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亂》指責大陸「養套殺」「偷技術」,無法解決台灣果農的真正危機

照片為陸委會影片截圖

【聚論壇上官亂專欄】釋迦之亂延燒,可是陸委會的理由仍然是萬年不變的「拒絕大陸養套殺陷阱」,綠營支持者們也不斷渲染大陸「偷技術」的傳聞。就連台東地方農會參訪雲南的照片,最近都被編造成「把種植技術送給中國」。可是,這里面有很多常識謬誤。

首先,全球農業史本來就是一部農作物遷移史,今天台灣的很多優勢水果,也並不原產自台灣。

台灣招牌水果金鑽鳳梨,原產南美洲,台灣在17世紀前後開始種植鳳梨,真正形成現代產業則是在日本殖民時期和戰後。

最近被陸委會推上風口浪尖的鳳梨釋迦,也原產於中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後來台灣農業部門利用不同番荔枝品種進行雜交,培育出了鳳梨釋迦。

台灣最有名的愛文芒果,其實來自美國佛羅里達州培育的愛文芒果(Irwin)。20世紀引進台灣以後,因為南台灣氣候特別適合,品質反而超過很多原產地。更不用說來自馬來半島的蓮霧,來自印度的蜜棗了。

其次,大陸現在培養出了廣泛的外來優質水果,台灣水果只占一小部分。

比如嘉寶果(原產巴西)、車厘子(主要來自智利、美國)、榴蓮(東南亞)、朝鮮薊(地中海地區)、藍莓(北美)、牛油果(墨西哥)、陽光玫瑰葡萄(日本)、麒麟果(越南)等。

只要符合幾個條件:可以合法引進苗木(或經過授權引種),市場需求很大,有適合種植的氣候,有地方政府支持,就可以迅速突破技術瓶頸,實現規模化。

這是一個市場的自然選擇,並不是大陸針對某一地區刻意為之。

再說回綠營津津樂道的「偷技術」,可是最早的種植技術是台灣人自己帶到大陸進行推廣的,2010年左右台灣媒體就有報導。

到底什麼是偷技術?其實就是侵犯知識產權。比如沒有授權就大量繁殖受保護品種,盜取商業機密。

這種情況當然存在,但不是只發生在中國。例如日本就曾多次指控陽光玫瑰葡萄、草莓、和牛遺傳資源等新品種未經授權在海外擴散;歐美農業企業之間也長期存在類似的品種權糾紛。

還有,很多媒體把「水果被別人種」直接等同於「技術被偷了」,但法律上二者並不完全是一回事。如果新品種沒有在對方國家申請品種權,即使別人種植,從法律上也未必構成侵權。如果品種權已經到期(植物新品種權通常有保護期限),新品種也會進入公共領域。如果只是學會了栽培方法,而不是未經授權繁殖受保護種苗,一般也很難主張侵權。

因此,國際農業競爭中經常出現一種情況:道德上覺得別人占了便宜,但法律上卻未必能夠勝訴。

當然,現實的確是,大陸總能快速把高檔水果的價格打下來,這是「殺」嗎?

首先要明白,中國有幾個優勢:第一,市場足夠大。一個新品種剛出來,就有幾千萬潛在消費者。第二,產業鏈完整。從苗木到化肥、包裝、冷鏈、物流、直播電商全部一體化。第三,地方政府競爭。一個縣成功,隔壁縣馬上跟,形成產業集群。第四,科研推廣體系。各省農科院、高校、農業技術推廣站等,會不斷進行本地化試驗。

一旦一個新奇水果培育出來,價格迅速被打下來,幾乎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可是,如今民進黨政府最大的問題是,指望通過污名化的方式,可以阻擋一個市場的自然選擇。

如果大陸停止進口台灣水果,會被解釋為「經濟脅迫」;如果大陸自己開始種台灣水果,又可能被解釋為「偷技術」、「削弱台灣農業」。

可是,從全球農業發展的角度來看,任何具有商業價值、且適合本地環境種植的作物,只要不存在法律障礙,都很難長期只由一個地區獨占。

縱觀歷史,番茄來自美洲,卻成為意大利料理代表;辣椒來自美洲,卻成為四川、湖南飲食的重要組成部分;馬鈴薯來自安第斯山區,卻改變了歐洲和亞洲的農業;橡膠原產南美,後來東南亞成為世界主要產區;獼猴桃原產中國,但經過育種和商業化,新西蘭一度成為全球最重要的出口國。——難道新西蘭偷中國的技術?

最後,台灣政府真正該做的,不是把問題全部拋給大陸和「中共同路人」,應該意識到這種問題:不要把競爭優勢建立在「別人不會種」。因為農業史幾乎證明了一件事:沒有任何一種經濟價值高的水果,可以永遠只有一個地方能夠種。

因此與其阻止別人學會,更該思考如何讓自己永遠領先一代。另外,把科研重點放在持續育種,而不是保護單一品種。

尤其是要把知識產權做到國際化,而不是只在台灣保護。建立授權輸出,而不是封閉技術,把技術本身變成利潤,而不是什麼秘密。

如果一個新品種只在台灣登記,而沒有及時在主要出口市場申請保護,後續維權空間就會有限。因此,對真正有商業價值的新品種,應盡早布局海外品種權、授權制度和國際合作,而不是等到擴散後再尋求補救。

不要把競爭力建立在「別人追不上」,而要建立在「即使別人追上了,我已經走到下一步」。

 

 

作者為作家、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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