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為亨特書籍封面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冠宇報導】每逢三八婦女節,三八這個詞總是會引起討論。畢竟三八這個詞,在中文的意義好像不是很正面。
中華傳播管理學會「歷史查假計畫」檢視文獻發現,三八這個詞來自於清朝嘉慶三十年、西元1819年,當時是要限制廣州的洋人。
歷史作家、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教授賴祥蔚曾經撰寫專欄寫下這一則往事:他還在台灣大學念研究所時,看到有一位新聞大老在周刊專欄寫道:「三八的由來久遠,已經不可考。」當時賴祥蔚閱讀外交史料時,剛好看到了三八的由來,好意寫信去說明三八的由來。大老沒回信,不知道有沒有收到。
三八由來,主要是清朝末年開放通商,當時只在每個月的八日、十八日、二十八日這三天開放洋人外出,因此每逢三個八,就有機會看到各國洋人以及各式各樣的舶來品。從現代角度來看,「三八」是流行及時髦的摩登代名詞。可是清朝時期對洋人的穿著打扮以及各種新奇又時髦的舶來品,包括短裙、內衣、泳衣、相機等等,簡直就是在 「教壞囝仔大小」,根本就是「奇技淫巧」。因此對古板的人來講,「三八」就等於不正經或胡亂來了。在傳統男性社會中,沙文主義者無法忍受婦女去迎合外來流行,於是「三八」漸漸偏重於指責婦女。
回顧當時來看,從乾隆二十二年、西元1757年實行廣州一口通商之後,一直到鴉片戰爭以及西元1842年簽訂新條約之前,廣州一直都是中國唯一的對外通商口岸。雖然通商,但是不許外國人進入內地。
清政府規定,來廣州做生意的洋人,都必須住在廣州西南的郊區。在那片狹長地帶,出現了很多外國人租賃的洋行。每家洋行最多只能雇請八名華人作為擔任挑水、掃地、做飯等工作。
這些洋人不但不能進城,而且也不能一直停留在洋行,貿易結束就必須離開廣州,乘船返回本國,或是撤往澳門。
他們一個月只能在固定三天可以出來走動,其餘時間都必須留在洋行裡。而且出門時,還必須要有一名通事跟著,予以監視。
在西元1825 年來廣州的美國年輕人威廉‧亨特(William C. Hunter),在中國的時間長達四十年,幫林則徐翻譯過外國的報紙,後來自己創設亨特洋行。亨特寫書記載見聞,書名翻譯為《廣州番鬼錄》與《舊中國雜記》,詳細描述「番鬼」(亨特在書中的用語)在廣州的生活情況,留下了親身見聞的第一手珍貴資料。
亨特書中提到,因為嘉慶三十年、西元1819年規定,番鬼只有在每個月的初八、十八日和二十八日三天方可外出 。……而且還不是隨意走動,這三天洋人可到花園和河南寺遊玩,每次不得超過十人,不得聚眾濫飲,更不能在外過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