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為立法院直播截圖
【聚傳媒王其專欄】台灣是否要通過新聞議價法案,突然間成為這陣子媒體圈最熱門的話題,但大家都好奇,到底立法院三黨真的都支持嗎?最後會三讀過關嗎?台灣媒體可以透過這法案,得到更多國際平台的分潤嗎?
根據統計,2012至2023年,台灣數位廣告從116億元跳到610億元,傳統媒體廣告則從425億元掉到210億元,數位廣告總額已近傳統媒體廣告的3倍。台灣的媒體被國際平台挪用內容,廣告收入驟降,導致記者薪資降低,報導品質惡化,新聞業在不確定的未來中躊躇,早已是新聞產業的警訊。可以說,面對Google、Meta等跨國平台免費使用新聞內容、壟斷數位廣告收益,台灣媒體這幾年陷入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機。
其實,也不是台灣有這問題,面對平台剝削、重傷媒體和民主,全球多國都在立法回應。澳洲於2021年實施「新聞媒體議價法」,強制平台支付新聞內容費用;加拿大、歐盟、印尼、南非、美國加州等地也陸續推動類似法案。
早在2023年民進黨立委范雲、張廖萬堅、林楚茵,在台大教授林照真等人的合作下,就辦了首場「新聞有價!數位平台和新聞媒體議價政策建議及法案展望」公聽會,邀請數位發展部官員、專家學者、新聞媒體業者與會。當年,率先提出民間版「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的學者王立達說,立法本身不是一個對平台業者不友善的舉動,如同澳洲立法最大功效是「備而不用」,促成媒體和平台之間成功談判,他們推動的草案也引進這種精神,設計一套促進談判的機制,呼籲數位發展部應儘速提出草案。
兩年後,台灣媒體學界、業界、專業團體與學生,再度串聯發起拒絕平台剝削、搶救新聞產業連署聲明,呼籲政府正視平台不當取利的結構性問題,立即推動制度改革。他們連署提出「議價+基金」的雙軌突圍主張:第一軌「立法強制議價」:建立強制、公平、透明的議價制度,保障所有規模的媒體都能與平台協商內容使用費;若協商無共識,則由獨立仲裁機構介入裁決,保障新聞產製者獲得合理分潤,改善新聞工作者待遇,提升報導品質。第二軌「設立新聞基金」:以跨國平台廣告稅、企業稅捐、政府與民間資源籌措財源,由獨立委員會專責管理。基金用途包括:支持深度調查報導、改善記者工作權益、協助小型及獨立媒體成長、促進地方與少數族群發聲,並幫助媒體進行數位轉型、技術升級與內容創新。
這些學者、記者、學生共同呼籲社會大眾參與3項行動:1、加入連署,支持立法強制議價和設立新聞基金。2、分享聲明,讓更多人認識平台壟斷與媒體危機。3、監督立法,促使政府與國會迅速行動、完成改革。
連署發起人涵蓋新聞傳播各領域代表,展現台灣新聞產學界少見的團結陣容,到上周再次舉行公聽會時,最少有超過100位發起人,包括台灣傳播學會,以及來自政大、台大、台師大、陽明交大、中正、中山等大學的新聞傳播教授與院系所主管。
業界與公會涵蓋雜誌公會,台視、民視、三立、鏡電視,以及商業周刊、鏡週刊、上下游新聞市集、關鍵評論網、菱傳媒、太報、康健雜誌、TVBS等主管。專業組織包括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以及無國界記者組織台灣分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等組織負責人。學生團體代表則有政大新聞系、台大新聞研究所學會、台師大大傳所、陽明交大傳科系等。
上周,立法院再次舉行公聽會,為這法案加溫。聯合報系法務經理廖健翔建議,境外數位平台代理人須申報詳細資訊,讓其無法規避責任,明定數位平台業者「轉載」方式,貫徹新聞有價。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王維菁則希望各政黨不要拖延、不要阻礙立法,也盼從平台獲得的授權金或分潤,要立法明定一定比例用於改善新聞工作者薪資待遇。
政府機關現在也都保持正面態度。數發部書面報告表示,堅定支持「新聞有價」。數發部表示,持續鼓勵並支持新聞產業探索多元發展路徑,包括運用新興科技、促進數位轉型及發展訂閱制等新型商業模式,例如Google協助新聞業發展訂閱制的「北極星計畫」。
電視台的主管機構NCC表示,依據電視新聞媒體業者反映,主要面臨與數位平台合作不透明、地位不對等的問題。業者認為,即便在目前數位平台的遊戲規則中獲得部分廣告分潤,但因缺乏分潤計算依據等資訊的揭露或告知,無法有效反映意見,新聞業者處於不利地位。文化部也指出,支持新聞有價,不論採行何種措施,相關機制的設計應充分諮詢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並確保新聞媒體之獨立性、不受不當干預。
新聞議價法已經推動多年,現在民間政府立場越來越接近了,最後一把要由立法院三個黨團來出手,媒體人都在觀察,誰會出手踢那臨門一腳?業者也普遍認為,來自國際平台的壓力才是關鍵,所以如何顧慮國際平台所屬國家的立場,會是最後能否過關的關鍵。就算是有立委揚言要在今年7月底通過,恐怕也是喊話成份大,畢竟國家最大最終利益,國際權利角力,恐怕還是最被考慮的。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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