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臺北市政府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欣如報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保護民眾使用市售食品容器具衛生安全,至臺北市量販店、餐具販售商店、五金百貨商店及連鎖速食店等處進行抽驗,共計抽驗15件美耐皿類食品容器具,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惟其中1件美耐皿產品標示不符規定。
衛生局指出,對呀此次專案共計抽驗15件食品容器具產品,包含美耐皿類材質之餐盤、碗、杯子、筷子、湯匙等,查核標示及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檢驗溶出試驗,品質檢驗均符合規定,惟標示查核「407敦煌盤」1件標示耐熱溫度(攝氏120度)與本體刻印耐熱溫度(攝氏95度至-30度)不符,涉標示不實。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食品容器具標示若有不實之情形,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5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經查「407敦煌盤」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查處。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美耐皿(Melamine)是三聚氰胺與甲醛聚合而成,其具有堅硬、不易破裂的特性,也因此常被用於製造廚房器皿或餐具,且美耐皿容器具應符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之「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