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為作者提供 【聚傳媒楊秉儒專欄】有人問如果這次國民黨現任立委參選縣市長全數當選,國民黨在立法院還有辦法掌握多數嗎? 其實,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政黨不分區立委就任縣市長,其缺額直接由該政黨不分區名單後續順位依序遞補。國民黨在不分區的總席次完全不會減少。 而區域立委就任縣市長,依《選罷法》第73條規定,就職後原選區須於3個月內完成補選。 但是民進黨同樣有多位區域立委參選縣市長,若民進黨區域立委也當選,雙方席次會同步扣減,國民黨在立法院仍極可能維持相對第一大黨。 總結來說,立委選上縣市長並不是「少一席就丟一席」。不分區立委有後補兵力,區域立委有勝選氣勢加持的補選,加上在野席次合起來的保障,國民黨在立法院的實質多數地位依然有機會維持穩固地位。 所以,別想那麼多,衝就對了。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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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取自警政署官網 【聚論壇高思安專欄】近一年來,警界涉毒風紀案件接連曝光。光是今年六月,台中市第二分局一名偵查隊小隊長遭查獲安非他命及吸食器,經聲押獲准;八月,桃園市警察局外事科一名警官涉嫌持有、轉讓安非他命遭查辦;九月,警政署督察室一名警務正又涉毒遭搜索,訊後以十萬元交保。從刑事偵查、外事業務到風紀督察,警紀警報接連響起。尤其督察室警官交保後遮臉奔跑、出言辱罵,最後狼狽跌倒,更凸顯一幅難堪的反諷:平日查核警紀的人,如今竟成為警紀新聞主角。 案件尚待司法釐清,涉嫌不等於有罪;但刑事責任有待偵查,制度責任不能跟著交保候傳。督察握有查核與考評權力,本就應承擔更高的自律要求。查別人時拿著放大鏡,輪到自己卻只剩遮臉的紙袋,豈是一句「個人行為」就能帶過? 警政署強調「自清自檢」,並表示將依法免職、追究考核責任。願意查辦自己人,值得肯定;但事後敢辦,不代表事前管得好。依報導,本案起於旅館員工發現疑似毒品而報警,才循線追查。若警紀警報還得靠房務人員先按下去,主管機關就該交代:外部線索出現前,內部考核掌握了什麼? 國外的風紀預防機制,提供具體參照。英國西約克郡警方的政策,將所有警察納入可隨機抽驗的範圍,另保留依經查證情資啟動檢驗的機制;採驗由外部專業機構執行,受檢者亦可使用另一份封存檢體申請獨立複驗。這並非人人每年都驗,而是讓抽驗不必以個別嫌疑為前提,並以程序保障支撐檢驗公信力。 澳洲新南威爾斯州則設有獨立的執法行為委員會,監督警方處理違失申訴,並可自行調查重大違失、檢視制度問題。警察仍負有內部查處責任,查處品質卻有人從外部把關。這項設計的啟示很清楚:組織不能光靠自己宣布「查得很徹底」,還必須容許獨立機關檢驗,究竟徹底到什麼程度。 美國司法部資助的實務指南,則介紹警察「早期介入系統」,彙整民眾申訴、使用武力及涉訟等紀錄,辨識需要關注的人員,在問題惡化前介入並追蹤。這些指標不能直接認定犯罪,也不能代替毒品調查,卻提醒我們:風紀管理可以提早發現問題,不必每次都等搜索票送到,才驚覺同仁需要關心。 這些制度並非毫無缺點,成效仍取決於資料品質、執行能力與監督是否落實,不能照抄名稱就宣布改革成功。但隨機抽驗、外部監督、早期介入,確實提供了不同層次的防線。台灣值得借鏡的,正是把「相信長官會處理」,轉化為可受檢驗、可追蹤的處理程序。 現有公開尿液採驗作業要點,已涵蓋具有施用毒品跡象等條件的警察人員,督察並無當然豁免。改革應進一步評估,將督察等重要職務納入制度化抽驗,釐清法令授權及比例原則,建立跨單位採驗、利益迴避與獨立稽核。不能只是名冊多列幾個人,流程仍任由自己掌握,就說監督已經升級。 同時,應建立能跨越直屬指揮鏈的檢舉管道,保障揭弊者,並公開去識別化的採驗及改善統計。對出現異常警訊的人員,應查證、評估並提供適當協助;涉及違法,仍須依法處理。關懷不能代替查辦,查辦也不能包辦預防,否則「零容忍」就只剩事後開鍘的力道。 追究主管責任,應查明是否掌握警訊、有無積極處理。若主動查處也挨罰,隱匿未報反而暫時沒事,便可能把「沒有消息」當成「沒有問題」。考核的目的應是讓問題提早曝光,不能讓說真話的人先付代價。 多數員警日夜執勤,辛苦累積的信任,禁不起少數涉案者反覆透支。警紀改革若永遠停在出事、震怒、免職、宣誓,下一回又照稿重演,再響亮的口號也只是背景音。紙袋遮得住臉,遮不住制度的破洞。督察要有威信,就請先讓人民看見:查別人的人,也有人查! 作者為時事觀察員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為作者提供 【聚論壇杜聖聰專欄】審查落地與分類管理的新局 九月一日起,對岸的《微短劇發展管理辦法》正式上路,這是他們第一部專門管微短劇的部門規章,位階高於過去那些行業指引。 辦法把微短劇依投資額度與題材分成三類,分別實行備案公示與審核,涉及政治、軍事、宗教等題材管得最嚴,一般低成本題材則由平台自己負責把關。同一套規則也把AI生成內容納進來,要求標示、限制誘導沉迷的演算法。換句話說,過去靠擦邊題材與無腦爽文衝流量的做法,制度上的空間已經被收掉。 中國大陸對於AI漫劇收緊腳步,先野蠻生長,之後再強調管理約束,背後原因很多,但是,看到橫店的慘況,或許可以對於AI對於影視衝擊,有更深刻的瞭解。 橫店冷場不只是技術問題 橫店這一年來確實冷得很快。 今年第一季,全行業上線微短劇約十二點八萬部,其中AI微短劇約十二點二萬部,占比超過九成五。到五月底,橫店接待的短劇劇組一千四百九十九個,比去年同期至少少了一半;攝影棚空置率一度接近八成。 不過,把整件事都推給AI,是把問題看小了。更接近實情的解釋是平台策略轉向、保底機制退場、資本收手,這些變化同時發生,而AI把製作成本壓到真人劇的十分之一左右,讓本來就脆弱的低階生產鏈瞬間垮掉。技術是加速器,不是唯一的兇手。 群演日薪下滑後的殘酷現實 代價落在最沒有議價能力的人身上。 過去一個月能接三、四部戲的演員,今年一季只接到一個男二號;沒有台詞的群演日薪往下掉,一個月只有幾天有工作。導演也說,第一季開機量比去年同期少了四分之三。這種收縮不是景氣循環,而是生產方式換了一套邏輯。 橫店演員自救的三條新路徑 第一條是走進機器裡面。 所謂「抽卡師」,講白了就是提示詞工程師,懂鏡頭語言、懂表演節奏的人,在這個位置上反而占便宜。 第二條是把片場變成觀光體驗。 橫店把空棚與閒置團隊轉成面向遊客的定制劇,提出「全民片場、入戲之城」的定位,讓遊客不只看景,還能自己入戲。演員的收入從劇組日結,轉成文旅服務的分潤。 第三條是幫制度補漏洞。 當地演員公會建立註冊、培訓、派單、權益保障的完整機制,也試著用AI做技能與劇組需求的媒合;金華方面甚至拍了一部AI短劇《入戲》,講的正是這批影視人自己的故事。 觀眾投票仍然偏愛真人表演 有一個數字最該被放在最後看。 今年春節檔,真人劇的上線量大約只有AI劇的五十分之一,但總播放量卻是AI劇的二十五倍。觀眾用點擊投票的時候,還是選了有情緒、有細節、有呼吸感的表演。這說明被取代的是模板化的勞動,不是表演本身。 台灣影視應該從中學到什麼 台灣看橫店,不該只當成鄰居家的新聞。我們的影視結構同樣長期依賴低成本、快週期、代工式的生產,一旦成本邏輯被技術重寫,第一批被推下船的也會是最底層的技術與表演勞動者。真正該焦慮的,不是AI會不會搶走角色,而是產業地圖已經重畫,很多人手上拿的,還是老舊的版本。 作者為銘傳大學廣電系主任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為乖乖食品官網截圖 【聚論壇鐘志明文章】近日乖乖食品中壢廠因土地出售及工廠搬遷問題,引發企業工會陳情。依公開報導,母公司三地集團將中壢廠土地出售予日月光,並規劃將工廠搬遷至新竹,公司則表示工廠並非關廠,而是遷廠,因此不會資遣員工。工會則認為,搬遷可能實質改變工作地點與生活條件,若以「調動」取代「資遣」,恐有規避資遣費及弱化勞工保障之疑慮。 此一事件,表面上是企業經營與廠址調整問題,實質上卻涉及勞工在企業轉型過程中,究竟應承擔多少成本,以及資方是否善盡與勞工溝通的責任。 從企業經營的角度看,土地成本、產能配置、市場競爭與集團策略,都可能成為遷廠的正當理由。企業當然不可能因為勞工反對,就失去合理調整營運的空間,只要公司仍持續營業,且願意讓原有員工繼續任職,從形式上看,確實未必當然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條的資遣事由。爰此,公司主張「不是關廠,而是搬遷」,並非毫無法律依據。 然而,勞資爭議問題不能只看企業有沒有「關廠」,更需要進一步檢視調動本身是否合法。《勞動基準法》第10-1條明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除須基於企業經營上的必要性外,也不得有不當動機,且不得不利變更勞動條件;若工作地點過遠,更應提供必要協助,並考量勞工及其家庭生活利益。因此,若從中壢搬遷至新竹,造成通勤距離、交通成本、家庭照顧及生活安排大幅改變,便不能僅以「薪資沒有降低」作為合理調動的唯一標準。 尤其值得討論的是,若勞工因無法接受遠距搬遷而被迫離職,原本可能享有的資遣保障,是否因此被轉嫁成勞工自行承擔的離職成本?工會所質疑的「疑似規避資遣費」,正是建立在這項勞動權益落差之上。 本爭議最值得反思的其實不只是公司到底該不該付資遣費,而是資方是否錯失了主動與工會溝通的契機。 從公開報導來看,工會認為公司在廠內公告搬遷後,才正式面對員工疑慮,甚至出現員工透過媒體或報紙才得知相關資訊。若企業早在土地出售、廠址調整等重大決策逐步形成時,就主動向工會說明原因、時程、員工安置方式與交通配套,許多疑慮或許可以在衝突擴大之前,便可妥適處理。 工會並非企業的敵人,而是勞工在集體勞動關係中的代表與溝通的橋樑。《工會法》第35條明文禁止雇主因為勞工參加工會活動、提出團體協商要求等,而給予解僱、降調、減薪或其他不利待遇,也禁止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活動。這代表現代企業治理不能只強調資方有經營決策權,同時也必須承認勞工有透過工會參與及表達意見的權利。 乖乖食品經營階層若真想走向雙贏的局面,本文建議應建立一套透明的協商機制:第一,資方應完整說明遷廠的必要性及具體時程;第二,逐一評估員工的通勤、家庭及生活利益;第三,針對無法搬遷者提出合理的安置、轉職或補償方案;第四,若確有符合資遣要件的情況,就應依法處理,而不是以形式上的「繼續僱用」掩蓋實質上的勞動成本的轉嫁。 乖乖食品工會陳情事件,所凸顯的不只是一次廠址搬遷爭議,更是臺灣勞資關係在企業轉型過程中必須面對的實務課題。其中真正值得檢討的是當企業做出重大經營決策時,是否願意把勞工視為共同承擔轉型風險的夥伴,而不是最後才被告知結果的對象。若資方能及早與工會溝通,以公開資訊取代猜疑,以協商取代對立,便能降低「以調動規避資遣」的疑慮,也能避免勞資爭議從企業內部協商升高至社會陳情。 企業當然需要追求經營效率,勞工也當然需要工作權與合理保障,然而,兩者從來就不是必然互相排斥,雙贏與否完全取決於資方的經營管理智慧。唯有在經營自主與勞工保障之間建立真正的對話機制,企業轉型才不會成為勞工權益退讓的代名詞,而能成為勞資共同面對未來的新契機。 作者為獨立記者、勞權部落客、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兼任助理教授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圖片為主計總處官網截圖 【聚論壇高思安專欄】台灣最近似乎又完成了一項令人振奮的經濟奇蹟。主計總處最新薪資統計指出,七月全體受僱員工總薪資平均達七萬一一六五元;如今又因依循國際常用定義,以全職受僱者薪資中位數三分之二作為低薪門檻,推論目前全職勞工在月薪統計上幾乎不存在「低薪現象」。 看到這裡,月薪三萬多元的勞工或許終於可以放心了。原來薪水沒有增加,也可以先從「低薪人口」名單裡畢業。問題只在於,月底打開銀行帳戶,數字似乎還是沒有聽懂主計總處的統計學。 七月全體受僱員工總薪資平均雖然高達七萬一一六五元,但其中包含獎金、加班費等非經常性收入;真正每月比較穩定的經常薪資平均只有四萬九四九一元,中位數更只有三萬九六二九元。換句話說,一半受僱者的固定薪資不到四萬元。 於是台灣出現一幅十分魔幻的經濟圖像:平均薪資已經七萬多元,全職勞工也「沒有低薪」,但網路上護理師、幼教師、警察甚至月薪六萬多元的藥師,還在忙著向全國人民「道歉」,說自己拉低了平均。 到底誰活在統計裡,誰活在現實裡?主計總處的算法本身未必錯。依照OECD常見定義,低薪者是收入低於全職薪資中位數三分之二者。若本國籍全時受僱者經常性薪資中位數約四萬一千多元,其三分之二約二萬七千多元,而最低工資已高於這條線,那麼依法領最低工資的全職勞工,自然幾乎不會掉到這條「低薪線」以下。 數學確實漂亮,但問題也就在這裡。如果所有人的薪資都集中在三萬元上下,只要中位數三分之二低於最低工資,統計上一樣可以宣布「沒有低薪」。難道這就代表三萬元足以支撐房租、房貸、育兒、交通、教育與家庭生活?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這條線測量的就只是「誰比別人更低」,而不是「這份薪水到底夠不夠生活」。更加耐人尋味的是,換另一把尺,低薪人口馬上又回來了。 依全年總薪資計算,以中位數三分之二作為標準,仍有約一百二十六萬名全職勞工落在低薪範圍。於是同一批台灣勞工,用月薪看「幾乎沒有低薪」,換成年薪看,卻突然冒出百萬低薪人口。 人沒有換,工作沒有換,薪資也沒有突然變化,變的只是尺!這恐怕才是整起爭議最值得政府警惕的地方。 統計是為了理解社會,不是讓社會配合統計。政府真正應該回答的,也不是二萬七千多元算不算低薪,而是為什麼今年GDP高速成長、AI與半導體出口一路創高、股市屢創新高之際,經常性薪資中位數仍然只有四萬元上下?這才是人民真正想知道的答案。 台灣正形成愈來愈明顯的K型經濟。一端是半導體、AI、金融與高科技人才,薪資、獎金與資產價格快速向上;另一端則是住宿餐飲、零售服務、照護、傳產基層與大量青年,仍然在三、四萬元薪資帶裡計算房租與生活費。 前者把平均數往上拉,後者則每天活在中位數裡。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平均薪資七萬一」會引發如此大的民間反差。不是人民不懂統計,而是人民太懂自己的薪資單。 真正成熟的政府,不應該對月薪三萬多元的年輕人說:「恭喜你,依照國際定義,你已經不是低薪。」而應該問:如何讓他的三萬五,在五年之後變成四萬五、五萬五?這才叫政策,否則,今天可以用中位數三分之二證明「沒有低薪」,明天是不是也可以找另一套公式證明「沒有高房價」、「沒有少子化」,甚至「沒有貧富差距」? 只要尺選得漂亮,問題似乎都可消失。 可惜,房租不看統計定義,超市結帳不接受OECD公式,銀行也不會因為政府宣布「沒有低薪」,就降低房貸門檻。 在野黨拿「感謝賴政府,普天同慶」來反諷,固然有政黨攻防意味,卻之所以能引發共鳴,正因為它戳中了政府最不該碰的痛點:人民最反感的,不是統計數字不好看,而是政府拿好看的統計數字告訴他,「你的痛苦其實沒有那麼嚴重」。 賴政府如果真想消滅低薪,應該做的是提高產業生產力、改善服務業附加價值、協助中小企業升級,並讓經濟成長真正轉化為多數勞工薪資,而不是先研究怎麼定義低薪。 畢竟,真正值得慶祝的那一天,不是主計總處宣布「台灣沒有低薪勞工」,而是有一天月薪三、四萬元的年輕人真的明顯變少了。 現在最大的諷刺就是:以前政府努力消滅低薪;現在似乎只要換一把統計尺,低薪就自己消失了。數字可以畢業,人民的薪水卻還留級。這恐怕才是台灣薪資問題最需要被正視的真相! 作者為大學兼任教師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取自蔣萬安市長臉書 【聚論壇「明」理專欄】台北市長蔣萬安之子錄取北市教育局「國際交換學生學習計畫」引發政治風暴,即便通過公開甄選,獲得北市教育局僅25個名額資格,預計休學一年前往美國交換學生,卻因涉及市府補助項目,遭到外界質疑沒有利益迴避,演變至今已成綠營全黨箭靶。 蔣萬安面對孩子為美國籍遭綠營上下圍攻,接著引爆排山倒海的「利益迴避」質疑,儘管迅速宣布放棄公費補助止血,但是這把政治惡火非但未熄,反而燒出藍營內部荒腔走板的「救援」鬧劇,甚至就連外部盟友也都「倒戈」批評。此次危機處理如同一面照妖鏡,它照出了綠營為求勝選的一貫政治宣傳手法,也照出了藍營在面臨爭議時的空洞脆弱。這已不僅僅是一場台北市長的選舉攻防,而是攸關國民黨能否重獲民眾信心,能否重返執政的生存之戰;民進黨鎖定2026至2028大選鋪路的連續打擊,看到藍營的頻頻漏接,也暴露出「圍蔣行動」背後的潛在危機。 面對蔣萬安遭遇的政治風暴,與其說國民黨中央完全「不救」,不如說目前接近一種「戰術切割」。黨內傾向將爭議停損在個人、家庭以及市政層次,避免讓事態升高為藍綠政黨的全面對決;台北市黨部也呼籲選舉回歸公共政策與市政檢驗,並未見到黨中央以洪荒之力全面反擊。這種策略或許可以避免短期政治資源消耗,卻讓蔣萬安在輿論戰場上形成「孤軍奮戰」困境。值得注意的是,政治「切割」如果變成習慣,最後可能無法弭平個別爭議,而是切掉藍營內部的政治互信。蔣萬安若被視為未來藍營的重要資產,黨中央不可能只在順風時分享政治紅利,逆風卻以「個人問題」處理。 真正有效救援,不是全面護航,而是建立一致事實論述、政治攻防以及法律論述節奏;否則「內部救援」若只剩下戰術切割,反讓「圍蔣行動」由外部攻防轉化為藍營內耗。 作者為專欄採訪作家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為警察局提供 【聚論壇范振家專欄】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審理一起微量酒駕案,陳姓男子在休息站發生輕微擦撞,酒測值每公升0.15毫克,雖未達刑事責任,仍遭裁罰三萬元並吊扣駕照兩年。法院認為,相關規定對0.15至0.17毫克的輕微酒駕仍保留勸導空間,警方未進一步查明事故是否與飲酒具有關聯,即逕行舉發,恐有未妥善行使裁量之問題,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這項判決在行政法上或許言之成理,卻也再次照出第一線警察最尷尬的處境:法律說有裁量,現實卻往往不容許你真正裁量。 試想員警站在事故現場,面對一名酒測值已達0.15毫克、又確實發生擦撞的駕駛,如果選擇勸導、不開單,另一方當事人只要質問一句:「喝酒撞車為什麼不罰?」後續可能就是申訴、檢舉、政風調查,甚至被質疑包庇、吃案。出了事情,第一個被追究的,往往也是當初簽名決定不舉發的員警。 於是,對第一線而言,最安全的選擇自然是「達標就開、出事更要開」。但案件幾個月後到了法院,法官可以坐在完整卷證前,檢視事故圖、筆錄、平衡測試、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再從容判斷飲酒與事故間究竟有沒有因果關係,最後反問警察:你當時為何沒有善盡裁量? 這正是制度最荒謬之處。 不開單,警察怕被檢舉;開了單,又可能被指裁量怠惰。法律名義上給了權力,實務上卻把風險全部丟給基層。法官當然有權審查行政處分,但如果司法要求員警在現場精細判斷比例原則、肇事原因與可歸責性,行政體系就應同步建立更明確的裁量基準與善意執法免責機制,而不是只留下一句「應依個案判斷」。 否則所謂裁量權,最後很可能變成責任陷阱:用對了是應該,用錯了自己負責,不敢用又被批評。 問題從來不是警察沒有裁量權,而是這個制度是否敢在警察專業執法行使裁量之後,真正站在他的背後成為後盾,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再多要求基層「勇於裁量」的判決,恐怕都只是站在雲端,教地面上的人如何走鋼索! 作者為大學兼任教授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為TVBS截圖 【聚論壇王其專欄】台灣媒體裁員不只是新聞部門,戲劇部門也難以避免,這波風暴能否挺得過去,媒體都沒有把握,AI與手機輪流襲擊媒體,也考驗著媒體老闆的經營能力。但有媒體人對台灣媒體產業很有信心說,網路起飛後,有了如風傳媒這種原生網媒,AI襲來,說不定會有風傳媒2.0版的媒體會活下去! 上星期媒體報導說,TVBS戲劇部門組織重整,除了釋出裁員通知、縮減人事成本外,戲劇團隊也已正式併入綜藝中心,統一由新成立的節目中心統籌調度。消息來源指出,組織整併後,TVBS並非完全放棄戲劇製作,而是將轉向更為保守且精準的經營策略。未來的自製劇項目,必須在資金到位、市場回收預估高度明確的前提下才會開拍,全力控管財務風險以求在產業寒冬中求生存。 今年,TVBS先傳來新聞部門裁員。TVBS總經理劉文硯還特別發布「致TVBS 全體同仁的一封信」解釋,強調在變革的浪潮中,攜手走得更遠。她重申,公司營運穩健,並無虧損情形。並強調公司「現在及可預見的未來,從沒有出售經營權的規劃」。但她也坦言結構調整,受影響的人員約占總人數的5%。未來積極強化多元領域競爭力,包括深耕專業,強化新聞本業,將推出全新財經品牌,並將布局大型 Live Event 與國際表演。 她在信中表示,媒體產業的結構性挑戰已是全球性的考題,所有大型媒體企業包含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等都在這股巨浪中尋求突破與調整優化。 同樣是國內規模屬一屬二的媒體集團三立,也傳來裁員的消息,目標在整合新聞部與新聞網。台灣媒體產業不只電視台動盪,網媒也是重災區。 根據媒體報導說,遊戲橘子投資的Nownews(今日新聞網)也傳出大幅裁員。根據遊戲橘子合併財報,2025年今日傳媒虧損1億4022萬元,較3年前OpenAI等生成式AI興起前幾乎是翻倍,Nownews記者編輯編制從140人縮編到80多人,範圍包括記者與編輯。持股87.31%的遊戲橘子表示,僅是組織結構調整,會盡最大努力對於受影響的員工給予必要協助。而系出同門的原生媒體ETtoday新聞雲(東森新媒體)也是連年虧損,母公司東森國際原始投資金額5.35億元、到去年底帳面價值還倒賠逾10億元。 台灣原生網媒流量最高的前二名都是虧損累累,並且緊縮人事,業界普遍認為,生成式AI改變內容產業的遊戲規則,媒體完全感受到寒冬來襲。 台灣媒體這20多年來經歷網路與AI兩波大震盪,和國際媒體趨勢都是同樣的。受聯合報邀請來台灣訪問的媒體專家美國新聞設計資深顧問賈西亞,上周在演講場上也提到新聞正經歷2場革命。「AI會摧毀社會、奪走人類的工作、傷害孩子的未來,大家深信AI就是人類文明的終結」。這位全球知名新聞設計師發表演講指出,人們對AI的恐懼從未停歇,但「人類才是控制者」,正是那些關於傷疤、記憶與生命的感性經驗及創新能力,讓人類無可取代。賈西亞對台灣人高度投入數位世界的程度印象深刻。他指出,台灣的網路參與度位居全球前段,「如今,新聞業正處於兩場革命的中心」,賈西亞說,一是「手機優先」帶來的敘事革命,二是人工智慧的崛起,不僅改變讀者接收資訊的方式,也重新定義新聞內容的生產流程與敘事邏輯。第一場革命源於閱讀習慣的根本轉變。賈西亞強調,「AI有能力寫出一篇文筆完美的敘事,但永遠寫不出『我在現場』的報導」。 的確,看看數字變化也看得到台灣媒體面臨的困境。2005年行動電話普及率86.15%,2025年已高達98.04%,現在網路普及率有93%,且97%台灣人透過社群和通訊軟體分享新聞。所以,20年了,台灣的數位環境很成熟了,造就了新的媒體營運模式,對傳統媒體來說,算撐過了網路強襲台灣的年代,現在台灣媒體要再正面迎戰AI。 這20多年來,台灣的傳統電視、報紙、雜誌都再開發新的網路媒體,並且經營得有生有色,像天下雜誌,它的營收結構大翻轉,紙本收入從2014年的81%,到2021年數位收入占比已提高到近60%,天下雜誌做到了數位廣告與訂戶超越紙本的重要指標,挺過流量與廣告營收的雙崩跌。 2012年後,原生網媒也不斷出現,例如風傳媒、ETtoday、Nownews,雖然大部份都是在虧損中,但仍有網媒有小小獲利,例如風傳媒。不過,好不容易盼到賺錢,馬上AI又來了。 台灣媒體雖然在風暴中,但回頭看看面臨網路強襲,媒體轉型或是修正營運收入結構,成績不差的。所以,仍有媒體人樂觀地說,網路來了後,有了風傳媒等網媒的躍進,AI來了,也可能會有風傳媒2.0。這位電視台網路主管觀察說,手機搭著網路發展,成就了全球媒體新的營運模式;AI更升級了,也許不只有手機,還有手錶和眼鏡,誰說不能有手錶和眼鏡新聞?與其說台灣媒體產業面臨網路與AI雙重風暴,不如說,這是媒體產業新的機會!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為警光雜誌截圖 【聚論壇范振家專欄】當政府把AI視為提升治理與查緝效率的利器,也須留意:犯罪集團同樣能成為受益者。 技術愈普及,資訊與工具的優勢就愈可能改變。智慧警政在提升自身能力之際,若能同時評估犯罪者得到多少助力,將更有助於掌握治安情勢。 媒體報導毒販運用AI辨識偵防車,使台北市刑警執行埋伏跟監任務時受挫,相關技術與實際影響仍待查證,但這項警訊值得進一步釐清,也提供制度檢討的契機:當犯罪者也能使用新工具,既有的保密、採購與勤務制度,可以如何調整,讓第一線獲得更妥善的支援? 歐洲刑警組織在二○二五年重大及組織犯罪威脅評估,已指出AI等新興科技正在加速犯罪,賦予犯罪網絡新的能力。從犯罪經濟學觀察,技術若能降低作案成本、減少被查獲風險,就可能提高犯罪的預期收益。建議主管機關持續掌握這類變化,納入查緝策略與資源配置,讓政策能及早因應。 首先,是重新檢視資訊公開所伴隨的風險。資料分別公開時看似無害,經過自動化整理與交叉比對,可能拼出新的辨識線索。機關在審核個別文件之外,也宜評估資料相互連結後的影響。不過,這項風險仍須具體判斷,避免因擔心犯罪者利用資訊,就過度限縮公共監督。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已有妨礙犯罪偵查、危害人身安全等限制公開事由,並要求其餘可分離部分仍應公開。實務上可據此建立明確的審查原則,妥善保護敏感資料,同時維持預算、採購與執行成效的監督。保密範圍愈明確,承辦人員愈有所依循,也較能兼顧偵查需要與民眾知的權利。 其次,是讓採購方式更貼近勤務需求。《政府採購法》已將承租納入採購,並要求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以偵查用車為例,自有車輛之外,可以依法評估租賃等方式。但臺北市現行規定禁止全時租賃及以短租變相供長期使用,如特殊勤務確有不同需求,仍應由權責機關釐清適用範圍,必要時循程序檢討修正。 建議相關主管機關協調採購、主計及法制等相關單位,共同研議配套,明定預算、使用條件、保密責任與查核程序,並納入基層員警的實務經驗。成本評估除了車價、折舊與養護費用,也宜考量辦案效益、人力投入及執勤安全。如此才能讓行政管理與偵查需求相互配合,減少第一線在執行上的困難。 偵查能力的提升,也需要專業訓練與持續驗證。主管機關可蒐集犯罪科技的實際使用情形,區分已確認的威脅與尚待查證的說法,再據以安排訓練與採購。合成影像辨識、數位證據查驗及資料分析,都應經過實務測試,讓辦案人員了解工具的效益與限制,並能取得必要的技術支援。 法治要求也須同步落實。AI分析應保留可追溯紀錄,線索須由辦案人員查證,蒐證仍應符合合法程序。犯罪者使用新科技,更凸顯國家須審慎運用權力。新工具既要改善查緝,也要能接受司法檢驗與外部監督,避免將演算法的判斷直接當成有罪認定。 面對AI普及帶來的挑戰,警政改革需要跨單位合作,也需要明確的推動期程。若能以具體勤務需求為起點,逐步檢討規範、完善採購配套、強化人才訓練,將有助於減輕基層負擔。 科技沒有警徽,制度卻能為執法提供可靠的支持;讓制度更新跟上犯罪手法的變化,正是智慧警政值得持續努力的方向。 作者為大學兼任教授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照片為作者提供 【聚論壇杜聖聰專欄】今年八月二十日凌晨四時十五分,國際體操總會來信通知中華民國體操協會,屏東選手潘采宸、李佳蔚分別在高低槓與地板取得二○二六年鹿特丹世界體操錦標賽的單項遞補名額,並要求當日回覆是否參賽。 協會國際部承辦人上午九時五十五分轉報秘書長,秘書長江建東依職務權限,在選手與教練全然不知情的狀況下,直接回覆不參賽。等到教練八月二十七日從網路上看到遞補名單、回頭追問,名額已分配給其他國家,確定無法回復。 一則行政訊息的漏接,斷送的是兩名孩子的世錦賽首度亮相、後續的升學規劃、教練生涯的累積,甚至可能牽動未來的奧運積分順位。事情之所以從行政疏失升級為社會事件,不在於漏接本身,而在於協會被追問之後的反應。理解這一連串反應,才能理解台灣單項協會為什麼能長年對外界的批評無動於衷。 一日之內斷送資格 協會對外的說法是回覆時限緊迫、無法及時完成選訓程序。這個說法有兩處站不住腳。 第一,時限緊迫是協會自己的行政能力問題,不是選手的過錯,把後果轉嫁給當事人,等於用自己的失能懲罰被服務者。 第二,若真無法決定,正常組織的選擇是先向國際總會爭取延期、同時通知教練與選手,而不是搶在孩子知情之前替他們簽下棄權。 帶隊教練的說法更關鍵。 她指出八月二十七日是自己主動聯繫,秘書長給她的回應是、已經超過報名時間不能報名、就算要報名也得先開選訓會議、就算要去也沒有經費要選手自行負擔。 三句話環環相扣,每一句都是拒絕,沒有一句是協助。這已經不是資訊落差,而是一種預設立場。 程序修辭如何反噬 協會九月九日的第二份聲明,是整起事件中最應被檢討的一步。 聲明一方面為橫向聯繫的時間差致歉,一方面卻援引評分規則與歷屆選拔標準,認定兩名選手的實測得分客觀上未達國家代表隊派員標準,因此決定不予派員;同時強調帶隊教練負有追蹤積分與主動通報的責任。 這是典型的事後合理化。 若成績確實不足,八月二十日就該以此為由召開選訓會議、作成決議、通知當事人,而不是在輿論反彈後才補上理由。更嚴重的是,這份聲明把爭議焦點從協會的程序瑕疵,悄悄挪移到孩子的能力不足。當一個組織開始用受害者的資格問題來回應自己的過失,它保護的顯然不是選手。 瑞莎五年前的預言 烏克蘭裔的瑞莎自二○二一年起,已四度公開槓上體操協會。 她質疑全國賽場地未設基本軟墊、裁判遴選缺乏公正、協會高層與裁判角色混淆、國手名單早有內定,二○二五年更以台灣在三十四國參賽的世界青少年賽事敬陪末座作為佐證。她所受到的回擊,是斂財與帳目不清的指控。 值得注意的是她的位置。 她有名氣、有獨立資源、自辦國際邀請賽,不依賴協會分配任何東西,因此才有能力連年發聲。 多數基層教練與家長沒有這個條件,他們知道申訴會回頭反映在孩子的分數與升學上,於是理性地保持沉默。批評者被歸類為不懂規矩的外人,內容因此無須回應,只需質疑其資格,這正是協會得以維持認知封閉的方式。 問責不能只剩紀錄 運動部目前的處分,是將本案列入一一六年度經費補助的缺失紀錄。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要求徹查、具體懲處並撤換秘書長,並建立中央層級的申訴救濟管道;受影響的教練與家屬則已研議提告背信。兩相對照,主管機關的作為明顯輕於社會期待。 一紙缺失紀錄幾乎不構成機會成本,這樣的處分等於默許。 真正需要追問的有三件事: 秘書長在數小時內單獨處分國家代表權的權限依據何在,這已非疏失而近於逾權; 會員資格與理監事選舉是否乾淨,選票不清則治理缺乏正當性; 體育改革喊了近十年,主管機關手上除了補助紀錄,還握有什麼有效工具。 瑞莎五年前講過的每一句話,今年由兩個屏東孩子完整重演了一次。當一個組織能連續五年無視具體且可驗證的批評而毫髮無傷,那不是它膽子太大,而是我們的問責制度太小,不能忘羊捕牢,接住阿嬤委屈的淚水。 作者為銘傳大學廣電系主任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