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失去身分補救新政 5個月內可提出恢復申請 不算非法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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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孟蘇菲/洛杉磯綜合報導】原本美國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USCIS)於今年5月10日發佈了嚴格計算F、J、M簽證持有者在美國非法滯留時間及懲罰後果的政策備忘錄,於8月9日起嚴格執行,意謂一旦前述其非移民簽證的合法身份失效後,第二天就算非法滯留。由於在該備忘錄公布的30天之內,收集公眾的意見與反映後,針對該項備忘錄進行最後修正,只要在喪失身分後,即時提出恢復合法身份的身請,在等待審理的時間,不算非法居留。

 由於美國移民局於今年5月發佈了嚴格計算F、J、M簽證持有者在美國非法滯留時間及懲罰後果的備忘錄,這項備忘錄規定,F學生簽證(F-1)及其配偶(F-2)、訪問學者簽證(J-1)及其配偶(J-2)、M職業學生簽證(M-1)及其配偶(M-2)在其非移民簽證的合法身份失效後,第二天就算非法滯留,並於8月9日起開始實行。

 該項規定原來指明,單次非法停留超過180天者,將面臨未來3至10年內禁止入境美國;若單次或多次非法停留時間超過一年者,並試圖非法入境美國者,將被列入永不得入境美國的名單。

 而新修訂的政策備忘錄,若持前述三種簽證者在失去合法身份後5個月內提交恢復合法身份的申請,在等待移民局審理期間,都不算非法居留。若是申請者被拒絕,則從被拒絕的第二天起,開始累計非法居留的天數。

 美國移民局局長法蘭西斯‧西斯納(L. Francis Cissna)在聲明中指出,「經過公眾參與及相關權益者反映後,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對非法居留政策做出調整,以解決反映者所擔憂的問題」。

 美國的F簽證是簽發給進行美國高等教育全日制學習的學生的簽證;J簽證是簽發給前往美國進行教育、藝術以及科學方面學術交流人士的簽證,即交流訪問學者簽證;M簽證是非移民短期學生簽證,主要由美國駐外使領館簽發給來美國職業學校進行全日制學習的外籍學生。外籍學生須在美國認可的專科學校、職業學校或者其他非學術性機構,如美容,剪裁,飛行,計算機操作,烹飪,舞蹈等,進行全日制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