再撥經費給地方警局購買試劑。 行政院現在要編150億反毒,但如果各機關還是這樣互踢皮球,或是不給基層員警應有的配備,編再多預算都達不到成效,錢都丟水裡了;卓榮泰還是先改革官員的官僚心態,拿出魄力才能達到效果。 作者為立法委員 ●專欄文章,不代表J-Media 聚傳媒立場。

何思慎》內外交迫的石破內閣(奔騰思潮)

照片為日本首相官邸官方肖像 【聚傳媒奔騰思潮專欄】日本眾參兩院11日進行「首相指名」,經兩輪投票,執政聯盟的自民黨與公明黨在眾議院雖未取得過半的席次,但因以立憲民主黨為首的在野陣營未能整合,石破內閣得以少數內閣的形式再續「自公聯合內閣」,石破茂連任成為第103代首相。 上任剛滿月的石破首相未有民意蜜月期,日本「共同社」在眾議院選後立即對內閣支持率進行民調,結果顯示,石破內閣的支持率為32.1%,較上臺之初的50.7%支持率崩跌近20%,淪為少數執政的石破首相前景堪慮。前次的少數內閣為1994年4月的羽田內閣,僅維持64天即瓦解,成為戰後第二短命內閣。 雖說石破內閣僅自、公兩黨,結構穩定,難遭立憲民主黨等在野陣營分化裂解,但面對眾議院朝小野大的困境,若朝野未能就法律案、預算案妥協,對石破內閣的不信任案即可能通過,屆時石破將面臨下臺或解散眾議院訴諸民意審判的政治抉擇。日本政治未來恐陷入混亂,形勢比人強,石破展現政治決斷力,實現政策訴求的空間不大。 石破在眾議院指名投票僅獲221票,此為目前執政聯盟在眾議院之人數,距席次過半尚差關鍵的12席,更無法完全控制眾議院的17個委員會。目前有7個委員會控制在在野陣營手上,石破未來在國會須移樽就教爭取在野黨支持,否則執政寸步難行,內閣民調直直落,明年7月的參議院改選自、公兩黨恐再敗。屆時不僅石破將負起政治責任下臺,失去眾參兩院過半席次的「自公聯合內閣」應難續航,若無法爭取國民民主黨或日本維新會相挺,擴大執政聯盟,勢必走上解散眾議院之路。 石破茂在黨內雖缺乏人望,但造成自民黨頹勢的「舊安倍派」亦不敢趁勢逼宮。自民黨高層表示,現在無人下定決心推翻石破茂。在自民黨總裁選舉第二輪落敗的高市早苗雖謀伺機再起,但絕非當下集結「造反派」。自民黨內支持高市的眾議員在大選中成為被選民審判的主要對象,推薦高市角逐自民黨總裁的10位眾議員僅3人連任,中箭落馬者眾意味支持勢力的弱化。高市逆勢操作難以成事,支持石破共赴黨難始為上策。 擺在石破眼前的要務為爭取2025年度的預算案通過,此須與採取「閣外合作」的國民民主黨協調。國民民主黨為實現照顧中低收入者之政治訴求,要求石破埋單將所得課稅起徴點由103萬日元大幅提高至178萬日元,並在油價連續3個月超過160日元即停徴25.1日元的石油稅,粗估此將使日本短收近9兆日元稅收。面對逐年增加防衛支出至GDP的2%及川普重回白宮後要求提高負擔駐日美軍的軍費的壓力,石破內閣內外交迫。 最大在野黨黨魁野田佳彥雖未能成為在野勢力共主,一時間無法實現政黨輪替,但野田將全力整合在野,營造「政權輪替前夜」的政治氛圍,在來年伺機奪取政權,日本將似回到各路大名逐鹿天下的戰國時代。 作者為輔仁大學日文系(所)特聘教授兼日本暨東亞研究中心主任、臺灣大學日文系(所)兼任教授、中華民國國際關係學會理事 ●專欄文章,不代表J-Media 聚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