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特約記者吳思賢報導】中華傳播管理學會與中華民國傳媒稽核認證會等團體合作,8月5號邀集學者舉行「衛星電視價值與廣告法規鬆綁」的焦點團體座談,深度探討衛星電視在數位時代的價值,以及廣告法規的適用性與問題,對修訂法規與政策提出建言,以利台灣建構更完善的媒體環境。
與會學者採用許多不同的角度切入問題,對於NCC有多元的建議與看法,認為適度鬆綁法規對於整體產業會有正向發展,尤其在目前各家OTT平台強勢攻勢下,若不找回電視台的內容優勢,將難以抵擋。
關於現行的電視法規,學者們一致認為應適度鬆綁,前NCC委員何吉森認為,以目前的廣告秒數法規來看,台灣用單一節目為單位的計算方式相當不合理,建議採日的計算方式,給業者較大的操作空間。台藝大廣電系張成軍認為收視率是市場反應的指標,應回歸市場自然的運作機制。文化資傳系柯舜智教授表示專業內容製作是電視價值之所在,因此支持置入性行銷,認為這是電視台的命脈之一,並認為有些實務上難以施行的法規必須鬆綁,才能讓業者發揮創意,提升創作能量。
政大廣電系張崇仁教授認為置入性行銷主管機管很難去規範,並且國外已經不強調節目與廣告一定要區分,而是比例、程度的問題,如何巧妙地融入劇情內是一大關鍵。何吉森亦認為,政府規範過多會導致業者在製作節目的發揮上寸步難行,形成一種貓捉老鼠的循環,如果採業者的自律規範反而可能比政府的硬性規定來的更有效率。
對於電視產業特別的意義與民眾閱聽習慣改變對產業的影響,何吉森表示,現在資訊爆炸、注意力分散的時代,短期內收視習慣未有巨大變化,新媒體與仍將共存一段時間,而電視可能在產品曝光上有較大的優勢。柯舜智認為電視專業的內容製作對民眾而言是一種品牌形象,是高可信度的存在,更是電視台價值之所在。
張成軍說明,幫電視台解套的關鍵可能是對電信法裡面對提供平台內容的定義做改變。輔大廣告系教授兼系主任張佩娟表示,現在年輕人並不會去區分內容是從哪個管道來,只要是好的節目內容,就會跟著到那個平台去,因此最後電視台的勝出關鍵仍是在優質的內容上。
針對在數位匯流的時代,電視廣告定義是否改變,何吉森認為以目前廣電三法對廣告的定義,涵蓋面向廣闊,但仍停留在過去線性時代的解釋,主管機關在核處會產生許多弔詭的定義。張成軍表示,業者必須要想盡辦法增加收入,以目前客戶數往下掉的幅度是非常驚人的,無法跟新媒體娛樂競爭。柯舜智分享自身經驗,現在有關於廣告爭議的案件不斷提升,因為在數位廣告搶奪市場的情況下,電視業者開始製作游走邊緣的廣告,導致民眾大量地檢舉,認為業者仍需尊重閱聽眾的收視權益。
張崇仁認為,以現在新媒體、新技術百花綻放的時代下,很難在對廣告有明確的定義,主管機關必須去理解到底為何要管制,並且是否有能力管制所有的內容,都是必須思考的點。張佩娟表示,即使數位時代的快速變化,基本的廣告定義並未改變,目的仍是進行品牌的塑造。
與會學者們皆認同主管機關需要適當的鬆綁法規,現行規範明顯與產業發展趨勢有很大出入,並且政府委員不能停留在過去線性播送時代的思維進行管制。此次座談內容也將彙整成政府建言書,期盼提供政府修改相關法規之依據,找回電視產業原有之能量。
中華傳播管理學會針對本研究專案的執行團隊成員包括國立政治大學廣告學系鄭自隆教授、中國文化大學新聞學系教授莊伯仲理事長、中國文化大學廣告學系教授兼系主任鈕則勳、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賴祥蔚等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