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衡》科技執法加持!2025年交通罰單恐破紀錄35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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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論壇李宗衡專欄】​​站在2025年的歲末回頭看,台灣的交通罰單已不再單純是導正違規、強化道安的工具,而是演變成一門獲利極其穩定的超級生意。

這場名為執法、實為「財政大進補」的交通罰鍰,最令人詬病的,是政府理直氣壯地利用老百姓的不慎、疏失與疏忽,將人民的非故意過錯,轉化為國庫盈餘,而不是用來改良道路設計缺陷及交通狀況相關問題。

以下數據是依照警政署統計通報、各縣市年度決算審核報告、警察局罰款收入等官方資料估算顯示,​2024年全台交通罰單收入剛破300億大關,2025年(114年度)各地執行率與「科技執法」新增頻次,全台總收入預計將衝上330億至350億元的歷史新巔峰。

光是六都,2025年的預估實收金額展現了地方政府對交通罰單165億元的巨大依賴,以下是2022到2025年增長率及預估今年金額:

桃園市增長75.7%至26億

臺南市增長29.6%至17.5億

臺中市增長21.5%至30.5億

新北市增長14.8%至36.5億

高雄市增長10.3%至23.5億

臺北市增長9.9%至31.0億

以近年來大力推動「科技執法」的桃園市為例,其交通罰單收入在短短四年間從14.8億元一路飆升,2024年破20億元,至2025年預計將突破26億元,成長率高達驚人的75%,位居六都之冠。

這裡的荒謬之處在於:政府在法律上應將罰鍰視為「不確定的隨機收入」,但在財務編列時,卻根據往年數據將其視為「固定歲入」。

​當這筆巨額的歲入預算編列下去的那一刻,政府就已經預設了市民明年一定會犯下足夠多的錯。這等同於政府先設定了一個必須達標的KPI(業績目標)。

如果到了年底發現罰單收入進帳不足,預算出現缺口,警察就必須透過加強專案、密集臨檢來「努力執法」,直到填補財政窟窿為止。這種「預算倒逼執法」的邏輯,讓交通安全變成了數字遊戲。

​交通罰單的件數首位依然是「違規停車」。以新北市為例,一年開出的罰單量依舊維持在145萬件左右。政府心知肚明,這是停車位供給嚴重不足導致的民生缺失,但政府不解決停車問題,反而利用老百姓「不得不停」的困境大開罰單,將人民的無奈轉化為財政開源活水。

​2025年「科技執法」(可同時偵測『闖紅燈、超速、不停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行駛』等多項違規)全面接管路口,其本質不再是預防車禍,而是精準捕捉老百姓的技術性過錯。

魔王路口如台北市士林基河路與劍潭路口,一年可產出超過5.4萬張罰單,平均每天開出約150張,等同於每10分鐘就有一名駕駛受罰。

科技執法同時是實現財政收入最大化的高產能印鈔機,截至2025年10月,一般道路科技舉發件數已飆升至144萬 8869件。若與2022年相比,四年間成長已超過6.5倍。

在全台350億元的交通罰鍰總額中,單靠機器自動產出的金額預計約達140億元(約佔總額40%)。

其中,國道高速公路每年靠自動測速感機器等穩收約80億元;地方六都政府透過科技執法,每年約收60億元。估算金額及佔該市罰鍰比例分配如下:

新北市:15億,占41.1%

臺北市:12億,占38.7%

桃園市:11億,占42.3%

臺中市:10.5億,占34.4%

高雄市:7億,占29.8%

臺南市:4.5億,占25.7%

數據揭露了一個無情的財政現實:桃園市以42.3%的科技執法金額占比位居六都之首,代表桃園市府每收入100元罰鍰,就有超過42元來自機器自動產出的「高單價歲入」。

政府利用設計不良的標線、突然變動的車道配置,鎖定駕駛者的一時分神,將科技設備變成冷酷的自動業務員,從百姓的技術性疏忽中提煉預算。

最讓人民不能接受的是這筆交通鉅額罰鍰收入,並未實質改善交通安全,甚至未全數投入交通環境整改​,這幾百億大部分流向了政府的「大水庫」,被拿來填補行政支出、人事成本或財政還債。

這形成了一個病態循環:政府發現利用百姓疏忽來賺錢既輕鬆又穩定,因此更不願意花錢去補救那些讓人容易出錯的道路設計。

當改善道路工程太慢、太貴且沒業績時,政府選擇了最卑劣的一條捷徑——把百姓的疏失,當成國庫的提款機。

​​我們支持對酒後駕車等惡意違規的嚴厲處罰,但我們要求政府終結這場利用平民疏忽進行的橫徵暴斂。交通管理的邏輯必須從「抓錯」轉向「容錯」:

「​抓錯」是利用你的弱點:在原本寬敞的路段突然調降速限,卻不在前方醒目提醒,反而立刻架設測速照相,捕捉你那1秒鐘的減速遲疑與疏忽。這是為了財政進補,不是為了安全。

​「容錯」是體諒你的無心:透過彩色鋪面、縮小車道寬度等視覺設計,讓駕駛人主動感覺危險而自然減速;或在複雜路口增加緩衝帶與醒目警示,給予操作不慎者修正的機會。

筆者呼籲​:

1.專款專用,建立信任:應要求交通罰單收入100%專款專用於道路安全工程改善,切斷罰款與一般財政支出的連結,別讓「警察變成政府的稅吏」。

​2.執法歸位:科技執法應鎖定在「事故高風險的黑點」,而非執法「高績效的肥點」。

​每年350億元的交通罰單收入,不應該成為政府利用百姓弱點變成財政進補、吞噬公信力的慢性毒藥。我們要的是交通安全,不是利用道路設計不良、交通號誌缺失不足而開出的變相罰單!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系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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