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立法院
【聚傳媒奔騰思潮專欄】喧騰三年半的臺灣版《媒體議價法》,至今沒能立法。表面上朝野各黨與產官學各界都一再宣稱積極要推動,結果立法進展卻幾乎是原地踏步。到底是誰不敢推?背後潛藏的因素會是什麼?
《媒體議價法》的遠因是Google與Facebook等網路平臺興起,經常轉載傳統媒體的內容,讓許多人漸漸習慣在這些網路平臺觀看媒體內容,而不是到傳統媒體的官方網站。結果就是網路平臺的流量越來越增加,廣告收入也隨之提升;相反地,傳統媒體的閱讀人口與網路流量卻一路下滑,廣告收入也隨之減少。由於國際巨擘級的網路平臺幾乎都以美國為根據地,流量與廣告的轉移,不只發生在傳統媒體與新媒體之間,更造成了許多國家國內廣告資源的大幅流失,連帶也造成媒體產製經費的下降,造成媒體劣質化,動搖文化主題性。
許多傳統媒體業者主張,網路平臺的獲利有若干來自於使用傳統媒體的內容,應該把利潤分享給傳統媒體,至於分享多少或是如何分享,應該由網路平臺跟傳統媒體去洽談,這就是媒體議價。澳洲政府在西元2021年2月,以立法手段強迫國際網路巨擘必須跟當地媒體議價,否則就給予重罰。立法之初,Facebook強烈反彈,不惜下架所有澳洲媒體的內容,形同全面開戰。但是隨著加拿大等跟澳洲同屬大英國協的國家紛紛都公開聲援、力挺澳洲,最後Facebook與Google等網路平臺讓步,願意議價及分潤。據稱Facebook一年付給澳洲媒體的費用,大概是新臺幣14.4億元。Google等其他網路平臺各自另外議價。
前述金額到底多不多,很難講。最科學的方法是網路平臺開放後臺資料,讓公正第三方可以知道流量與換算的廣告等收益大概有多少。但是網路平臺絕對不會願意,因此只能議價。
2021年澳洲的《媒體議價法》立法成功,並且迫使網路平臺同意分潤之後,臺灣朝野就紛紛主張要跟進,當時相關部會首長也積極表態。轉眼三年半,蔡英文總統卸任,賴清德總統上臺,臺版的《媒體議價法》卻遲遲沒有完成立法。
為什麼會這樣?明明各界都表示贊同,難道是法案內容太難嗎?當然不是。可能的原因之一,是美方不同意臺灣這麼做,臺灣高層人士也不想得罪美方。除此之外,政府高層可能也擔心如果立法通過,這些網路平臺國際巨擘卻完全不理會,甚至也下架了臺灣的內容,到時就騎虎難下了。畢竟澳洲人口雖然只比臺灣多一點點,但畢竟屬於大英國協,英國與加拿大都是盟友,這一點很幫澳洲加分。
前述的難關是不是果真存在?如果是,建議政府不妨勇敢公開承認,坦承因為形勢比人強,臺版《媒體議價法》目前礙難推動。各界體認了政府的為難之後,或許還是可以積極起草法案以及連署推動,但起碼不會對政府存在不切實際的期望。當然,如果前述障礙根本就不存在,政府沒有任何為難,那更好。相信在全臺各界都支持的情況下,只要賴清德總統公開宣示要全力推動立法,臺版《媒體議價法》很快就可以通過,成為重要政績。
作者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歷史小說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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