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賴清德總統臉書
【聚傳媒特約記者吳思賢報導】賴清德總統日前演說時,經常出現搞錯歷史的情況。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日前為了聲援總統,表示國民政府來了,只是把台灣當成反攻大陸的跳板。有研究者指出,潘秘書長勇於辯護,可惜又搞錯歷史。身為總統府秘書長,應該要知道「國民政府」與「行憲後的中華民國政府」兩者完全不同。
專欄作家陳冠宇在專欄指出:必須釐清一個基本史實:國民政府在1948年行憲後即告終結。
國民政府是中國國民黨依據國父孫中山先生所著《國民政府建國大綱》,在西元1925年建立的革命政府體制,先後設於廣州、武漢與南京。這個政權本質上是黨國體制下的革命政府,其合法性來自國民革命,而非憲政制度。所以雖然名為國民政府,意思是代表全體國民,但要故意把它說成國民黨政府,變成只代表國民黨,雖然這是概念的混淆與錯置,但是在某種程度上也不能算是犯了太嚴重的錯。
然而,從西元1947年12月25日開始完全不同,因為《中華民國憲法》正式施行,從這一天開始,中華民國由訓政體制邁入憲政體制。
賴總統曾說台灣沒有參與制憲。其實當時的制憲國民大會,有十八位代表來自臺灣,是由臺灣省參議會選出:八縣各一人,臺北市一人,婦女代表一人,高山族代表一人,農會代表二人(含漁業代表一人),工會代表二人(含鐵路工人代表1人),商業代表二人(含航業代表一人),僑選代表一人。
名單包括農會代表洪火煉、漁業代表劉明朝、工會代表吳國信、鐵路工會代表簡文發、商會代表陳啟清、航業代表紀秋水、華僑代表郭耀廷。區域、婦女與高山族代表如下:顏欽賢(臺北縣)、黃國書(新竹縣)、林連宗(臺中縣)、李萬居(臺南縣)、林壁輝(高雄縣)、張七郎(花蓮縣)、鄭品聰(臺東縣)、高恭(澎湖縣)、連震東(臺北市)、謝娥(婦女)、南志信(高山族)。
隔年,西元1948年選舉產生第一任總統與副總統,蔣中正當選總統、李宗仁當選副總統。
可知西元1948年之後存在的已經不是國民政府,而是依據憲法選舉的「中華民國政府」。所以國民政府沒有失去大陸,也不必反攻大陸。
西元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已經是憲政政府。當時的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等機構,都是憲法體制下的政府機關。
當然,那時的中華民國政府因為還處於內戰狀態,沒有實施完全的民主制度,很快進入長期的戒嚴時期,留下不少威權統治與人權問題。
然而,批判威權是一回事,無視憲政存在是另一回事。潘秘書長不應該連國民政府跟中華民國政府都搞不清楚。
陳冠宇強調,在民主社會,人人都可以批評歷史、反省歷史,賴清德總統、潘孟安秘書長都可以,但是前提是必須尊重歷史的基本事實。一般民眾必須尊重歷史基本事實,總統等政府官員更必須以嚴格標準要求自己,否則,就會把歷史扭曲成政治鬥爭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