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臺南市政府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欣如報導】臺南市114年度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共用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原本受理申請至4月30日,考量讓社區有足夠時間省視自身需求及籌備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將受理期限延長至5月31日。
工務局表示,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採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第二階段則是竣工撥款,補助額度為總維護修繕費用之40%。公寓大廈修繕補助對象為領有使用執照滿5年,且成立管委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市府報備在案。今年度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款額度為1300萬元,補助額度為總維護修繕費用之40%,視戶數規模補助上限為5至25萬元。另今年度共用部分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款額度為100萬元,本項補助標準為申請維護修繕費用總計之40%,每案補助上限為20萬元。補助項目,包含「共用電動車充電樁(座)」、「共用線槽架」、「共用電能管理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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