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為張若彤提供 【聚傳媒特約記者吳思賢報導】陸配亞亞因武統言論而遭到內政部移民署下令離境,亞亞聲請停止執行已被法院駁回。不過研究者發現,法院所引用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法條抄錯了。 大學與研究所攻讀法律的歷史研究者張若彤指出,法院提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條第一款,並且說該條文指出: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應為禁止」。但事實上,真正的第二十條第一款: 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應以法律禁止之」。 張若彤說,文字漏掉了「以法律」三字,這就導致了法院誤解,以為這條是要求一般人民不得從事戰爭宣傳;但實際上,這一條規範的對象是國家、政府,是要求政府「應該要立法」禁止戰爭宣傳。 張若彤特別提出1983年第十九次會議所提到的一般性意見,因為裡面很清楚的寫到:”In view of the nature of article 20, States parties are obliged to adopt the necessary legislative measures prohibiting the actions referred to therein.”(鑑於第20條的性質,締約國有義務採取必要的立法措施,禁止其中所述的行為。) 目前我國的立法院有沒有立法禁止戰爭宣傳呢?答案是沒有。張若彤說,正如同附圖中1983年第十九次會議同樣提到「然而,報告顯示,一些國家既未在法律上禁止此類行為,也未有意圖或努力加以禁止。」 張若彤認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三位合議庭法官,很明顯是對條文所使用的文字「鼓吹戰爭之宣傳」望文生義,實際上,我們去看條約的原文就很清楚,所謂「鼓吹⋯⋯之宣傳」,原文其實只有一個字「propaganda」,”Any propaganda for war shall be prohibited by law.”,直譯是「任何戰爭宣傳都應被法律禁止。」propaganda這個字,和中文的「宣傳」不完全相同,一般來說都是在講組織(國家、政府、政黨、教會等)使用有誤導性、偏見的方式去宣傳。當然,你硬要凹說私人也可以從事propaganda也不是不行,但總要說明,這個人是怎麼有系統地散佈謠言或精心挑揀的訊息,來達成目的。總不能說,一個人只要說話表達意向,都是propaganda。 張若彤批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本案中操作《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條的方式,不但對法條扭曲,更造成荒謬的結果。
政治
照片為國家人權委員會官網截圖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冠宇報導】陸配因為武統言論被處罰,引起社會各界討論。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引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前法官霍姆斯的著名意見指出:美國憲法要求給予我們厭惡的思想享有自由。 「如果說憲法中有任何原則比其他原則更迫切地要求我們堅守,那就是思想自由的原則不是給予與我們觀點一樣的人享有自由,而是給予我們厭惡的思想享有自由。」 (If there is any principle of the Constitution that more imperatively calls for attachment than any other, it is the principle of free thought not free thought for those who agree with us, but freedom for the thought that we hate.) 霍姆斯主張,即使有些人的信念不受歡迎,也不應因此剝奪其權利,他並且強調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核心是保護所有思想及言論,尤其是社會所憎惡的思想及言論。他的這句話體現了「政府不得因觀點本身而審查言論」的憲法精神,這一原則成為美國對言論自由的基本立場。 霍姆斯早期曾支持限制言論,後來轉而強調觀念自由市場的重要性,認為真理應通過公開辯論而非壓制不同意見來發現。 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賴祥蔚表示,言論自由是基本權利,不限於公民才能享有。為了要保障言論自由,《世界人權宣言》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都一再強調「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公約》更規定不能「以任何形式企圖強迫表示或不表示任何意見」。 賴祥蔚也提到,美國高度重視言論自由,副總統凡斯二月在慕尼黑舉行的國際安全會議演說時,特別強調歐洲安全最大的威脅不是來自境外,而是來自內部對言論自由的壓制;凡斯更直接點名英國等許多國家的限制言論自由的作為不恰當。 有人可能不明白:為什麼要保護令人厭惡的言論?這是因為如果只允許主流觀點的言論,民主辯論將淪為空洞儀式。 而且政府權力一旦可以用來判斷什麼言論可以發表,最後就會侵蝕所有人的自由。進一步從民主社會韌性來說,讓有害思想暴露於陽光,反而能通過理性來予以駁斥。
照片取自葉元之臉書 【聚傳媒特約記者吳思賢報導】國民黨立法委員葉元之不滿被造謠,點名民進黨議員卓冠廷對賭,輸的就請辭。結果葉元之笑卓冠廷不敢。 葉元之表示,這個會期教育文化委員會首次開會,他在準備質詢之前,又被記者找去回應民進黨政客造謠的議題,這次是卓冠廷具名爆料,說葉元之五年前在萬板路被警察臨檢,然後對警察嗆聲「你知道我是誰嗎?」 葉元之表示,這就不是他會說的話,但是各種造謠已經出現多種版本,有的說他是在會勘時嗆警察「你知道我是誰嗎?」有的說他是在64快速道路被酒測時嗆「你知道我是誰嗎?」這次又出現另一種版本。 葉元之感嘆各種造謠真是讓人疲於奔命,如果他有講過這種話,每個員警身上都有密錄器,早就被員警流出來了,還等到5年後給卓冠廷爆料? 葉元之公開直接回應卓冠廷,會告他請他到法院解釋,並且可以跟他對賭職務,誰說謊誰就下台,如果葉元之確實有講過,他們也不用罷免了。結果卓冠廷退縮了,他說對賭職務辜負選民。 葉元之覺得整個事件實在好好笑,他就是知道自己沒有嗆過這種話,才敢對賭,而卓冠廷不敢,不就間接證明是在造謠? 葉元之說,正經的工作還是要做,他後來到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教育議題,也都得到教育部正面的回饋,例如教育部次長承諾多向大學教授了解108課綱衍生的問題、教育部支持教師節、勞動節全國放假、還有 8/1起 代理教師職前年資全面納入敘薪;後來也到其他委員會,關心不動產的打詐、租屋補貼等議題,為民眾發聲。
照片為White House影片截圖 【聚傳媒校園記者陳冠宇報導】美國總統川普跟台積電董事長暨總裁魏哲家開記者會宣布,台積電未來將投資美國一千億美元。消息傳出,震驚台灣各界。由於這個數字已經高於台積電的年營收,也高於台灣2025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而且台積電被稱為台灣的護國神山,這項投資可能衝擊台灣經濟、甚至涉及了國安議題。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指出,台積電投資美國已經不是單純的民間企業投資行為,依法政府必須進行審核。 馬英九前總統公開要求賴政府立即守護台積電,廖元豪特別發文呼應指出,有兩項法律明確有相關規範,第一是《公司國外投資處理辦法》,第6條第一項規定: 「國外投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不予核准: 一、影響國家安全。 二、對國家經濟發展有不利影響。」 第二是《產業創新條例》,第22條也明確規定:「公司從事國外投資者,應於實行投資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但投資新臺幣十五億元以下金額者,得於實行投資後,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國外投資之方式、出資種類、申請期限、申請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依照前述法律,台積電這次的投資,應該要先經過政府核准。廖元豪說,賴清德政府敢告訴人民,我們有這些法規可以運用嗎?
圖片為《究竟228 》,記者拍攝 【聚傳媒特約記者吳思賢報導】在228事件失蹤被推定為已經不幸死亡的林茂生,是台灣歷史上第一位取得東京帝大文學士和第一位留美博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台灣之光,利潤多所學校教師,後來擔任台大教授,這麼優秀的人才,卻在228事件時被帶走而從此失去組蹤影,被推斷為已經死亡。 到底是誰帶走了林茂生?目前主流的說法都說是中國籍人士、或者是身穿軍警制服的中國軍警或特務,不過在張若彤在專書《究竟228 》一開始就找出權威證據,推翻了過去多年的主流說法。 張若彤指出,民視的《台灣演義》節目就提到林茂生是被押上警備總部的車,也提到是武裝警察強行帶走林茂生,還說是中國國民黨的武裝人員身穿中山裝帶走林茂生。 張若彤發現,這些說法都是根據林茂生的兒子林宗義所撰寫的文章,文章又說這些說法都是來自於其母親王采蘩,也就是林茂生的妻子所說。林宗義的文章提到,母親說:「兩個中國人進來,著中山裝,腰帶有槍。」林宗義問:「他們是大陸人,還是台灣人?」母親回答:當然他們是大陸人,看起來像特務。」 不過張若彤找出林茂生妻子王采蘩當年提交給當局的陳情書,內容寫的卻是「有六人身分不明、穿便衣、帶武器、採閩南口音者前來」。 張若彤在書中提出推論,「若非林宗義的記憶有誤,就是他偽造了母親的記憶。」 究竟是誰下令帶走林茂生,當然要繼續追查。但是當年帶走林茂生的人為何在後來的傳播過程,從閩南口音的便衣人士,變成了穿中山裝的中國軍警、甚至連警備總部的車都出現了,這也值得探討。 張若彤已經連續撰寫了三本228的研究書籍,2025年2月22日星期六下午兩點在台北市徐州路的市長官邸藝文沙龍舉行發表會。
圖片為臺灣大學統計資料截圖 【聚傳媒特約記者吳思賢報導】臺大社科院學生會因為在2024年接待馬英九基金會邀請的陸生團,引起不同政治立場的學生發動罷免,2025年2月18日投票罷免成功。不過令人關注的是,這次罷免的投票率只有個位數,不到10%。 臺大社科院學生會會長的罷免投票,同意票166張、不同意票18張,另有3張無效票,總計187票。 根據臺灣大學教務處的113學年度統計資料,社會科學學院有學生1874人。按照這個數據換算,這次罷免投票率只有9.98%,連10%都不到。 最近幾年大學自治的投票率都很低,學生參與的意願低落,很多大學選舉學生會長,投票率都只有個位數,投票率多在10%以下,甚至沒什麼學生願意出來參選,如果參選也要一直拜託親朋好友記得來投票,淪為笑談。 大學學生自治不但投票率低、沒什麼人想參選或投票,對許多大學生在求學的過程來講,學生會幾乎等於不存在。 臺大學生自治甚至還鬧出負面新聞,2023年臺大經濟系學會會長選舉,許多競選政見,完全惡搞亂寫,甚至有候選人提交的政見包括LGBTQ(就是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酷兒)與狗不得在會中辦打傳說對決,A罩杯以下女生國防必修2學分,ㄐㄐ10公分以下要上家政課,欠錢不還超過1個月剁手指等,自以為幽默卻明顯含有歧視意味且冒犯很多族群。
照片為鏡週刊報導截圖 【聚傳媒特約記者吳思賢報導】根據《鏡週刊》最新報導,檢調單位在去年約談柯文哲團隊的李文宗時,發現李文宗曾經透過關係人聯絡對岸高層,《鏡週刊》在報導出示訊息截圖。不過有民眾黨創黨大老指出,這個訊息截圖有兩大問題,真實性存疑。 根據《鏡週刊》的報導,李文宗的訊息是在2023年9月24日傳送,內容提到透過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想跟對岸高層建立溝通管道。 根據《鏡週刊》報導,李文宗傳送的訊息如下:「張顯耀先生銜林義守創辦人之命,知會我下面幾件事情:1.張顯耀已前往大陸和相關重要高層人士(習近平辦公室,國台辦宋濤)會面,確認大陸正面看待柯主席的態度。2.大陸也正面看待林義守創辦人支持柯文哲主席。3.張顯耀已和郭台銘見面兩次勸進柯郭合作。4.張顯耀告知,9月底或10月初郭台銘將發表重要談話。5.國民黨比較雜,柯侯合作的可能性非常低。6.相關人士正在運作侯友宜退選。7.協助募款億元以上。8.張顯耀表達爭取不分區立委的態度。」 對此,民眾黨創黨大老指出,訊息截圖顯示2023年9月24日李文宗的頭銜是「李文宗. 市長室」,但是當時柯文哲早就已經卸任市長,而且李文宗早在2019年1月就已經擔任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不在市長室服務,可見這個訊息截圖有問題。 除此之外,白營創黨大老也指出,這則訊息截圖上的李文宗照片,也不是李文宗過去使用的照片,這也顯示媒體報導的這個訊息截圖,真實性存在不少疑點。
照片為立法院直播截圖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冠宇報導】國民黨立委陳玉珍等人提案刪除公視預算23億,引發多位導演等藝文界人士強烈反彈,陳玉珍反批要這些人放下飯碗,雙方交鋒激烈。台師大退休教授林保淳重砲批評,仰賴政府藝文補助是「文丐」,如果仰賴政府補助還一味阿諛奉承當道,這種人連文丐都稱不上,簡直是「文娼」。 陳玉珍譏諷不少仰賴國家補助的藝文人士為「要飯仔」,結果真的有人跳出來自己承認的確是靠國家補助過日子的「要飯仔」。林保淳撰寫「文丐與文娼」一文指出,其實這不足為奇,古往今來,文丐多如過江之鯽,只是抵死不肯承認,還要狺狺致辯,強調自己多清高、多有成就而已。 林保淳說,國家的文化、藝文補助,正如荒年賑災一樣,在時難年荒、無以為繼之時,開倉濟助,殊為必要。他特別強調,賑濟必須一視同仁,布施公平,不能獨厚一些捧著金飯碗前來乞討,甚至是職業化的文丐。 林保淳指出,捧著金飯碗的職業化文丐在飽食之餘,如果一味阿諛奉承當道,這種人,其實連文丐都稱不上,簡直是文娼了。 林保淳感嘆,文丐是因故不得已而乞食,猶可自存風骨,尚屬可憫可恕,但是文娼則是將人格、骨格一概盡棄之而不顧,可恥兼可恨。
照片為衛星公會官網截圖 【聚傳媒特約記者吳思賢報導】針對立法院可能大幅刪除中央政府總預算中的媒體文宣預算,包括衛星廣播電視商業同業公會等組織紛紛發聲,擔心會影響電視台與行銷公司的收入及員工生計。不過曾經被提名為大法官的知名學者卻認為,過去這種做法是政媒共生、洗腦人民。 法學專長、也曾經擔任傳播教職、先前被賴清德總統提名為大法官候選人的台灣大學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在臉書公開提到:昨晚有資深記者傳了這個新聞到吃喝群組中,附上評論:「超級好笑的聲明,媒體跪求業配不要砍」。群組中另一個媒體高層接著說:「飼料雞罹患無骨症」。 劉靜怡說自己該說些什麼,因為在台大新聞所合聘多年、也曾當過多年媒觀基金會董事、是做過通訊傳播法研究和教學的公法學者。 劉靜怡表示,她一直認為這種手法是政府「用人民的錢」長期系統性地「洗人民的腦」,這種利益共生架構下的政媒合謀,已經完全違背民主社會的權力監督和新聞自由的基本原則了,但是不曉得為什麼媒體監督團體都不再關注這議題了。 劉靜怡強調,不管誰在朝在野,她這立場向來理論一貫且未曾改變,有興趣深入了解的請參考她寫過的論文,自然也不擔心得罪所謂以數萬計的媒體從業人員。 最近出任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的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也在臉書公開對這個議題表示意見,他說最近「刪預算」的過程讓人看到,原來臺灣的「社會」團體,居然是這麼倚靠「國家」補助。民間社會公民團體云乎哉?大學自治,學術自由?當NGOs都是G出錢支持,那個 N 字還留得住嗎?至於學術界,如果你每年的經費都要等G賞賜,還敢與G為敵嗎?尤其碰到很懂得用錢來豢養使喚籠絡的政黨。 「拿人手短,吃人嘴軟」,廖元豪這句話不只針對媒體,並且特別提到海耶克的知名著作《到奴役之路》,明顯在諷刺台灣的許多團體。
照片取自總統府官網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冠宇報導】賴清德總統1月16日接見立法院長韓國瑜時表示:「在福爾摩沙,沒有什麼仇恨放不下」。這句話的意思很好,呼籲團結,其實是漫畫《1661國姓來襲》裡的句子。不過針對福爾摩沙的稱呼,歷史學者表示,用福爾摩沙稱呼臺灣是「誤解、遐想與編造」。 中研院兼任研究員翁佳音與黃驗合著的《解碼臺灣史1550-1720》指出:「徵諸16-17世紀西方文獻,葡萄牙人講到Formosa,多半是指臺灣島北方的一個島嶼,並無『葡萄牙人驚嘆美麗之島』的文獻依據,追根究柢,此說是後來的誤解、遐想與編造,逐漸訛傳成為定說、成為講述臺灣信史源流的一個標準化開場白。」 臺灣藝術大學廣電系教授賴祥蔚在《穿越臺灣趣歷史》也指出,葡萄牙人一開始所稱的Formosa,不是指臺灣,而是更北的島嶼。最早稱臺灣是福爾摩沙的應該是西班牙人,時為西元1580年。直到西元1624年,荷蘭人來臺也沿用此稱呼,福爾摩沙一詞才廣為人知。不過用福爾摩沙來稱呼臺灣,但是深層來看,這反映的其實就是對自我認同的欠缺自信,因此才引用外人的稱呼。 賴祥蔚教授在書中提到,就算真的有這麼一位葡萄牙水手,曾經喊過一聲福爾摩沙,為什麼臺灣人就要因此改變對自己家鄉的稱呼?難道千千萬萬臺灣先民對於我們寶島的稱呼,竟然比不上一位完全不知道是誰的不重要外國水手嗎?為什麼要讓不重要的人來為臺灣決定名稱呢?更何況,荷蘭只是把臺灣當成殖民地,我們為什麼要用殖民者的稱呼呢? 《穿越臺灣趣歷史》指出,臺灣名稱的由來,說法不少,目前最為可信的考據,是源自於原住民西拉雅族的「臺窩灣社」(西拉雅語)。臺窩灣社的位置,大概是現在臺南的安平一帶。荷蘭人來了之後,誤以為這個稱呼就是安平的地名,因以稱之,此稱呼就漸漸演變成先民最常用的臺灣稱呼,而且早在明朝就出現在官方的文書記載之中,遠遠早於歷史根據不太真實的福爾摩沙之稱。不論是從歷史、當代、先民、以及原住民的各種角度來看,「臺灣」都是最好的稱呼。 賴祥蔚特別引述奧斯卡最佳電影《月光下的藍色男孩》主角說的一句話:「你必須決定自己是誰,別讓不重要的人為你決定。」因為臺灣就是臺灣,不必改用福爾摩沙,不必靠外人來張顯自己。我們可以決定自己是誰,別讓不相干的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