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橋建學碑 見證板橋林家比總督府有錢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冠宇報導】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的板橋國小,就在正門口東邊的圍牆之內,有一座經常被路過行人忽略的百年重要古蹟,這就是「枋橋建學碑」(見照片,記者攝)。這座古碑見證了兩件事情:一是板橋原名枋橋;二是板橋林家居然比總督府有錢!

枋橋建學碑是紀念板橋林家出資興建枋橋公學校(現在的板橋國小)的石碑,由於當時總督府預算不足,無法替枋橋公學校興建新校舍,板橋林家就直接大手筆在明治41年(西元1908年)捐地出資興建新校舍。

枋橋建學碑由當時的臺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題額,民政長官大島久滿次撰稿,書法家日下部鳴鶴書寫,再由廣瀨群鶴雕刻。可惜碑文已難以辨識,目前僅剩「枋橋建學碑」五字清晰可見。

 

根據文獻,原本碑文如下:

臺灣總督府佐久間左馬太篆額。枋橋,屬臺北擺接堡;而市肆殷盛,為擺接冠。林氏本源居之,頗負德望。先世憂文教不興,刱建義學,曰「大觀社」;又於臺北倡建文廟,出貲助成西學堂。自改籍後,庶政鼎新,急於建學;枋橋則假大觀一宇,以充校舍。既歷十年,諸生日眾,而狹隘不足容矣!今林君爾嘉、彭壽、鶴壽、嵩壽、熊徵繼先志,請捐金建學校,政府許之;乃相地于枋橋東北隅,庀材鳩工。明治四十一年二月三日起工,五月二十五日告竣。 林君立碑,記其顛末;具狀乞余為文,乃為之記。曰:前後校舍,前則一,長一百二十三尺,廣二十三尺有奇;後則二,長各五十七尺,廣各二十三尺有奇。連接兩廊,前方中央架樓,高十有三尺,廣稱之為室;六客廊一百七十,都以煉瓦構築。雖無輪奐之美,然規制渾堅,信可經久。用工六千人,靡金二萬二千七百九十四圓,其二千二百七十九圓為政府補助。自經始至竣工,悉合圖案以□有成。顧全臺學校二百二十有八,大氐為新築,如艋舺、嘉義、宜蘭諸校,輒偁壯大而成于眾力;獨斯校成于獨力,尤為難得,允與諸校永隆。豈不懿哉!」 

按,林氏家祖石潭君,名平侯,居新莊,開大姑陷番疆,擢柳州知府;娶王氏,封州人,生國華字樞北、國芳字小潭。以其地不便,移居枋橋,偁由「本源」。樞北,生維讓字巽甫;小潭生維源字時甫、維濂字敦甫,父子皆授觀察。當劉撫帥省三秉臺政也,時甫為幫辦撫墾欽差,任開拓之務;又致意學事,獎勵具至,故人文漸興,頑獷之風悉化為禮讓之俗。所謂尉山川而開風氣者,非耶!而斯校之成,余甚嘉其後之有志也。 抑是役也,臺北廳長□加藤尚志屢來視,且舉落成式,祝曰:「今校舍作新,足以勵眾,他日其必有英才勃興。仰體朝廷覃敷教澤而一,風化之意以贊盛世之治。自今而後,余於諸生有厚望焉。」諒哉!茲併記而勒于石,以成林君之志,其亦可以風世也夫! 臺灣總督府民政長官從四位勳三等大島久滿次譔,正五位日下部東作書。 明治四十一年八月,七世廣群鶴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