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新北市政府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欣如報導】為了確保戲水民眾的消費安全,新北市政府消保官會同體育局、衛生局及消防局針對新北市內設有滑水道的4間游泳館進行聯合稽查,查獲1間業者訂有免責條款且未設置足額救生員,且另外3間業者販售的票券未記載退票程序。總計4間業者均有不合格之處,不合格率高達100% ,在消保官要求之下已立即改善完成。
消保官抽查發現新北市中和區兩家游泳館有缺失,新店區也有兩家游泳館有缺失,例如新店區的建國游泳池未配置足額救生員。
消保官強調,本次稽查旨在確保所有民眾在使用游泳館設施時的人身安全,同時提升業者對消費者負責的意識。日後亦將持續進行不定期的聯合稽查,確保游泳館業者各項安全措施均落實到位,以提升全市游泳館的安全管理水準,讓市民能夠在清涼的水域中盡情消暑,享受快樂無憂的夏日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