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其》公視董監事立即總辭 或可維持公共媒體風骨

照片為公視官網截圖

【聚論壇王其專欄】拖延超過一年未決的公視董監事改選,再次陷入僵局,這已是20年來第三次的超過一年未解的董監事爭議;這次立法院更用法律規定來要求政府早點再提董監事名單,不能用提名沒過關、延任而變相留任,把責任再強化在執政黨身上。碰到公視朝野惡鬥,有媒體人建議,公視董監事應該總辭,不但維持參與公共媒體的風骨,僵局也很快可解。

持著要公視董監事總辭這看法的人有三個理由。第一,公視董監事這半年來已經發了兩次聲明,婉轉提醒當局,再來第三次如變總辭,時間剛好。其次,公視的僵局主要責任在執政者,如果這次朝野還不能先討論協商名單,只有公視內部反省才可能讓當局醒過來。第三,公視董監事如都自許為公共媒體的清流,這時候總辭,也能突顯捍衛公共媒體獨立性的格調。更重要的,立法院修法已過,董監事會不必管執政者要如何抵制或再拖延,或不和在野先協商名單,應就是總辭表態。

立法院會上周五(16日)三讀通過《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原本允許公視董事在未及時改聘情況下「延長職務至新聘董事就任」的延任條款。國民黨、民眾黨共同提案,立法院以贊成59票、反對49票表決通過此案。

藍白陣營主張,現行《公共電視法》設有董事延任規定,導致行政部門若未及時提出新任董事名單,舊任董事即可無限期延任,這是制度性漏洞。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指出,第7屆公視董監事任期已於去年5月19日屆滿,依法文化部應於前年11月底前提出新一屆名單完成改聘,但名單超過一年遲未送出,造成董事會長期延任。他認為,原本延任條款是為了協助「有心做事的政府」順利完成改聘,卻在實務上被濫用,淪為行政怠惰的保護傘。民眾黨團也支持刪除延任規定,強調公視董事應具備超然獨立與專業中立的公共性質,現行制度卻因延任條款,讓治理結構長期停滯,影響公視運作的正當性與公信力。在野修法通過後,將迫使主管機關文化部必須依法、即時提出新的人選,讓公視治理回歸正軌。

民進黨團則反對修法。民進黨立委范雲指出,問題不在於延任制度本身,而在於董事提名屢遭立法院否決。她轉述文化部說法指出,公視董事並非「肥缺」,而是無給職的公共服務志工,藍白長期杯葛提名名單,讓優秀的文化人、企業家與傳播學者在審查過程中屢遭否決與羞辱,導致後續難以再找到願意承擔的人選。

依據《公共電視法》規定,公視董事會由董事11至15人、監察人3至5人組成,董事與監察人候選人須送交由各黨派依比例組成的審查委員會,並經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聘任。上周五修法後,董事任期仍為3年,期滿得續聘,但須於任期屆滿6個月前完成改聘,不再有自動延任機制。

這條法案修正後,公視董監事會提名僵局,上周五後將進入新一輪戰場,依法董監事會將要解任。過去兩次朝野互鬥,導致董監事會分別拖延將近1000天才選出來,這回剛延遲過365天,藍白就拿出修法殺手鐧,乾脆讓文化部連延提機會都沒有。

當然,文化部如果不從,不是沒有相應對的辦法,例如到法院去申請暫時狀態,或是研究再提釋憲,都有拖延可能。但部份媒體人主張,這時候公視董監事會應該勇敢站出來了。

上周五公視董監事會第一時間針對修法發聲明了指出,早在去年11月即曾公開呼籲行政院加速董監事換屆改組作業,相關立場至今未曾改變,盼相關程序能儘速完成,以維持公共媒體正常運作。董事會強調,所有董監事均期盼能盡快完成交接,但在新任人選尚未完成改聘前,董事會若出現斷層、停止運作,恐將對公廣集團造成重大衝擊。

連續發兩次聲明,這屆董監事會已經很有勇氣了,有人更主張,雖然晚了點,但應該盡快總辭,讓朝野沒有任何再拖延的空間。上周的聲明中說,董事會如果出現斷層,恐將對公廣集團造成重大衝擊。但了解公廣集團運作的政府官員說,其實公廣集團運作數十年,早已如政府機關那樣有固定的運營流程,不會因為短時間的董事會停擺而影響,20年來兩次朝野亂鬥,2000天董事會時有時無,還不是過來了,公廣的同仁可能早已習慣了。

媒體界希望公視董監事現在就總辭,其實是認為這樣才能給執政黨壓力,同時不受在野的影響,這表示提名公視董監事沒有模糊空間。公視董監事既然自詡為公共價值的代表,面對朝野的不理性,或是不尊重公共媒體的獨立性,更應該勇於表態,留下混亂社會中值得肯定的風格,且依法而行。就算是執政者要再用任何方式抵制或拖延,董監事會都應要馬上說再見了。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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