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八里老街等4區域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 6/1起開罰

照片取自新北市政府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欣如報導】為維護新北河濱公園內民眾安全,淡水老街、八里老街、新月橋、熊猴森樂園已公告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宣導期至5月31日止,自6月1日起,如有違反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開罰。
    高灘處表示,新北市轄河濱公園雖已公告適用道交條例,且禁止汽機車進入,然微型電動二輪車在該條例第69條規定中屬於自行車,非屬禁止進入車輛。但新北市政府考量淡水老街(淡水捷運站至中正路15巷沿河岸商店街段)、八里老街(八里渡船頭至觀海大道沿河岸段)、新月橋(橋上及牽引道)、新北大都會公園熊猴森樂園,為國際觀光區或為熱門景點,人潮眾多,縱使微型電動二輪車依道交條例以時速25公里行駛,仍易造成行人、用路人及民眾之危險;另也有業者及民眾私自拆除限速設備,致有超速情形,更增危險;亦已多次接獲民眾及民意代表反映,為維護民眾安全,確有禁止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