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臺北市政府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欣如報導】有關報載文山區某幼兒園發生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至為重視,本案係於114年5月接獲民眾陳情,隔日即至該園實地稽查及調閱工作紀錄器影像,並自5月至8月本局已依程序召開18次監視器調閱檢視會議、7次調查訪談會議,且本案主要行為人第一時間已離園靜候調查,亦不在其他教育現場任職。後續將於調查完成後,提送認定委員會審議,並依認定委員會審議結果對行為人及園所逕為裁處。
北市府教育局表示,發生此等違法對待幼兒案件,本局必當依法從重從嚴辦理,倘經調查小組查行為人確有違法情事,本局將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提送本市認定委員會審議,依調查事證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終身或1至4年不得被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之要件,並審其情節最重可罰至60萬元罰鍰,並對園所負責人從最重裁罰,必要時並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對園所從嚴處分。
教育局再次重申,北市堅守兒虐零容忍的態度,維護幼兒身心健康發展是教育施政首要目標,任何形式的體罰或不當對待皆不可容忍。後續教育局亦將持續關心幼兒身心狀況,協助提供所需的專業輔導資源與諮詢服務,致力建構本市安全安心的教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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