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門市場路樹遭擅移除 公園處:究責改善

照片取自洪婉臻議員臉書貼文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欣如報導】針對廠商擅自移除金山南路一段東門市場附近茄苳樹案,北市府公園處表示,廠商的確未按要求,在未通知公園處的情形下,逕自移除樹木,必須接受罰金且賠償樹木價格,因嚴重違背契約,也已終止雙方契約。公園處在處理過程時間冗長,難辭管理責任,相關人員均將接受調查並受懲處,同時公園處將追查相關案件過程是否確實及符合規定。另外,為杜絕類似案件發生,公園處已檢討相關流程,並進行單位人員教育訓練,從管理面進行改善。
 
公園處表示,本案除依《臺北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自治條例》第7條、第12條,對廠商裁罰及求償32萬5210元,並依契約裁罰監造廠商,要求廠商為不當施工所造成的綠資源損失負起賠償責任。因考量施工廠商已於5月5日坦承疏失並願負擔相關罰則及賠償責任,單位同步洽請公會協助辦理樹木損害價值估價,盼確認求償金額後,再一併辦理相關行政程序,以完整釐清責任及損害金額,因此,未儘速完成處理程序,將對相關人員究責。另外,工務局政風室亦已啟動調查,以保持調查公正、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