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擅用北捷消防箱緊急電源充電 北捷:罰100萬元

照片取自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欣如報導】有關旅客擅自使用消防箱緊急電源插座進行充電行為,臺北捷運全力追查並將依大眾捷運法開罰,最高可處100萬元。
    臺北捷運公司鄭重表示,消防箱緊急電源插座,僅提供緊急狀況救災使用,任意使用恐對消防設備造成損壞,更危及公眾安全,此為嚴重違規行為。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車站消防箱緊急電源插座,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2款,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再次呼籲旅客切勿貪圖方便,任意為之。
   北捷公司指出,臺北捷運全線117個車站及地下街共設有292組免費充電座,除一般插座外,另提供Type-A、Type-C兩種規格的快速充電接口,供電功率最高可達60瓦;此外,車站亦有廠商設置的付費行動電源可租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