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裁罰違反勞基法事業單位 開罰498萬元

照片為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官方網站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欣如報導】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4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97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為498萬元,其中位於中山區的日商日本信號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遭罰32萬元為最高。勞動局王秋冬局長表示,「開罰只是手段,輔導企業法遵才是核心價值!」呼籲雇主法遵守法,勿讓開罰成常態。
  王秋冬局長表示,114年4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日商日本信號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32萬元)、家福股份有限公司(30萬元)、衛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30萬元)、巨龍保全股份有限公司(18萬元,2張裁處書分別為16萬元及2萬元)、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
  勞動局指出,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工資未全額給付,計26家(26.80%);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19家(19.59%);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之工資,計13家(13.40%);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計11家(11.34%);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計10家(10.31%)。
  勞動局表示,透過各項專案檢查,持續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是勞動局重點工作項目之一。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並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應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檢查員為執行檢查,得隨時進入事業單位,雇主、雇主代理人、勞工及其他有關人員均不得無故拒絕、規避或妨礙,必要時檢查員得要求警察人員協助。違反者除依法裁處外,亦列入加強訪查之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