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看守台灣網站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欣如報導】臺南市麻豆魚塭廢棄物棄置案於 113 年底經臺南社大環境小組於「環檢警結盟會議」提出後,南市府立即加速重啟調查。114年1月16日環保局完成現場勘查,並於4月9日會同農業局及地政局現場開挖採樣,共檢測8點,結果均屬「一般事業廢棄物」。惟行為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環保局已於 6 月將全案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並要求責任人立即進行清理復原工作。
另有台○石化將逾 5 萬公噸副產石灰,以產品之名非法棄置於臺南轄內,環保局於 102 年即查獲,依法裁處並累計罰鍰逾 7,472 萬元。台○石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歷經十年纏訟,最高行政法院於 112 年 6 月最終判決市府勝訴,確認該公司確有改善義務。在判決定讞後,環保局積極推動善後,邀集台○石化及地主召開協商會議,同意展開清理,113年9月初已啟動麻豆區副產石灰清理,已清理完成約3.3萬公噸責任量,待進一步驗證;左鎮區部分將於行政程序完備後隨即推動,並要求責任人全程配合清理作業。
臺南市長黃偉哲重申,維護環境正義絕不容妥協,市府對於任何形式的非法傾倒或環境破壞零容忍,將全程監督清理進度,依法追究責任人,確保徹底復原,還給市民乾淨安全的生活環境。
環保局強調,裁罰只是手段,目的在於督促污染行為人善盡環境復原責任。市府將持續加速調查、依法送辦並嚴密監督後續復原,堅守環境正義,絕不允許任何人因圖利而犧牲環境與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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