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秉儒》從古高雄灣談起——政府補助款有多少是花在治水?

照片為日據時代高雄左營埤塘分布圖,底圖為1904年《台灣堡圖》,郭吉清先生加註
    【聚傳媒楊秉儒專欄】2024年7月的凱米颱風侵襲,高雄25座滯洪池及119條區域排水系統均宣告失靈,淹水慘重;各方意見紛紜,莫衷一是。其實,高雄平原為下淡水溪(高屏溪),以及較小的後勁溪、愛河和前鎮河、鳳山溪等河川沖積而成。依據地質考古證據顯示,距今約一千年前,高雄蓮池潭與向東到大樹丘陵、向南到今凹子底的地區,皆是「古高雄灣」的範圍,海水降退後,低窪處形成埤塘與河溝。本區域內的蓮池潭、內惟埤、金獅湖、檨仔林埤、阿彌陀埤、菜公埤、客仔埤、七番埤、愛河、南海大溝等,今天看來都是「滄海桑田」時空變遷的歷史遺跡。
    以北高雄(楠梓、左營、三民及鼓山)為例,早期「左營社」原始居民人口數不多,供應生活用水無虞。隨著漢人移民大量擁入,水稻種植等大量農業用水,造成蓮池潭的「自然活泉」漸趨不足供應。清道光17年(1837年),曹謹出任鳳山縣令時自下淡水溪引溪水,築圳道,連接河川與古埤塘,總長130多公里。沿線密佈半人工的大型埤塘,包括內惟埤、金獅湖、九番埤、檨仔林埤、本館埤、寶珠溝埤、阿彌陀埤、田寮埤、菜公埤、草衙埤、潑皮湖、草潭埤、觀音湖埤和面積最大的大埤(現澄清湖)與蓮池潭。清道光22年(1842年),鄉紳鄭蘭、鄭宣治等人,完成知縣曹瑾所規劃的「曹公新圳」圳道開鑿,對蓮池潭加以擴建,並開闢圳路引潭水灌溉四周的農田千餘甲,使興隆里成為豐衣足食的富裕之城。
    如前所述,清代左營地區(北高雄)遍布大小埤塘,曹公新圳的圳道將這些埤塘串聯起來,形成綿密的灌溉系統,土質肥沃的耕地,造就左營人的豐衣足食,聚落人口大量增加。曹公圳的灌溉與洪泛調節功能一直持續到20世紀末,也就是說,直到不久之前,高雄平原可說是小型埤塘遍佈,點綴數座較大湖泊的綠野湖區。這些大小埤塘,蓮池潭、內惟埤(縮小)、金獅湖、檨仔林埤(縮小)、七番埤(縮小)目前仍然存在。其他的阿彌陀埤(目前的新光國小、左營國中) 、菜公埤(目前的福山國小、福山國中、新莊高中)、客仔埤(目前的微笑公園、自由黃昏市場)則已消失轉變為學校與公園用地。
    直到1970年代左右,北高雄的湖泊區大致上都還保存完好,但在1970年代末~1990年代中之間,幾乎全遭摧毀,1980年代開始,北高雄大量開發道路與重劃區,內惟埤、本館埤、寶珠埤以及更多小型埤塘(如菜公埤、阿彌陀埤、檨仔林埤等)陸續在1990年代中以前被填平消失或大幅縮小。但後來幾次豪大雨造成嚴重淹水的區域和這些埤塘均有相當重疊性。只是新來的居民或許都不知家園原先屬於湖沼。以2000年完成的「美術館生態濕地」為例,位置就在過去的內惟埤上,只是面積已經縮小十倍。
    在1990年代的大開發大填土後,2000年代開始,高雄治水政策從圍堵築堤的思維轉變為還地、滯洪。先天上,過去高雄淹水大部分是的確是因為漲潮因素,由於愛河是感潮河川,只要潮水漲上來,市區的水就排不進愛河裡去,這是高雄跟其他縣市不一樣的地方,滯洪池在高雄實有其必要性,但也並非萬靈丹,25座滯洪池,本來就無法完全取代那些消失的埤塘所提供的滯洪功能。過去的自然埤塘,原本就是濕地,周遭土質鬆軟且有地下水系,這些埤塘當可發揮滯洪排水功能;雖然20多年前高雄市就提出「藍帶計畫」,廣設滯洪池,平日作公園遊憩、生態跳島,災時蓄水滯洪,但這些滯洪池在設計上卻變成公園內的大水池,加上周邊農地不斷打地基灌漿蓋起高樓,原本土質鬆軟的農地變成水泥硬地,地下水文產生變化或完全消失,實際上容水與泄水空間嚴重壓縮。原本水淹農地時,還具有區域性滯洪功能。現今一旦雨量過大,滯洪池蓄滿,公園蓄滿,就淹到住宅區,這就是造成淹水的原因。尤其面對極端氣候所帶來的超大雨量,高雄實在無法再單單依賴滯洪池解決水患。
    高雄市近年不斷密集性的蓋房子,許多農地變建地,長出高樓,本來透水的地方變得不透水,如果加上新建案始終只使用農田水利溝排水,未併同重建排水系統,原本農地具有區域滯洪功效,新建案完工後,排水設施沒跟上都市更新腳步調整,但重劃案開發依然一期接著一期,造成本來透水的地方全變得不透水,不透水之後,極端氣候造成的超級豪大雨一來,雨水無處宣洩便淹水。
    以目前高雄市的開發狀況,要暫緩都市開發的腳步,基本上是緣木求魚。淹水防治分成兩種,一種是「內水」、另一種是「外水」,內水是都市排水,外水則是兩道堤防中間的河流。李鴻源教授認為,台灣很會治理外水,但內水的都市排水卻相當複雜,涉及系統工程,滯洪池就是都市排水的一環,水利建設專業跟都市計畫專業是否能結合才是重點,但問題是,這兩個專業在台灣卻是橫跨兩個部會,分別是內政部國土署、經濟部水利署,遺憾的是,內政部國土署對於「水」是陌生的;經濟部水利署則對「內水」不了解。
    正如同李鴻源教授所建議的,都市計畫審議必須跟排水審議結合,也就是說,建商開發土地時須確保「滴水不外漏」,把每一塊地的所有「水」都滲到基地,確保沒對鄰近土地造成負擔;至於排水設施則由地方政府主導,但問題是,地方政府早年在做排水設施的時候,並沒有預想到未來會蓋這麼多房子,等到蓋了這麼多房子之後,這時地方政府也要考慮排水設施是否能跟上,更重要的是定期清理下水道、疏洪道這些公共排水設施,才有可能盡量避免下一次水患的發生。地方政府應該弄清楚,從中央拿了這麼多補助款,這些錢究竟多少是花在治水?是否有效果?至少先盤點出來,而不是每次發生災情,就馬上撥錢,「錢要用在哪裡才是重點」,先把病灶找出來再開藥,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方法。但台灣往往把事情「政治化」,只要一政治化,技術專業就不見了。這是台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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