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布即食食品抽驗結果 竟有2%不合格

照片取自臺北市政府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欣如報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保障民眾食用即食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針對本市流動攤販、行動餐車、傳統市場供應之即食食品進行抽驗,依性質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及邦克列酸,今年8月共計抽驗49件即食食品,檢驗結果1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2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指出,此次1件青草茶複抽檢出腸桿菌科:170 CFU/mL(標準:10 CFU/mL),不符規定,臺北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同法第48條第8款之規定,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應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包括產品品質衛生、人員衛生等,從業人員應重視個人衛生及定期體檢,注重手部清潔消毒,若有傷口則需妥適包紮處理,並戴上不透水手套;消費者購買即食食品,應選擇商譽良好、販售場所整潔衛生的店家,購買食品時注意色澤及氣味是否正常,購買後應立即食用完畢,以避免常溫下細菌過度滋生,影響民眾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