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伐木產業傳奇人物 新店「師傅頭」李清和

照片為新店碧潭。記者賴御文攝。

【聚傳媒特約記者賴御文報導】日治時期的伐木產業非常興盛,雖然是高風險行業,但是因為酬勞非常豐厚,吸引了許多勇敢而不怕死的臺灣男子投入。

根據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的研究,大正元年(西元1912年)從阿里山開始進行大規模的伐木。伐木師傅有很多學問,砍伐和整材都需要專業技術,初期主要是由日本人擔任,日薪大約2至3圓,實際給薪多少,還要看伐木工作實際的專業、勞動與危險程度。臺灣人的日薪是日本人的一半,大約1至2圓。

1至2圓是什麼概念?當時公學校的老師,算是非常吃香的工作,地位遠高於現在的學校老師,臺灣老師的起薪是月薪16圓,平均大約 20圓。例如新竹公學校的老師張式穀,西元1909年的起薪就是月薪16圓,逐年調薪;在西元1912年從訓導升為教諭,月薪從22圓提高為25圓。張式穀在西元1920年被指定擔任香山庄的庄長,可見當時公學校老師受到敬重的程度。

比起很受重視的公學校老師,伐木師傅的月薪,幾乎是公學校老師的1.5到2倍。

其實伐木師傅的計薪方式除了固定日薪,另一種是業績制,也就是根據工作量,例如砍了多少樹來計算薪水。還有一種更厲害,就是承包制,由「師傅頭」去承包再自行招攬伐木師傅,實質上已經是包商了,收入比起一般伐木師傅高出許多。

新店人李清和就是日治時期非常出名的師傅頭。出生於西元1900年的李清和,上過私塾一年,他會承包整片林地的伐木工作,再自行招募並且訓練伐木師傅上山伐木。

李清和跟兒子王獅都是天生就很健壯,力氣遠大於常人。父子兩人都是伐木師傅。王獅上過公學校,也在私塾學過漢文,還可以幫父親記帳。

當時的伐木工作,因為都是在人跡罕至的深山,幾乎沒什麼山路可走,經常要走上一整天才能到,所以伐木師傅出去上工,一趟動輒就要數天、甚至數十天,才能回家一次。

在人跡罕至的高山伐木,不只勞累,還常常有生命危險,伐木師傅平常沒有其他娛樂,沒有出工時只能經常相約飲酒打牌。

李清和自以為天賦異稟,經常連日熬夜打牌及喝酒,隔天照常去進行粗重的伐木工作。年紀漸長仍然不改習性,有一次因為下雨天沒有出工而接連喝酒賭博三天三夜,等到可以上工了,又一連工作多日,結果體力嚴重透支,又在高山上受寒,52歲就病亡。

王獅從小做過很多工作,包括扛柴工、水泥工,年紀稍長,也追隨父親以伐木為業。直到後來伐木廠商紛紛改為自己找員工,不再找承包師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