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交通部觀光署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冠宇報導】近年來,每逢農曆七月初七,媒體與商家往往以「中國情人節」稱呼七夕。然而,從歷史文獻與社會習俗考察,早就有學者指出,真正具有公共戀愛場景與情感象徵的節日,反而是農曆正月十五的元宵節。
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的「歷史查假計畫」發現,七夕源自牛郎織女的傳說,最早可以追溯至《詩經》與漢代星宿崇拜。在《古詩十九首》中已有牽牛、織女相會的意象,至漢代逐漸定型為一年一度的鵲橋相會故事。
不過,從制度與民俗層面觀察,七夕在古代更重要的核心其實是「乞巧」。根據《西京雜記》與《荊楚歲時記》記載,漢朝宮廷與民間女子於七月七日夜晚穿針乞巧、陳設瓜果,祈求心靈手巧與婚姻美滿。重點在於女性才藝與祈福,而不是男女交往。
雖然七夕早就有愛情神話,但是嚴格來說,古人更偏向把這一天當成女性節日與技藝的祭祀日。七夕等同於現代意義的「情人節」,其實是近代商業文化與西方情人節概念影響之下的詮釋。
相較之下,正月十五元宵節,在古代社會結構中,反而更接近情人節的社會功能。
元宵節正式定型於漢朝。據《史記·樂書》記載,漢武帝時期已經出現正月上元張燈祭祀的活動。到了隋朝與唐朝,元宵節張燈的規模極盛,《隋書》《舊唐書》均有記錄。唐朝長安城於上元之夜解除宵禁三日,萬人出遊,燈火如晝。
被稱為唐明皇的唐玄宗對元宵節很有貢獻,在《唐會要》「燃燈」條記載:「天寶三載十一月敕。每載依舊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開坊市燃燈,永為例程。」從唐玄宗天寶三年、西元745年到現在,元宵節張燈觀燈一直是元宵節民俗活動中最為重要的一項,上至帝王將相,下至民間百姓,都廣泛參與,樂在其中。
古代城市常有宵禁,唐朝長安城就是如此,元宵節解除宵禁三日,成為君民同樂的盛會。除此之外,在父權主義重視禮教、男女有別的古代社會,女子在平時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外出的機會很有限,只有在元宵燈會時,較能夜間出遊,也因此可能認識異性,譜出戀曲。許多文學作品都反映了這種浪漫情懷,可見元宵節才是情人節。
最有名的幾首,其中之一或許是宋朝歐陽修所寫的《生查子·元夕》:「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
另一首則是南宋辛棄疾寫的《青玉案·元夕》:「眾里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這些宋詞都是對當時社會風氣的寫實描繪。元宵夜的燈會成為青年男女相識、邂逅的重要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