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伯仲評中天案:NCC勿以類比思維來規管數位時代的廣電事業

【愛傳媒採訪中心報導】針對中天新聞頻道的執照案,文化大學新媒體與傳播研究中心主任莊伯仲教授指出,NCC如果仍然要以類比時代的思維來規管數位時代的民營廣電事業,「這種家父長的角色自然辛苦,也不討喜」!

莊伯仲教授分析指出,NCC為了避免電視新聞「偏食」而導致候選人報導的比重不一,甚至違反《選罷法》規定,均以委外統計各新聞台播送選舉新聞的情形來判定,而最常用的測量指標便是秒數。他以今年1月總統大選時的統計為例,年代報導特定候選人最多,達41326秒,接下來依序是壹電視40076秒、東森38701秒、中天37691秒,以及寰宇二台37456秒。不過莊伯仲教授認為這種「秤斤注兩」看似客觀的量化比較,其實並不適合套用在電視新聞實務上。

莊伯仲教授現為某電視台的自律諮詢委員會成員,他說該台為了符合「社會公器」期許,戒慎恐懼地制定「公平原則」,要求每位候選人在選舉新聞出現的總秒數都一樣,以今年大選為例,就是蔡英文、韓國瑜、宋楚瑜須各占1/3。不過他認為選將終究有大咖、小咖之分,若硬要露出秒數相同,那只是假公平罷了,更何況秒數多寡並不能代表什麼,重點仍在於報導內容的正面、中立、或是負面,一台秒數多但持平,另一台秒數少卻褒或貶得厲害,何者較有影響力?

莊伯仲教授又具體以2014年台北市長選舉的電視新聞監看數據為例指出,連勝文的總秒數雖多於柯文哲,但負面報導比率高出不少,因此報愈多,就愈黑。只可惜NCC觀測報告並未進一步分析各台新聞內容,能解釋的就很有限。此外,有些候選人就是容易獲得媒體青睞,可歸諸於文宣策略得法,例如善於包裝個人特質(特戰型男吳怡農、人氣美女賴品妤)、造勢活動富有創意(鐵門夾手陳玉珍、素人歌喉高佳瑜)等,新聞價值自然提高。如果一味強求平等露出,豈不是變相懲罰具先天條件或有後天點子的候選人?

莊伯仲教授強調,所謂的「公共利益」的公共概念,在數位時代並非指「泛泛大眾」(mass),而是「特定分眾」(demass)。public本來就有區隔概念,因此英粉、韓粉、柯粉,甚至其他粉,只要達到一定規模即可視為公眾,他們總有權收視自己喜歡的新聞內容吧?這也是「媒體近用權」的一種實踐,不可剝奪。他指出,在當年類比訊號時代,台視、中視、華視這些無線電視頻道確實是大眾媒體沒錯,必須照顧在台灣的每一位觀眾。但現在的衛星、有線電視頻道,其訊號發送與纜線鋪設的相關成本均由業者負擔,未使用無線電波頻譜,而收視戶亦須付費訂閱,依照經濟學教科書的分類屬於「集團財貨」(club goods,譯為俱樂部財),雖有部分公共性質,但絕非公共財(public goods),況且現在的數位頻道選擇已多達數百個頻道,各擁收視族群,因此新聞台能夠扮演好同溫層,讓閱聽人相聚取暖,就算符合公共利益了,自無「天下為公」之必要。

莊伯仲教授認為,NCC如硬要指導三立多播韓國瑜新聞、中天強化蔡英文報導,豈非折磨各自的英粉和韓粉?日前中天新聞台換照案進行聽證會,有某鑑定人指責韓國瑜報導占了該台去年3月政治新聞秒數的88%,這比率當然偏高。該台為了滿足韓粉,自須承擔「韓天台」揶揄;如此作法是否允當,自可受公評。他台對韓國瑜的報導如果秒數沒那麼多,但全是「黑韓」,那表現就算良好嗎?一樣可議!

莊教授感嘆說,NCC如果仍以類比時代的思維來規管數位時代的民營廣電事業,這種家父長的角色自然辛苦,也不討喜。新聞秒數比較只是「齊頭式平等」,理應揚棄;該追求的是「立足點平等」,也就是回歸新聞價值,只要成為民調領先群的主要候選人,在各台的新聞就有露出機會,基本上能做到「對手有、我也有」,不用擔心被封殺或被抹黑,但也不強求秒數一致,這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