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為黃男重機車懸掛偽造車牌,取自臺北市政府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欣如報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近日在北投區攔停一輛重機車,見黃姓騎士神色慌張,經員警盤查為偽造車牌,黃男遂坦承駕照及牌照因酒後駕車遭吊扣,因工作需靠機車代步,自兩年前從上網購買壓克力板自製車牌,員警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並依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呼籲,汽機車所有人如果擅自偽造、變造車牌、販售車輛號牌與行車執照,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另懸掛於車輛並行駛於道路,處汽機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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