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特約記者吳思賢報導】針對華視新聞疏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開罰100萬。臨危受命擔任華視董事長的鄭自隆教授指出「100萬元當然是公司付,公司不會找出錯的同仁連帶負責」,但是也強調:「這100萬元卻是你我薪資的一部分」。
教授董事長鄭自隆在發薪日回應,發表給華視同仁的第6封信。鄭自隆教授回應的全文如下:
各位華視的朋友
NCC裁罰出來了,4/20早上幾位同仁的疏忽,100萬元不見了。
4/20早上7時,新聞跑馬誤植「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等字幕,50萬元;9時「大屯火山爆發 岩漿滾滾而下」、「台北凌晨下起拳頭大冰雹 市區交通大亂」,又是50萬元,共計100萬元就在瞬間不見了。
平常我們開車略超速,1200元的罰單就讓我們心痛不已,但100萬元耶,收視率3的節目才能賺到100萬元的廣告費,而收視率3的節目,要費多少心力節目部、新聞部才能產出,業務部又要打幾次電話、跑多少次腿,才能賺到100萬?
100萬元當然是公司付,公司不會找出錯的同仁連帶負責,但這100萬元卻是你我薪資的一部分,今天是領薪日,心痛嗎?我心痛、不捨。
華視經營困難,我每天都在為柴米油鹽傷腦筋,想業務想節目,我們每一塊錢都是同仁努力掙來的,但100萬元就在疏忽輕率中,瞬間不見,真是不值。
過去就過去,讓我們記取教訓,深切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