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傳媒特約記者吳思賢報導】身為憲法學者的國民黨不分區立法委員翁曉玲提出「修法將總統選舉改為兩輪絕對多數」,引發熱議及關注,名嘴黃暐瀚認為這是違憲;不過鑽研憲法多年的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則表示,翁曉玲委員提出很好的建議,他敬表同意!
廖元豪指出,憲法文字上的「選舉」、「得票最多」,並沒有完全封死「幾輪選舉」、「選舉方式」,以及何謂「最多」的定義,所以是有討論空間的。
廖元豪說,憲法的解釋,在文義可能的範圍內,要盡量朝著符合民主原則、保障人權的基本方向走。這種「與時偕行」的演化論,也是大多數人都接受的。尤其,如果是憲法明文的「憲法委託」,被授權/課以義務的機關,解釋權還優先於司法釋憲者。「立法者」對總統選舉的解釋,有著很大的空間。
廖元豪強調,在 1997年修憲之後,「總統」不僅是國家元首,也因為可以任免行政院院長,成為國家實際上的最高行政首長(參照釋字520號解釋理由書,有關總統任命行政院院長來執行選舉政見那一段)。因此這個帶有主權象徵,又是國家最高領導者的位置,如果沒有「多數」(至少形式上、票數上)的支持,有正當性嗎?廖元豪反問:別說憲法,就是政治學教科書,不也都把「多數統治」(majority rule)當成民主政治的核心要件嗎?如果一個國家採取 1/3 統治,這叫民主政治嗎?
廖元豪認為,總統採取二輪制絕對多數選舉,不僅是「高度可欲的」,甚至已經達到釋字499所稱「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底線了。往這個方向修,當然符合憲法基本精神。至於文字、定義,當然可以討論。
據了解,翁曉玲是留德法學博士,廖元豪是留美法學博士,黃暐瀚則是傳播學系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