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新北市政府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欣如報導】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日前獲通報,在三峽區山區有不少流浪犬隻未結紮,為避免犬隻繁衍造成民眾人車安全,動保處派員前往巡視,過程中意外發現有一住戶內發出異常聲響,經查發現該址住家後方搭設豬寮,且非飼養一般豬隻而是野生山豬,人員巡檢發現山豬吊、捕獸器械及穿山甲鱗片等大量野生動物骸骨。
動保處表示,該戶民眾使用陷阱、鋏或特殊獵捕工具獵捕一般野生動物,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9條第1項第6款暨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新北市動保處呼籲,不管是流浪犬或者是野生動物,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更不可使用捕獸鋏等器械捕捉動物,此外這些獵捕器具也會造成流浪犬貓或野生動物受傷,甚至造成斷肢或死亡,新北市是友善動物城市,請還給動物一個安全的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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