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賴清德總統臉書 【聚論壇高思安專欄】上午十點,警報準時響起,道路管制、車輛停駛,警察與民防人員各就各位,民眾依照指示進入防空避難場所。三十分鐘後警報解除,交通恢復、商店繼續營業,手機訊號照樣滿格,家裡水電也沒有中斷。 恭喜,我們又完成了一場「準時結束」的戰爭。 政府近年大力推動城鎮韌性與全社會防衛,方向當然沒有錯。台灣身處高度地緣政治風險環境,從防空避難、民防動員,到能源、通訊、醫療與交通備援,本來就該提早準備。真正值得檢討的,不是該不該演,而是究竟怎麼演。 一方面要模擬戰時狀況,另一方面又強調盡量降低對民眾生活與經濟活動的影響。這在行政管理上或許十分體貼,但若放到真正戰爭情境裡,多少帶著幾分黑色幽默。 因為戰爭最大的特色,就是它一定會擾民。 敵人的飛彈不會避開上下班時間,無人機不會先通知里長,基地台遭到攻擊,更不會先發簡訊提醒:「今日上午十時至十時三十分暫停通訊,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於是台灣出現一種很特殊的全民防衛:警報可以響,但最好不要響太久;道路可以封,但最好半小時恢復;可以模擬戰爭,但不能真的停電、斷網,也最好不要影響生意。 這究竟是在讓人民理解戰爭,還是在努力讓人民「不要太有感」?而這背後,恐怕還有一層更微妙的政治矛盾。 政府需要告訴人民台海風險升高,因為只有如此,增加國防預算、強化民防、推動全社會韌性,才有足夠的政策正當性。但另一方面,政府似乎又不能讓人民真的產生太強烈的戰爭臨場感。 因為一旦警報變得太真實、斷網太逼真、避難太具體,人民開始認真思考「戰爭是不是可能真的發生」,政治效果可能就完全不同。 民眾可能開始追問:為什麼台灣會走到這一步?政府的兩岸政策是否降低了風險,還是提高了風險?今天要求人民準備避難,是否代表政府自己也認為戰爭已不是遙遠想像? 這些問題一旦浮上檯面,就不只是國防問題,而是選票問題。於是最理想的政治狀態,似乎變成一種非常精密的劑量控制:戰爭風險要讓人民知道,但不能知道得太深;危機感要存在,但不能變成恐慌;演習要逼真,但不能逼真到讓選民開始害怕。 換句話說,戰爭最好「有感」,但千萬不能「太有感」。這恐怕才是城鎮韌性最詭譎的地方。 如果演習真的模擬數小時停電、通訊中斷、交通失序與物資搶購,民眾確實會更理解戰爭的代價,但同時也可能開始質疑執政者:既然危險已經逼近到需要如此演練,那麼政府這些年的兩岸政策究竟帶來了多少安全? 對任何執政者而言,這都是一個極不舒服的問題。因此,最安全的演習,就是讓人民知道政府有做事,卻又不要真的感受到戰爭。 警報響了,表示政府很重視國安;三十分鐘後解除,則提醒大家生活仍然歲月靜好。政治上可謂兩全其美。 更值得追問的是,近年「全社會防衛韌性」也是美方高度關切的議題。台灣從後備改革、民防整備,到能源、通訊與基礎設施韌性,都不斷強化。 這些改革本身沒有錯,台灣當然需要提升自我防衛能力。問題是,當政策逐漸變成一套套演練、視察、成果簡報與「圓滿完成」新聞稿時,難免讓人懷疑:我們究竟是在建立自己的生存能力,還是在向華盛頓證明「台灣有在準備」? 國家安全最怕的,就是從生存工程變成績效工程。中央訂項目、地方排劇本、各單位準時就位,官員視察、媒體拍攝,最後所有表格打勾,演習宣告成功。但兩千三百萬人民是否真的知道戰爭來臨時會發生什麼,反而可能沒有人認真回答。 真正的戰爭,不是躲三十分鐘。它可能是凌晨突然停電,基地台失效,LINE斷訊;ATM領不到錢,電子支付不能使用;交通號誌故障,加油站無法供油;醫院湧入大量傷患,高樓住宅因抽水馬達停止而缺水。 更危險的是資訊混亂。當社群平台突然流傳「某水庫遭污染」、「某醫院被摧毀」、「政府準備撤離南部」,甚至出現AI生成的假總統談話,人民究竟相信誰? 這些才是真正的城鎮韌性。因此,下一階段演習不能只驗證「大家會不會按照SOP行動」,而應逐步轉向城市壓力測試。可以選定特定區域,模擬通訊失效、電子支付中斷、交通號誌故障、醫療量能暴增、物流受阻與假訊息攻擊,甚至加入一定程度的無腳本演習。 因為真正值得測試的,不是大家把劇本背得多熟,而是劇本被撕掉之後,政府還能不能治理,社會還能不能運作。 台灣當然需要美國支持,也需要讓國際社會看到自我防衛決心。但國防不是演給盟友看的成果展,更不應成為選舉風險計算下的舞台劇。 真正可能承受飛彈、停電、斷水與通訊中斷的,不是美國官員,也不是選舉造勢台上的政治人物,而是台灣人民。 所以城鎮韌性真正的觀眾,首先應該是我們自己。如果一次演習結束之後,人民唯一記得的是「警報響時不要在路上亂跑」,那麼我們建立的恐怕不是全民韌性,而只是全民配合。 真正的戰爭不會按照劇本進場,也不會配合選舉時程。到了那一天,更不會有人拿著麥克風宣布:「感謝各位配合,本次戰爭圓滿成功,也請大家不要因此影響投票意願。」 作者為大學兼任教師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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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取自文化部官網 【聚論壇王其專欄】藍白主導的立法院,修正了20多年來被民進黨當媒體神主牌的黨政軍條款,藍白看似又在媒體領域內打贏一仗,但,如果再看看還在吵的TaiwanPlus要不要退場這案子,就可以發現,民進黨政府生出來的這頻道,還真的賞了黨政軍條款一巴掌。 公共電視的TaiwanPlus頻道開台3年多,被質疑成效不佳。TaiwanPlus成立於2021年,原在中央社,經費全靠政府補助,人事及營運也受政府控制,早違反了民進黨經常掛在嘴邊的「黨政軍不得經營媒體」精神,該平台的設立宗旨在向國際「傳遞台灣聲音與在地觀點」、「展示台灣多元文化」,經營模式像對岸的中國的環球電視網。 TaiwanPlus一年拿10億元政府補助,比中央社高了近3倍,和公廣集團母公司公視差不多。有媒體批判,中央社與公視兩者爭奪經營權,並非搶著「讓世界聽見台灣的聲音」,而是在攫奪這筆龐大的資源。 曾經在公廣集團初創時當過華視總經理的文化部長李遠,自己都承認了TaiwanPlus是個災難,也的確是。成立TaiwanPlus,本意是要向國際宣傳台灣,用英語及各種不同語文傳播出去。但好笑的卻是,中央社在當年拿下TaiwanPlus營運權利前,已有英文國際新聞平台「Focus Taiwan」。第二年搶走TaiwanPlus的公視,則有「PTS WORLD TAIWAN」平台,提供英語介面影音服務。中央社與公視都造成疊床架屋。再者,這段期間TaiwanPlus的管理亂象不斷,先不談立委批判的TaiwanPlus具有明顯的黨政色彩,到現在不但高層用代理的,連主要主管也有人不常在國內。 更離譜的是20多年來民進黨高舉黨政軍不能介入媒體的大旗,綠軍立委常掛在嘴邊說,這是民進黨的媒體神主牌,因為要突顯國民黨從1962年台視成立開始,接續10年內成立中視與華視,都是黨政軍在經營控制,連當年的中時與聯合報系的創辦人都是國民黨中常委。 民進黨嘴巴喊要國民黨退出媒體,也真的放在法律條文上。廣電三法中都有「除依據法律之特別規定,政府、政黨不得捐助成立民營廣播或電視事業、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委託人不得直接、間皆投資系統經營者」。 20年前這些條文逼退了台灣省政府投資的台視、國民黨自己投資的中視,讓它們民營化。而國防部與教育部投資的華視,則與公視合併成為公廣集團,號稱公共化。結果,這老三台和黨政軍漸行漸遠的時候,民進黨卻是不斷用政府標案補助的方式,走在法令規定的邊緣,先後在公視下成立客家台、原住民電視台、台語台,後有再轉政府捐款給基金會方式給其中的電視台。政府插手媒體,換湯不換藥,甚至還和有線電視業界要求上架,這讓業界更為難,明明TaiwanPlus的目標群在國外,也要有線電視在國內上架。 媒體人批評說,民進黨政府2000年後主導的黨政軍條款,在經歷了黨政軍退出老三台後,已經20多年未修正,且這20多年民進黨自己都用政府力量成立了四個電視台,黨政軍條款早就被扔在一旁了,TaiwanPlus的存在,就是打了黨政軍條款一巴掌。 現在藍白主導三讀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及第58條(黨政軍條款),包含放寬持股限制、活絡產業資金。將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其受託人各別間接持有系統經營者之股份,由現行不得持有任何股份(一股都不能有),放寬至持股上限1%。雖然只有開放1%,這1%可也走了20多年,就看府院何時要公布開始實施而已。 至於被文化部長形容是災難,立委提案要刪除預算,每年拿比中央社接近3倍預算的TaiwanPlus的未來,有媒體人建議,不如就與中央社英文國際新聞平台「Focus Taiwan」合併,預算規模應該縮小。因為中央社7月來了位新董事長司馬文武,當年蔡英文要做TaiwanPlus,也是相中司馬文武當領導者,但因錯陽差被公視拿走。現在如果TaiwanPlus再回來負有國際新聞宣傳任務的中央社手上,給一生都在做影音的胡婉玲社長負責,讓司馬文武督導,也是個選項。朝野各退一步,TaiwanPlus就趕快離開公視集團吧!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為《半澤直樹》預告截圖 【聚論壇鐘志明文章】每隔幾年,亞洲國家總會出現一部引發上班族共鳴的職場劇。日本有《半澤直樹》,而韓國有《未生》,台灣也不乏描寫企業權力鬥爭的作品。令人玩味的是,觀眾固然享受主角逆襲的快感,但真正讓無數上班族感同身受的,並非戲劇性的復仇,而是那些令人窒息的職場霸凌情節,上司羞辱部屬、權力凌駕專業、服從高於是非以及人情壓過制度等等。這些橋段之所以歷久不衰,不是因為編劇善於誇飾,而是因為它們每天都在無數企業職場裡,真實上演。 當歐美企業愈來愈重視心理安全、平等溝通與組織透明時,亞洲許多企業卻仍困在權威文化的迴圈之中。職場霸凌之所以難以根除,不只是管理制度出了問題,而是深植於文化結構、權力倫理與生存哲學之中。從《半澤直樹》到《未生》,真正值得探討的,不是劇情,而是亞洲社會為何一再複製同樣的職場悲劇。 父權文化未曾離場:權威崇拜讓霸凌披上管理外衣 亞洲職場最大的問題,不在於制度,而在於文化。由於長期受到華人社會父權文化影響,家庭強調「父為子綱」,企業則自然演變成「主管至上」。以至於職場的權力不是建立在能力之上,而是建立在身分與地位,尊重不是來自專業,而是來自職位的威權與傲慢。 因此,許多企業管理者並不把自己視為團隊領導者,而是部門的「家長」,部屬不是合作夥伴,而是必須服從命令的人。於是,責罵被包裝成磨練、羞辱被合理化為教育、加班被美化為奉獻,甚至就連公開斥責、情緒勒索,也被說成是「一切都是為你好」。 《半澤直樹》中,銀行高層一句話便能決定部屬去留,錯誤永遠向下究責,而《未生》裡,新人必須忍受長時間的羞辱,只因每個人都是這樣熬過來。戲劇並非刻意放大,而是揭露一個共同的現象,那就是權力越集中,人格與尊嚴越容易被忽視。 更值得警惕的是,許多霸凌者並不認為自己在霸凌。他們相信自己是在培養人才,因為上一代也是如此對待他們。所以當權威被神聖化,壓迫便更容易被合理化,於是霸凌質變成為組織文化的一部分。 儒家倫理遭到扭曲:階級秩序讓霸凌超越公平正義 亞洲職場的另一項深層病灶,在於儒家思想被錯誤地理解與運用。儒家原本強調的是「仁」、「義」、「禮」,講究的是彼此責任與道德自律,然而,在現代企業文化中,卻往往只剩下「尊卑有序」,而忽略了「德位相配」。 企業往往要求員工必須忠誠、必須尊重主管,卻鮮少要求高層負起責任與值得被尊重。久而久之,「服從」取代了「討論」,「沉默」壓過了「建言」,「資歷」更凌駕於「能力」。 《未生》的主角張克萊即使能力突出,也因非正規出身而屢遭排擠,而《半澤直樹》則呈現銀行官僚體系中,派系利益高於企業正義。兩部作品都揭露同一件事,即真正決定職涯的,往往不是績效,而是你站在哪個權力位置。 更可怕的是,亞洲社會普遍存在「以下犯上」的污名,當員工指出主管錯誤,更可能被貼上「不懂做人」、「沒有分寸」的標籤。於是,組織裡最珍貴的批判能力逐漸消失,只剩下向上迎合、向下施壓。當權力不再需要接受監督,階級便容易演變為特權,自然而然沉默便會成為唯一的生存法則,屆時霸凌便不再只是個人問題,而成為整個組織共同默許的文化。 生存哲學凌駕倫理:人人反霸凌卻形成體制一部分 亞洲職場霸凌之所以歷久不衰,更深層的原因在於「生存」始終高於「改變」,於是,一代又一代新人帶著理想進入職場,卻在一次次妥協中學會沉默。曾經厭惡霸凌的人,升上主管後,又複製相同的管理模式,因為他們相信一個真理:「我當年也是這樣熬過來的。」 《未生》最經典的一句話,不是成功,而是「撐下去」。這也是無數亞洲上班族每天面對的現實。當升遷掌握在主管手中、薪資依附於考績及人際關係影響工作機會,多數人最終選擇的不是反抗,而是忍耐,而這也這正是亞洲企業最難打破的惡性循環。 霸凌並非單一主管的問題,而是一套代代相傳的組織文化,新人害怕失去工作,中階主管害怕失去位置,高階主管害怕失去權威,每個人都在維持體制,卻沒有人真正願意改變體制。 因此,《半澤直樹》的「加倍奉還」之所以令人熱血,不只是因為復仇成功,而是因為現實中,絕大多數人根本沒有反擊的機會。《未生》之所以令人心酸,也不是因為主角能力不足,而是因為現實世界裡,努力從來不足以對抗失衡的權力。於是一且又回到原點,職場霸凌的戲麻持續上演。 真正需要改革的不是員工,而是職場文化 近年來,愈來愈多企業高喊ESG、DEI、人才永續與幸福職場,但如果組織文化仍停留在權威至上、階級服從與忍耐哲學,再漂亮的企業口號,也只是品牌包裝。 職場霸凌從來不是個別主管的人格缺陷,而是制度縱容、文化默許與社會價值共同塑造的結果。當企業仍以服從取代專業,以資歷壓過能力,以沉默掩飾問題,霸凌就不會消失,只會換一種形式存在。 《半澤直樹》與《未生》能夠跨越國界、歷經多年仍引起共鳴,正因為它們揭露的不是日本或韓國的故事,而是整個亞洲共同面對的職場縮影。真正值得追求的,不是期待下一位半澤直樹出現,也不是要求每位張克萊學會忍耐,而是建立一個不需要英雄、也不必靠隱忍才能生存的職場。 當主管懂得尊重專業,制度能夠制衡權力,員工可以安全地提出不同意見,企業競爭力才會真正建立在人才,而非恐懼之上。否則,再多熱血職場劇反映出現實的鏡像,終將也只是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而不是改變的開始。 作者為獨立記者、勞權部落客、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兼任助理教授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取自內政部官網 【聚論壇黃宏哲文章】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日內政部宣布「中華統一促進黨」,因為第一、協助中共在台發展組織及引進中資介選,第二、跨境鎮壓製造台灣民主噤聲,第三、多名黨員從事組織犯罪涉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與《國家安全法》及《反滲透法》案件被起訴,因此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及《政黨法》第二十六條將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 雷聲聽起來很大,但目前的憲法法庭藍白在野黨強烈反對其運作,所以到底會下雨嗎?有待觀察。 美國是個移民國家所以存在各種族裔不足為奇,令人好奇的是這些人的認同態度是哪個國家?德裔美國人在二戰前後期的狀況如何呢?Scott Freeland的《他們也是美國人,暫譯》(They too were Americans)是一本敘述德裔美國人所組成的親德組織「德美協會」(Die Amerikadeutscher Volksbund,AV)專書,它詳細介紹了其源起、組織、活動、制服等等細節,最重要的是其影響和結局。德國人移民至美國形形色色,立場當然從左至右都有,但是「德美協會」其會徽就是一個-從冉冉上升的太陽中升起的卐字,這很明顯就是親納粹的團體。在正式成立前的類似組織「新德國之友」(Die Freunde des Neuen Deutschland,FDND)就受到注意。 一九三四年,紐約民主黨籍國會議員Samuel Dickstein就召開聽證會調查該組織,當年就查無非法情節,甚至二戰結束時美國地區檢察官John Rogge也爬梳了德國被擄獲的檔案,也查不到任何與德國政府的關聯。 倒是蘇聯解體後公開檔案,卻發現Samuel Dickstein是有給職的蘇聯間諜!「德美協會」其宗旨開宗明義第一條就是尊重美國憲法、國旗與制度。但第三條反對白人與其他種族混血,第四條反對馬克思主義與奴役國家的國際高層金融活動。在協會所有出現會旗的場合一定會出現美國國旗、而且還是在代表榮譽象徵的右側。其會員以身為美國人為榮、亦以具有德國血統為傲。 「新德國之友」與「德美協會」目的只是希望其母國與移民國保持良好關係,但是一九三三年三月十二日美國猶太人大會就在麥迪遜廣場、發動遊行呼籲抵制德國商品,同年三月二十四日倫敦《每日電訊報》(The Daily Express)頭版標題,內容是報導猶太人與其全世界盟友展開對希特勒和德國人民的經濟「聖戰」! 可想而知,對認同代表德國的納粹黨政府的德國移民之打擊!因此「新德國之友」會員劇升,但反而是納粹黨不想危及德美關係,宣布具德國國籍者不得在外國從事政治活動否則撤銷其護照喪失公民權。所以後來成立的「德美協會」基本上就是像是同鄉會的聯誼組織,但是其鮮明的親納粹黨立場已招惹不斷的攻擊。但是對協會成員來說「卐」字是代表其母國的象徵啊! 隨著德美開戰,其高層成員被捕、財產被沒收、訊息被遮蓋隱瞞又成了不可宣揚的一段歷史! 「中華統一促進黨」是否解散到底是認同問題、還是法律問題或是國安議題,應當有許多可討論的空間。 二戰爆發前美國一直讓「德美協會」存在,還讓它大肆活動,不過對其監控管制其實做得很徹底,所以在開戰後一夜之間,徹底瓦解其組織,還讓這段歷史噤聲!美國政府在八十五年前示範了,那麼我們學到如何應對了嗎? 作者為牙醫師,專研二戰納粹德國史三十年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取自東發號粉絲專頁 【聚論壇陳朝平專欄】沈柏洋逛饒河街夜市,行經販售油飯、麵線老店「東發號」,不知是老闆提議,還是隨行人員起鬨,拉著沈柏洋在牆上簽名。不料,有眼尖著發現,沈柏洋簽名一旁,貼著一張紙,紙上寫著「肉焿粒390/斤、辣椒160/罐」,揭開那張紙,赫然發現,那張紙覆蓋的,正式4年前蔣萬安的簽名! 蔣沈簽名大戰,於焉開戰!不!應該說是2022年蔣萬安的簽名,和2026年沈伯洋的簽名,在饒河街「東發號」的牆壁上爆發了一場戰爭 ! 迄今為止,尚未見到哪個好事的網媒網紅,就這場戰爭的勝負,展開網路民調,不知道是蔣勝,還是沈贏? 也不知從何時起,夜市攤商和街頭巷尾的小餐館,特別喜歡邀請各級候選人在攤販招牌上,店面牆壁上,簽名留念。 有些傳家多年的攤販,招牌上,上自總統候選人、下至縣市長、立委、甚至縣市議員的簽名,密密麻麻地佈滿了咫尺分寸的招牌,像是借用政客之名,以招廣徠,又像是展示攤販老闆的人脈。 說真格的,我一直鬧不清楚,攤販和小餐廳找政治人物簽名,目的何在?又能達成甚麼效果?或者,這也是另類的「紛絲經濟」和「粉絲效應」? 如果說,攤販餐廳找政客簽名掛保證,意味著美食在此,路過千萬不要錯過,也就罷了!偏偏,我的經驗裡,凡有政客簽名的攤販和餐廳,他們的料理,體現在舌尖上的味道,都不甚讓人滿意,甚至可以說,不敢恭維! 雖說,治國若烹小鮮,然而,肉食者鄙,高官政客,大多遠庖廚,他們的味蕾、美食美酒的品味,不如美食家甚遠,美食玩家推薦的餐飲,你我都未必信了,怎會盲信政客簽名推薦的攤商餐廳呢? 難道,夜市攤販、巷內餐館酷愛政客簽名,是要為自個兒添加一層防護罩和保護色?要不,為什麼東發號老闆娘要遮蓋蔣萬安的簽名?為什麼每逢選舉,夜市攤商都要力邀兩黨、三黨候選人揮筆簽名,以示到此一遊? 耐人尋味的是,他們的防護罩,是防護誰?防護現任的父母官?還是未來的百里侯?有興趣從事未來事件調查,預測選舉結果的機構,應該聚焦訪問攤商、攤販、小飯館。畢竟,他們日日夜夜在基層打混謀生,最是了解民情民隱! 說到「粉絲經濟」和「粉絲效應」,恕我就不再詮釋了!像在下這種獨立思考判斷成習、不隨波逐流,潛意識還有點瞧不起人的人,絕不可能淪為粉絲,自然不解「粉絲經濟」和「粉絲效應」是怎麼回事了! 好像某些餐廳、夜市的眾多攤商、快炒店,只因「夾克俠」黃仁勳的造訪,或是邀約科技富豪、或是慷慨招待圍觀群眾,一夜之間,登上排隊網紅名店之列,蔚為奇觀。然而,不瞞您說,夾克黃「推薦」的餐廳、攤商、快炒店,在他之前,我便嚐過不少家,列為拒絕回頭名單的,還真不在少數呢! 豈止是夾克黃的最愛不是我的愛!個人觀察,夜市裡,凡是招牌上有大大的帳志嘉和政客(如酷食便當的前市長)簽名者,其實,都算不上老饕口袋裡的名單。真不懂那些食客,幹嘛櫛風沐雨、耗時排隊等叫號? 民國69年,因台美斷交延後的增額立委選舉,重新上路。因緣際會,我加入了「飛躍羚羊」紀政的競選團隊,負責幫紀姐寫演講稿,出主意,貼近選民。忽發奇想,領著紀姐和團隊到通化街、臨江街逛夜市。 飛躍羚羊誰不認識?無需敲鑼打鼓,人群自聚。高大的紀政,彎下腰,親切地和攤商、以及逛夜市的群眾握手談話,造成轟動。記憶中,紀政是全台第一個逛夜市,拜票拉票的候選人!她的高知名度,讓她無須到處簽名,也能讓人們留下深刻印象! 領著候選人紀政逛夜市,還有一個重要的目標任務。那就是沿街分析通化街的環境、選民結構與相關議題,讓久居國外的紀政能夠快速進入狀況。 時空環境變遷,我不知道今天的候選人逛夜市,眼裡究竟看到了甚麼? 看到了衛生環境的髒亂嗎?看到了夜市公共廁所的不堪嗎?看到了手機移動支付與對岸的數位落差嗎?看到了夜市小吃的大同小異嗎?看到了傳統小吃攤異國移工的身影嗎?看到了夜市裡國外觀光客的比例嗎?看到夜市紀念品、伴手禮、生活雜貨的產地標籤了嗎? 還是,只瞧著有多少攤商招牌上、有著對手的簽名呢? 說來也巧,網路上瞧見Capital One Conde Nast Traveler為宣傳如何在48小時內玩轉台北(How to Spend 48 Hours in Taipei )的宣傳片。片中,玩轉台北的第一個去處,就是夜市。畫面很美,主持人的介紹也很到位。只是,我不禁在想,當我們向外國人介紹台北時,除了夜市,還有甚麼值得「驕傲」的呢?有多少外國觀光客會喜歡台北的夜市小吃呢?夜市小吃真能吸引國際觀光客來台嗎?他們又能給台灣的觀光產業帶來少收益呢? 高居上位的政客,負責宣傳的政黨謀士,看到的是蔣萬安、沈柏洋的簽名之戰,我看到的,卻是台灣民主政治最深沉的悲哀!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為慈濟基金會提供 【聚論壇范振家專欄】如果連慈濟都可能在一場涉及專業人士的交易中付出十億元代價,那麼政府每天告訴民眾「提高警覺、不要受騙」,聽起來是不是有點蒼白? 台中地檢署近日起訴彰化律師公會前理事長陳昱瑄等十七人。依起訴內容,二○二一年新冠疫情最緊張之際,相關人士涉嫌以具有BNT疫苗採購管道等說法,取得慈濟三千萬美元、折合約新台幣十點六億元委任報酬,並涉嫌透過人頭公司、提領現金及購買黃金等方式處理資金。當然,起訴不等於有罪,相關刑事責任仍應由法院依法審判認定。 但這起案件真正令人震撼的地方,恐怕是慈濟也被騙。那麼一位退休老人面對「理財顧問」、一名企業主面對「律師」、一個家庭面對「代書」,政府憑什麼認為多發幾則「陌生連結不要點」的簡訊,就足以建立全民防詐網? 這正是本案真正值得警醒的地方。我們過去對詐騙的想像,經常停留在「陌生人騙你」。所以政府教人民不要接陌生電話、不要相信陌生網友、不要加入陌生投資群組。問題是,詐騙產業也會進化。當陌生人愈來愈難騙,最有效率的方法,就是讓自己不再像陌生人。 於是,詐騙開始借用銀行、檢察官、警察、名人乃至企業品牌的信用;更高階的風險,則可能透過律師、會計師、地政士、顧問等具有制度信任的專業身分降低交易對方的戒心。 這時候,詐騙賣的已經不只是故事,而是「信用」。一張律師證書、一個公會頭銜、一紙正式契約、一間登記有案的公司,甚至一場看起來完全符合商業規格的會議,都可能成為降低懷疑的工具。 這也讓台灣目前的反詐治理顯得格外諷刺。十九歲車手到銀行提領二十萬元,行員可能立即關懷提問;七十歲老人突然匯出一百萬元,銀行可能通報警方;派出所員警甚至必須趕到現場苦口婆心,問老人「阿伯,你真的認識對方嗎?」 但如果一筆交易穿上西裝、帶著專業資格、拿出正式契約,甚至涉及億元以上的委任關係,我們的制度警鈴反而可能安靜下來。 原來,小額詐騙看的是異常交易,大額交易有時看的卻是「這個人看起來很專業」。這才是反詐政策最值得反省的盲點。政府近年投入龐大資源打詐,檢警忙著抓機房、車手、人頭帳戶;銀行忙著攔匯、超商店員忙著阻止民眾買點數,這些工作當然重要。但車手及人頭帳戶只是犯罪產業鏈中最便宜、最容易替換的一環。 真正高階的犯罪風險,不是靠一個謊言完成,而是靠一整套「看起來合法」的結構完成。公司是真的、契約是真的、專業資格是真的,甚至交易程序可能都有文件;真正需要查證的,反而是最核心的那件事:他所宣稱能辦到的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 這也是為什麼大型公益、宗教與非營利組織的重大交易,更需要制度化的第三方盡職調查。尤其涉及跨境採購、巨額委任、特殊商品或高度資訊不對稱的交易,更不能因為對方具有專業身分,就把「資格」誤當成「履約能力」。 律師資格證明的是法律專業,不等於證明具有疫苗供應能力;公會職務代表的是專業組織身分,也不等於交易保證。 金額愈大,應該愈不相信單一背書;交易愈特殊,愈應交叉驗證供應來源、資金流向、實質受益人、履約能力與第三方證明。必要時甚至應採取履約保證、信託、分階段付款等方式降低風險。 反洗錢治理也必須從「帳戶管理」升級到「專業守門人治理」。如果犯罪資金能夠經由人頭公司、大額現金、黃金或其他資產形式轉換,政府就不能只在銀行帳戶前築起高牆,卻讓資金從旁邊的門走出去。 這起案件因此提供了一堂昂貴的全民反詐課。提醒我們,防詐最危險的時刻,未必是陌生人打電話給你的時候;反而可能是當一個人具有足夠頭銜、專業資格與社會地位,讓你決定「不用再查了」的那一刻。 所以,真正值得政府思考的,不只是如何讓人民「不要相信陌生人」,而是如何建立一套制度,讓人民即使面對看起來最值得相信的人,仍然知道如何驗證。政府更不能一邊要求人民提高警覺,一邊把反詐治理的重心繼續只停留在抓車手、攔帳戶與宣導陌生電話。 當詐騙已經穿西裝、拿證照、談專業,反詐如果還只會在ATM前面等車手,那麼下一個被騙的,恐怕是誰先相信了那個「最值得相信的人」! 作者為管理學博士、大學兼任教授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為作者提供 【聚傳媒楊秉儒專欄】這次我不會幫慈濟基金會說話。因為真正的護持,不是對錯都護航,而是在組織犯錯時,提醒它回到應有的制度與責任。 依照目前媒體報導及法庭資料顯示,名叫陳昱瑄的前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AKA神鬼女律師和掮客李易儒(通緝中),看準了慈濟基金會悲憫受苦眾生,想買BNT疫苗卻苦無門路的焦慮,李易儒直接以美國海外慈青的身分找上慈濟基金會執行長顏博文,開口就給自己立了一個人設,拍胸脯保證自己手握五十億美金的家族基金,而且還是BNT代理商上海復星的大股東。 (這個話術怎麼那麼耳熟能詳?) 為了讓這個虛擬人設看起來無懈可擊,李易儒煞有其事地聲稱,自己才剛陪著郭台銘飛了一趟德國BNT總部親自催貨,連台積電跟鴻海要購買的BNT疫苗都是他在牽線。 當慈濟高層看著他們開出的帳單,對這筆高達10.6億新台幣的「委任服務費用」面露難色時,女律師陳昱瑄還臉不紅氣不喘地補刀,表示鴻海跟台積電也都是自己吸收這高達三千萬美金的單筆服務費。為了取得信任,陳昱瑄還當場刻意向證嚴法師「下跪頂禮」。 為了搶時間救人,慈濟基金會就這樣硬生生吞下了這筆高達10.6億新台幣的鉅額佣金。但是這10.6億新台幣,都是十方大眾一點一滴捐給慈濟的。 整個騙局看起來好像天衣無縫?可是明明漏洞百出。 問題是,當時慈濟基金會上上下下居然沒有人看出問題在哪裡? 為何不求證? 為何不向鴻海或永齡基金會查證? 為何不向台積電查證? 面對一筆高達10.6億元的委任服務費,任何正常企業治理程序,都應該要求第三方確認、背景調查、利益關係揭露,以及交易必要性評估。 以慈濟基金會的聲望與能力,我不相信要做好查證工作有那麼困難。 結果永齡基金會前執行長劉宥彤在法庭上直接戳破了這個氣球。整場與上海復星的BNT疫苗採購戰,無論是採購數量、金額底線還是複雜的冷鏈運輸,全都是鴻海跟台積電在主導。 依據目前法庭上的證述與相關資料,李易儒並未參與BNT疫苗採購的核心談判,也看不出具有決策或授權角色。 而謊言編得再大,最怕的就是本尊親自跳出來對質。郭台銘本人直接向檢察官遞交了一份書狀,給了這群騙子一記響亮的耳光。 郭台銘在書狀中清楚聲明,自己洽購並捐贈疫苗,從頭到尾都是親自跟德國BNT大股東對接,根本沒有帶過任何掮客去德國,更遑論由李易儒帶郭台銘去德國,甚至主談洽購疫苗相關事宜。 而陳昱瑄這位女律師,其實是到了極後期才被拉進BNT疫苗採購工作群組,她加入後根本沒發揮什麼實質作用,每天的工作幾乎只是把群組裡別人談好的進度當成資訊站,轉傳給慈濟基金會而已。這對搭檔只不過是叫慈濟基金會把鴻海談妥的疫苗採購合約裡的甲方名字改為慈濟基金會再走流程,就這樣輕鬆把10.6億新台幣塞進自己口袋。 而郭台銘在聲明書狀中也證實,雖然以前真的有人介紹過這位李易儒給他認識,但對方當時只是跑來推銷台北天空樹的開發案跟理財規劃。郭董一看對方提的財務條件跟自己的標準差了十萬八千里,加上背景查證不過關,當場就把他拒之門外,之後連理都沒理過。 人家郭台銘會對李易儒進行背景查證,慈濟基金會卻不會?然後就讓這群神鬼騙子打著首富郭台銘的名號來空手套白狼? 難怪台灣會被稱為詐騙王國。 壞人要奸,好人要比壞人更奸。 要你奸,不是要你當壞人,而是要你能察覺壞人的每一步計謀。 騙子會騙人,從來不是新聞;真正值得檢討的是,一個制度完善的公益組織,為何會讓騙子有機可乘。 真正令人擔心的,不只是有人設局詐騙,而是慈濟基金會內部是否存在足以避免重大風險的治理機制。任何組織都有可能遇到騙子,但一個成熟的公益組織,應該建立的是「即使遇到騙子,也不容易被騙成功」的制度,而不是把希望寄託在人性善良。 但現在更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整起高額驚天詐騙案都已經東窗事發,身為苦主的慈濟基金會居然還沒有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包含刑事提告與民事訴訟。 慈濟基金會若沒有採取法律行動,並提出證據證明當初慈濟基金會是因受到這群神鬼騙子以詐術所欺騙,所以才被騙走這新台幣10.6億元,而且法院也判決勝訴的話,人家法院有啥權力決定把這新台幣10.6億元還給慈濟基金會? 最大的問題在於,當年慈濟基金會是有與這群神鬼騙子簽署合法「委任契約」,所給付的10.6億新台幣在契約中也有明確定義「合法對價關係」;若陳昱瑄這個前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的神鬼女律師在答辯中主張這是「慈濟知悉,且自願給與酬庸價金並已簽署合法契約文件」,這筆款項要被判定為「詐騙不當所得」會有相當大的難度。 要拿回這筆款項,慈濟基金會必須舉證當年是「受到對方詐術欺騙才誤信簽約」的各項事證;但這個舉證相當困難,不過仍可經由其他方法可以補強證據,就是「直接提出告訴之後,讓檢察官主動將調查局提供證據提出的公訴案件進行併案審理」,這樣調查局的證據就可以進入刑事案件,補強慈濟基金會無法取得的證據。 這就是慈濟基金會所委任的律師團必須要做,而且立即該做的事情。只有透過積極的法律程序,才有機會追回被詐騙的善款。若慈濟基金會沒有積極透過法律程序主張權利,將可能增加未來追回善款的困難,也可能影響法院或檢察官在相關程序中認定被害人權益的依據。因此,及早採取法律行動,不只是追究責任,更是保障捐款人權益的重要一步。 我自己是受證慈濟人,也是慈濟榮董,同時也是佛門弟子,但是在這次的事件中,慈濟基金會不能以「出世的思維」來處理「入世的紛爭」。到目前為止,慈濟基金會公傳處所有的新聞稿、聲明稿,都不能杜悠悠之口。而許多慈濟師兄姐們所提到的「天理循環,報應不爽」這些概念,我們自己身為佛門弟子,自然通曉。但是不能用來說服已經對慈濟產生疑慮的社會大眾。 這筆被騙走的新台幣10.6億元,都是十方大眾捐贈的善款,慈濟基金會今天真正要守護的,不只是新台幣10.6億元,更是社會大眾對慈善制度的信任。這筆錢來自無數人的點滴愛心,每一分都承載著捐款人的信任。 真正的慈悲,不只是願意救人,更要有能力守住每一分來自社會的善意。唯有依法追究責任、盡力追回善款,才能對得起每一位信任慈濟、護持慈濟的人。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為作者提供 【聚論壇楊秉儒專欄】坦白說,在台北市生活了五十多年,我沒有吃過台北市松山區饒河街143號的東發號麵線。不過我不會因為這件事去留負評,也不鼓勵各位去留負評。因為沒有必要。 不管是做哪門行業,開門做生意講求的是「廣結善緣、千客萬來」。來者是客,可是「東發號麵線」的這幾波操作,完全沒有最基本做人處事應該要有的厚道與尊重。 首先,如果「東發號麵線」的經營者真的很討厭蔣萬安,那2022年10月7日為何要請將萬安在店內牆上簽名?簽完名之後又用菜單蓋起來?依照牆面痕跡來看,這個遮蓋的動作少說已有經年以上。 每個人都有表達喜惡的自由,但是,如果真的討厭某個政治人物,當初大可有骨氣一點,謝絕對方簽名;既然已經讓對方簽名在牆上,然後又搞這種小動作,這不僅是不尊重簽名者,也是不尊重自己。 接下來,你拿菜單掩蓋蔣萬安的舊簽名也就算了,等到沈伯洋率大隊人馬光臨貴寶號,你東發號的老闆娘熱情邀請沈伯洋也在牆上簽名,這也無可厚非;做生意嘛!廣結善緣也不能說妳有錯。 但是妳一邊嘴裡得意洋洋地喊著「蓋牌!蓋牌!」,然後當眾把菜單掀開,讓媒體拍攝被你們遮了好幾年,當年蔣萬安的簽名,像在向沈伯洋邀功炫耀一樣,這種當面踐踏蔣萬安來襯托沈伯洋的行為,讓人感覺到的只有滿滿的惡意。 火是妳這位「東發號麵線」老闆娘自己點的,結果事情鬧大了,遭到網友撻伐與一星負評出征後,才心虛慌張地拿白漆把兩個簽名通通刷掉?想藉此雲淡風輕,船過水無痕? 你們會不會把這個世界想得太美好? 其實你們最應該做的是把遮住蔣萬安簽名的菜單趕快撤下,讓蔣萬安與沈伯洋兩人的簽名光明正大的並列在牆上吧? 不過,現在說這些都為時已晚。已經被白漆蓋住的簽名,不會再回來。 各人造業各人擔,再怎麼說,你們「東發號麵線」這幾天至少也搏到超高聲量與關注度。可是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其實那也是你家的事。只不過這種「想搞事拍馬屁又沒勇氣承擔後果」的態度,真的很難看。非常難看。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取自教育部官網 【聚論壇范振家專欄】「現在不是學生怕老師,而是老師怕學生。」 一位即將退休的國中老師苦笑著說:「以前,擔心教不好學生;現在,更擔心一句話、一個動作,就被家長錄影、上網公審,甚至收到申訴通知。」他停頓了一下,又補了一句更耐人尋味的話:「教育最大的改變,不是課本,而是老師開始選擇沉默。」 台灣這三十多年真正改變的,也許不是教育制度,而是整個世代的價值結構。教育從來不是單純教知識,而是塑造價值;不是只培養能力,而是在回答一個文明最重要的問題─我們希望下一代成為什麼樣的人。 一九九四年四一○教改,是台灣教育史的重要分水嶺。九年一貫、十二年國教、多元入學、能力導向課程、自主學習等政策,確實打破了過去過度僵化的升學制度,也讓更多孩子有不同的發展機會。這些改革成果,不應一筆抹煞。 然而,任何改革都有代價,三十多年之後,我們開始看見另一個現象:教育改革逐漸從制度改革,演變成價值重組。 學生權利愈來愈受到重視,學生責任卻沒有同步建立;教師依法仍然有合理輔導與管教權,但第一線教師普遍反映,在申訴制度、家長壓力及輿論環境下,「可以管」與「敢不敢管」已經成為兩回事。 於是,教育現場慢慢形成一種文化:少管一點,比較安全。最諷刺的是,法律沒有完全削弱教師權限,文化卻逐漸削弱了教師權威。 於是,老師愈來愈像服務提供者,學生愈來愈像教育消費者,家長愈來愈像客服監督者,而學校則逐漸被要求像一間必須維持顧客滿意度的企業。教育開始市場化,老師開始商品化。如果只是如此,問題或許還不算嚴重。真正令人憂心的是,當教師、家庭與學校三道價值防線同時鬆動時,其他力量便迅速補上空缺。 今天,許多孩子每天接觸最久的老師,不再是班導師,而是演算法。短影音告訴他什麼叫成功;直播主教他什麼叫價值;社群流量決定什麼值得相信;AI推薦系統形塑世界觀。老師退場了,演算法進場了。這不是一句反諷,而是數位時代最深刻的教育現實。 近年教育部持續關注校園霸凌、新興毒品、電子煙、網路成癮與校園安全;警政與司法機關也不斷查獲少年車手、未成年毒品案件與網路犯罪。必須強調,這些現象的形成涉及家庭功能、數位平台、經濟環境、犯罪組織及社會文化等多重因素,不能簡單歸因於教育改革。 但它們共同指向一個值得警惕的問題:校園作為價值養成第一道防線,其治理能力正面臨新的挑戰。從觀察犯罪治理的角度來看,犯罪集團真正利用的,從來不只是科技,而是價值的裂縫。 當一名十五歲少年願意為幾千元擔任詐欺車手;當學生把依托咪酯煙彈當成時尚;當暴力變成流量,誠信變成吃虧,這已經不只是刑法的問題,而是教育、家庭與社會共同面對的問題。 警察可以逮捕犯罪,但無法取代教育塑造價值;法院可以裁判是非,卻無法重新培養品格。 因此,一個社會如果把所有希望寄託在更重的刑罰、更大的警力、更高的監視科技,而忽略教育的根本功能,最後只能不斷在末端收拾前端失敗所留下的代價。 放眼國際,真正具有競爭力的教育體系,從來不是自由或紀律的二選一。 芬蘭重視自主學習,同時高度信任教師專業;日本強調生活教育與公共秩序;新加坡將品格教育、公民教育與法治精神列為國家競爭力的重要基礎;OECD近年也持續強調,教育不只是提升學科能力,更包括公民素養、社會情緒能力與責任意識。這些國家的共同點,不是把學生變得更自由,而是讓自由建立在責任之上。 反觀台灣,過去三十年的教育改革,最大的失衡,也許不是自由太多,而是責任太少;不是自主不好,而是自律不足;不是批判思考有錯,而是缺乏同等重要的倫理教育、法治教育與公共責任教育。 更深層地說,真正改變台灣的,或許不是教改本身,而是一種新的治理思維。 過去,我們相信教育的目的是培養有責任感的公民;今天,我們愈來愈傾向把教育理解為保障個人權利、滿足個人需求與追求個人成就的制度。 權利固然重要,但沒有責任支撐的權利,終究會削弱共同體;沒有公共倫理維繫的自由,也可能讓社會失去共同的是非標準。 二十一世紀,中美競爭表面上是人工智慧、半導體、量子科技與軍事實力,真正競爭的底層,其實是文明治理能力。 誰能培養誠信守法、尊重專業、勇於負責、具備公共精神的下一代,誰就擁有更深厚的國家韌性。 因此,教育改革真正需要回答的,不是哪一種課綱比較進步,也不是哪一種教材比較符合時代,而是另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我們究竟希望下一代成為什麼樣的人? 如果答案只是更會考試、更有創意、更具競爭力,那麼教育終究只是人才工廠。 如果答案包括誠信、責任、紀律、法治、尊重與公共精神,那麼教育才是真正的國家工程。 歷史從不會完全重演,但它總會以不同形式提醒世人。 文化大革命告訴我們,政治可以摧毀教育;而今天的台灣則提醒另一件事:教育若在自由與責任之間失去平衡,未必會帶來劇烈的歷史災難,卻可能在數十年的歲月裡,悄悄改變對是非、倫理與責任的共同理解。 真正值得害怕的,不是一場改革,而是一場改革讓我們逐漸忘記,教育從來不是製造高分人才的流水線,而是一個國家塑造文明、維繫民主、累積社會信任最重要的基礎工程。 因為所有科技都可以購買,所有制度都可以修改,唯有共同相信的價值,需要一代又一代透過教育慢慢傳承。一旦流失,失去的將不只是校園紀律,而是最深層的競爭力! 作者為管理學博士、大學兼任教授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取自NPA署長室臉書 【聚論壇范振家專欄】報載韓國國會通過法案,拔除檢察官偵查權,不再是偵查主體,當然也就不能再指揮警察辦案!最值得台灣注意的,不只是把多少偵查權從檢察官手中移交警察,而是它終於願意追問一個長久遭司法威權掩蓋的問題:當檢察官既能偵查、又能指揮警察,最後還能決定是否起訴,這樣的權力配置,究竟是司法專業,還是權力套餐? 韓國的改革成果能否經得起考驗,仍須觀察;但至少韓國已經承認,檢警關係不是祖宗牌位,不能只因沿用多年,便永遠不准碰、不准問。反觀台灣,至今仍保留《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彷彿只要法規名稱印得夠莊嚴,半個世紀以前的權力結構就能自動適用於AI詐騙、虛擬貨幣洗錢與跨境犯罪的時代。 必須說明的是,檢察官指揮或要求警察協助偵查,並非台灣獨有。日本《刑事訴訟法》第193條仍容許檢察官向司法警察作一般指示、要求偵查合作,必要時亦可命其協助個案偵查;司法警察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甚至可能被請求懲戒或撤換。德國刑事訴訟法也規定,檢察機關得自行調查,或透過警察機關進行調查;法國更明定司法警察在共和國檢察官指揮下行使職務。 然而,台灣真正特殊且值得反省之處,在於主要法治國家多把檢警關係納入刑事訴訟法整體規範,我國卻極為罕見地另立一部名為《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的專法。現行條例仍以檢察官「調度」司法警察為基本架構,法規名稱本身,就透露出一種古老的權力想像:檢察官是偵查中樞,警察則像人力、車輛與設備一般,等待上級安排配置。 「調度」二字,字典的解釋就是安排、配置。用來調度警力部署、車輛班次,當然沒有問題;但當它被用來界定兩個依法負責犯罪偵查的專業機關時,問題便來了:警察究竟是具有專業判斷與法定職責的偵查機關,還是檢察官辦案時可以隨時調來使用的人力資源? 尤其荒謬的是,在今天的刑事司法實務中,第一時間受理報案的是警察,趕赴現場的是警察,調閱監視器的是警察,追查金流、分析通聯、執行數位鑑識、跨境交換情資的,仍然是警察。許多案件移送地檢署以前,犯罪事實、嫌疑人身分與主要證據,早已由警方完成初步建構。 可是,一翻開法律,檢察官才是偵查主體;一打開新聞,治安責任卻全都是警察的。詐騙增加,警政署長要檢討;槍擊發生,警察局長要下台;毒品入侵校園,基層員警要加強查緝。至於依法主導偵查、掌握起訴權的檢察體系,往往像是坐在司法包廂裡的貴賓:案件辦得好,是檢察官指揮有方;治安變差,則是警察防制不力。 這套制度最精巧之處,正在於把權力與責任切割得乾乾淨淨。權力可以向上集中,責任則向下配送;檢察官擁有指揮之名,警察承擔治安之實。於是台灣刑事司法產生了奇特景象:真正跑現場的人未必能決定偵查方向,法律上的偵查主體卻不必對整體治安成敗接受同等程度的公共課責。 我們當然不能因為警察承擔第一線的工作,就主張將所有偵查權毫無制衡地交給警察。偵查權涉及搜索、扣押、拘提及人身自由限制,本來就需要法院、檢察官及外部機制共同監督。但「需要監督」不等於「必須被調度」;程序制衡更不等於制度矮化。 真正現代化的檢警關係,應該是專業分工,而不是司法階級。警察依法律自主進行一般犯罪偵查,檢察官負責起訴判斷、程序合法性監督、補充偵查及重大案件整合;涉及強制處分,再由法院進行令狀審查。如此既能維持制衡,也能使權責相符。 因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是否仍應獨立存在,確有全面檢討必要。合理方向不是把所有條文一夕刪除,而是將必要的檢警協作、案件移送、補充偵查與重大犯罪協調規定,重新納入《刑事訴訟法》,並把「調度」改為「協作」,把「服從」轉化為「法定分工」。 更重要的是,治安不應只是警察的單科成績。詐欺案件的起訴品質、不起訴原因、證據補正效率、重大案件偵查期間與被害人權益保障,都應納入檢警共同治理的評估。既然檢察官是法律上的偵查主體,就不能只享有主體的權威,卻永遠保持客體般的責任。 韓國的改革。不一定適合原封不動移植台灣,但它至少提醒我們,制度的尊嚴不在於它多麼古老,而在於它是否仍有能力解決今天的問題。 倘若一部法律的主要功能,只是反覆提醒警察「你是被調度的一方」,卻不能提升偵查效率、釐清治安責任,也無法促成真正平等的檢警合作,那麼它所維護的恐怕不是社會治安,而只是司法體系內部的身分秩序。 畢竟,犯罪集團不會因為檢察官位階較高就自行投案,詐騙案件也不會因為警察被調度得更有禮貌便自動下降。人民真正關心的,是誰能破案、誰該負責,以及制度失靈時,究竟有沒有人需要承擔責任。 如果最後的答案仍然是:偵查主體是檢察官,治安主責是警察;權力由上面行使,責任由下面承擔,那麼台灣最需要調度的,或許不是司法警察,而是這套早已跟不上犯罪現實的司法思維! 作者為管理學博士、大學兼任教授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