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賴清德總統臉書
【聚論壇廖元豪專欄】很多人在說,「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造成大法官任命卡關。
也有人說,我們的政府體制沒能像內閣制那樣解決僵局。
但所有的憲法制度(或法律制度)都有很大部分建立在「要臉」、「不硬拗」、「尊重傳統」之上,它預設的是:大人物不會惡搞。
真的碰上賴皮的,內閣制總統制半總統制都會弄得亂七八糟。
你說內閣制可以解決爭議?可是英國可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明文規定說「國王必須任命國會多數推舉(支持)的議員當首相」喔。他們也沒有法律明文規定說「國會通過不信任案,首相就要辭職」呢。想想,這樣的制度搬到我們這兒來,會變成什麼樣?
總統制的美國好幾次造成預算無法通過,政府停擺。然而這套制度的預設,是「總統與國會不可能願意讓政府停擺」,所以逼得國會與總統會進行協商。但自從共和黨議長金瑞契對柯林頓硬幹一次,政府關門之後,關門就變常態了。
同樣的制度,放在最最OOXX的國家,就是搞戒嚴、砲轟國會、內戰了。什麼制都沒有用。
司法也一樣。尼克森要是不鳥法院命令,拒絕交出錄音帶呢?(川普現在會不會遵守法院判決,也是大家在觀察的)最高法院亂搞亂判的話,人民、總統、國會能怎麼辦呢?
我認為內閣制其實比總統制還要脆弱,更依靠「慣例」、「傳統」。但無論如何,憲政體制有一大部分是靠著政治人物的德行與自制
總之,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假設「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的憲政主義,要想限制最有權力的人,其實還是要靠他們自己自制與角力制衡,還有人民最後的心意。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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