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振家》司改十年,怎麼改成了「失改」?

照片為司法院官網截圖

【聚論壇范振家專欄】政府從2016年宣示司法改革,改革已談了十年。當年要讓人民信賴司法,如今北檢檢察官涉毒,機關再以請辭、送評鑑與「零容忍」回應。人民有權追問:十年的改革,究竟改善了監督,還是只練熟了危機處理的說詞? 

國民法官、犯罪被害人保障與評鑑新制,都是具體制度變動。但修法數量不能當改革品質,會議紀錄不能當公信保證。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已將司法官進用、監督與淘汰列為重點,一宗涉毒案不足以否定全部改革,卻足以檢驗成果報告裡的內控機制,到底有沒有運作。 檢察官是刑事司法前端的重要把關者,手握偵查與起訴權,也負有客觀查明事實的義務。當反毒執法者自己施毒,受損的不只是機關門面,更是人民對公平執法的信念。這次缺口由街頭盤查揭露,正提醒主管機關:平時考核與風險預警是否有效,不能只靠長官自我保證。 

這幾年的問題也不只這一件。石木欽與涉訟商人不當往來案,2022年懲戒確定撤職;吳亞芝檢察官七次將公務取得的書類、資訊傳給律師男友,懲戒罰款相當於十個月俸給,今年二審維持。已有查處,不等於內控健全;依法作成處分,也不妨礙社會檢驗懲戒是否足以維護職務倫理。這些積弊未必由司改造成,卻正是司改應該處理的對象。 

評鑑成效同樣值得追問。民間司改會今年一月指出,截至2025年底,法官法新制下,人民請求檢察官評鑑的成立案件仍為零。成立數不能預設配額,但程序是否過度排除、認定標準是否一致,主管機關必須提出說明。改革若只讓人民取得申訴資格,卻沒有便民、可受檢驗的審查程序,監督便容易成為櫥窗裡的制度。 

人才流失與工作超載,也早已不是新聞。2025年全國地檢署新收偵查案件約69.5萬件,較2021年增加約三成;據媒體報導指出,新北檢當年有10名檢察官申請離職,多名轉任律師者談及詐欺案量與結案壓力。離職原因多元,但人走了、案件留下,補實與減負跟不上,便只剩留任者分攤更多卷宗。 

檢察官也是人,會疲憊、挫折,也需要求助。本案施毒是否與工作壓力有關,尚待查證;高壓不能替違法開脫,個人究責也不能替制度免責。平時要求人人是辦案機器,出事後要求人人是道德聖人,最輕鬆的永遠是不必反省的管理者。 

民間司改會今年初已批評政府欠缺通盤改革願景,並要求改善司法過勞。執政者既把司改列為政治承諾,就該在尊重個案獨立的前提下,交代行政監督、人力配置與改革追蹤的成效。法務部應公布風紀通報時效、評鑑處理及離職補實資料,檢驗減負與外部心理支持是否真正可及。 

人民要看的,是違法能否究責、風險能否及早發現、辦案者能否獲得合理支持。若改革的成果總在簡報上,制度的責任總在個人身上,從蔡英文到賴清德,承接的便只是一本愈寫愈厚的成果報告。「司改」與「失改」只差一字,人民付出的,卻可能是對司法最後一分信任。

 

 

作者為大學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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