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會「外部專家調查小組」被濫用 政大法律教授:不該承認其判斷

照片取自廖元豪教授臉書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冠宇報導】台灣這些年流行用「外部專家調查小組」(性平會)來處理很多燙手山芋。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這種外部小組問題很多,法院(或是有權審查者)不該承認它的「判斷餘地」。

廖元豪指出,性騷擾、霸凌、教師解聘,跨及所有的企業學校機關,幾乎都使用外部調查小組這種類似模式。有些還分流(職場性騷擾),有的就一視同仁(學校性騷擾),小案大辦。

但是廖元豪認為,現在愈來愈覺得這個制度被濫用,應該要限縮了。它有以下問題:

A. 權限過大,身兼檢察官、法官與行刑者。

B. 欠缺足以支持上述A權力的正當程序與證據法則。

C. 外部≠公正≠專業。

D. 造成組織卸責的誘因。

E. 曠日廢時高成本。

廖元豪認為,在修法之前,至少法院或有權審查者不該承認它的「判斷餘地」。因為它的組織程序和專業,完全不能與司法程序或科學鑑定相比。也遠遠不及警察偵辦來的專業。

廖元豪說,修法很難,不是因為大家都想要認真辦案,而是沒人敢擔責任。推給「專家調查認定」最簡單了。至於專家是不是專家,調查有沒有公正,他諷刺說:「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