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臺北市政府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欣如報導】2月8日11時55分許110勤務指揮中心稱捷運大安森林站男廁遭縱火,嫌犯於12時7分許搭車往臺北車站方向逃逸,12時21分許到達臺北車站,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接獲通報後,隨即啟動線上攔截圍捕,同日14時許110勤務指揮中心稱捷運善導寺站男廁遭縱火,仁愛路派出所線上員警在仁愛路、林森南路口發現嫌犯,隨即攔查並逮捕曾姓嫌犯,全案依照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瞭解,曾姓犯嫌115年2月8日8時59分許至豐原火車站搭乘火車至臺北火車站,再轉乘捷運至大安森林公園捷運站1號出口男廁內縱火,後於11時46分犯案後搭乘公車回到臺北車站,隨後徒步至臺鐵大樓,在臺鐵大樓內放置4封陳情信,再徒步至西門町換裝,再搭乘捷運至善導寺捷運站1號出口旁男廁內縱火犯案,犯案後,行經中正區仁愛路、林森南路口時,遭線上員警攔查身分後逮捕,初步研判係為吸引媒體注意,進而增加曝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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