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黃麴毒素!真菌毒素抽驗結果出爐

照片取自臺北市政府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欣如報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及了解市售食品真菌毒素情形,4月下旬派員至超市賣場、傳統市場及餐飲業等處執行食品中真菌毒素抽驗專案計畫,共計抽驗40件產品(包含20件花生製品、14件雜糧類、2件辛香類、2件堅果類及2件果乾類),檢驗結果1件花生製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2.5%。
北市府衛生局指出,該件不合格花生製品檢出黃麴毒素B1:21.1 μg/kg (標準:2 μg/kg)、總黃麴毒素:24.9 μg (標準:4μg/kg),不符合「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四條「食品中之真菌毒素限量」之規定,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及同法第48條規定命販售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府衛生局表示,臺灣氣候高溫潮濕,花生及其製品、雜糧類、堅果類、果乾類等食材容易受真菌毒素汙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消費者應選擇信譽良好之廠商,購買時確認包裝完整無損毀及發黴;開封後應盡早食用完畢,可保存於乾燥陰涼環境或存放冰箱低溫保存,降低黴菌滋生。本局同時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原物料管控,加強原料驗收、溫溼度監控並採先入先出原則,以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及自身之商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