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電視監理解套 NCC前委員肯認修法訂定審查期限

照片為記者拍攝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冠宇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因為自認為委員人數不足而一直無法做出決議,對電視產業的監理造成巨大影響,許多申請案已經拖延超過一年。NCC前委員何吉森教授認為,應該針對《有線電視法》修法,訂定合理的審查期限才能解套。

曾經擔任NCC委員、主任秘書的何吉森教授指出,這次NCC因為自限委員人數不足而受到影響,很多決議都沒有辦法完成,影響業者權益很大,更可以感受到訂定合理期限的必要。

何吉森說,例如有線電視業者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營運計劃書內容,這攸關閱聽眾的權益,本來就應該有一定的審查時限,一般如果法律沒有特別規定,就應該按照《行政程序法》的規定。目前《行政程序法》第52條明定是以兩個月為期限,必要時得延長一次。當然,也可以在目的事業法另定期限。反觀NCC有些審查已經拖超過一年了,確實是個問題,應該修法解套,要訂定合理的審查期限,逾期視為同意變更或備查。

何吉森表示,有線電視法對於市佔率上限的部分也可以檢討,因為根據台灣經濟研究院的研究,有線電視跟中華電信MOD具有競爭替代關係,因此可以納入同一市場,所以《有線電視法》第24條要計算系統總訂戶數時,可以一起計算,包括境內的其他多媒體內容平台也可以納入計算。

近日立院已有立法委員考量到這些產業面臨困境,提出修法草案來因應目前NCC沒有辦法召開委員會來審查頻道異動案件,以及有線電視戶數從2017年526萬戶高峰期,連續三十一期下滑至431萬戶,但其他視訊平台閱聽戶數強力攀升的不對等現象,期待將各供公眾收視聽平台戶數納入評估,滾動式調整有線電視戶數上限,以利系統業者透過充分競爭機會,加速建構台灣第二條韌性高速寬頻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