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為受害人父親記者會畫面截圖
【聚傳媒特約記者吳思賢報導】近日國中生割頸案一審判決出爐,法官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之判決,引發社會震撼。受害者父親在悲傷中公開痛批司法「保護加害者、忽視被害人」。各界有感於這起案件不只是單一判決的爭議,而是《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制度設計必須要檢討。
綜合各方意見,《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立法初衷在於保護未成年人成長權益,強調教化優先、輔導重於刑罰。這套理念並非錯誤。對於多數的涉案少年而言,及早矯治確實有助於避免走向更嚴重的犯罪道路。然而,現在有些少年的邪惡程度遠遠超過成年人,當案件性質已經達到重大暴力犯罪層級,例如蓄意持刀割頸、致人於死或重傷時,《少事法》的保護制度是否仍然一體適用?過度側重保護加害少年,反而忽略被害人及其家屬。
相關討論認為問題核心不在「要不要保護少年」,而在「如何區分案件類型」。現行制度中,少年重大暴力案件可移送普通法院審理,但門檻與實務運作仍相對保守,導致部分重大案件仍停留在少年司法體系內,以保護與輔導為主。當判決結果與一般成人案件形成巨大的落差,便容易造成社會觀感上的失衡。
主要看法包括:司法的功能,不僅是教化,更包含公平與嚇阻。若制度讓人覺得「未成年就算犯下重罪也不必承擔相應責任」,長期而言反而助長犯罪。尤其在校園暴力頻傳的背景下,家長與學生對於安全的期待更為迫切。《少事法》不該成為助長少年犯罪的溫床。
各界提出了修法有三個面向:第一,明確列舉「重大暴力犯罪」的客觀標準,例如故意殺人、重傷害等,一旦達到一定情節,應原則上移送普通刑事體系審理。第二,建立被害人及家屬參與程序的保障機制,讓其意見在量刑與處分階段被正式聽取。第三,強化矯治透明度與追蹤機制,避免外界對「輕判等於縱容」的疑慮。
《少年事件處理法》到了全面檢討的關鍵時刻。朝野政黨能不能以最快速的行動修法,民眾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