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廖元豪教授臉書
【聚傳媒特約記者吳思賢報導】行政院近日決定不副署《兒少未來帳戶條例》及《有線廣播電視法》等法案。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強調,任何一個學法者都不該覺得可以忍受這種荒謬局面,也就是「行政可以(用不副署)否決立法」,因為這徹底牴觸了民主政治的「依法行政」原則。
在三權分立的制度下,立法制衡行政,而立法是否合憲是由司法制衡。廖元豪指出,我國憲政連普通法院法官都不能逕行拒絕適用自己認為違憲的法律,為什麼行政院院長可以用「不副署」來使法律全面無法施行?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總統府認為《兒少未來帳戶條例》是立法權侵犯行政權。相較於此,行政院則說明不副署《有廣法》的理由是修法涉及黨政軍條款,與先前不副署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法內容相近,因此為了憲法平等及避免執法爭議,選擇不讓法律公布施行。
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莊伯仲表示,先前行政院發言人指出,不副署《衛星廣播電視法》是因「試圖為特定個案解套」。前後說辭矛盾,而且與所謂憲法平等及執法爭議無關。
副署原本是內閣制國家,閣揆對總統的制衡,現在變成對抗立法。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認為,行政院無權不副署,真的有不同看法可以覆議,或是申請釋憲,不能用不副署來賴皮。否則只要行政院認為法律可能違憲,就可以直接拒絕副署,那麼立法院的立法權與總統公布法律的憲政程序,都可能受到實質的影響。
廖元豪教授認為,人民選出立委,最終表決出來的法律案,居然可以讓非民選的行政院院長「一人否決」。這不僅反民主,也牴觸權力分立原則。莫非立法權與行政權都集中在「行政院院長」一人手上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