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思安》醫師拚救命車禍不治 高雄道安拚報表?

照片為高醫大附設醫院官網截圖

【聚論壇高思安專欄】十月十五日晚間,高醫心臟血管內科醫師朱志生騎車行經高雄市鼓山區巷道,與突然竄出的貓發生碰撞,倒地重傷,經搶救於翌日下午不治。媒體報導,當時他正要返回醫院工作。一位守護病人心跳的醫師,自己的生命卻在通往醫院的路上戛然而止。 

諷刺的是,朱醫師平日工作,就是替病人爭取時間、搶救生命;沒想到這回,自己卻沒能闖過生死關卡。依目前報導時序,他的死亡發生於事故後二十四小時內,符合A1分類的死亡時間條件。一位努力阻止死亡的醫師,最終也被死亡統計收錄。對家人與病患而言,那是一個無可取代的人;到了行政報表上,卻只剩死亡人數增加一人。這個反差,讓「交通安全」四個字格外沉重,也讓政府必須回答:報表能精確記下失去多少生命,治理究竟有沒有同樣認真地減少危險? 

社會感念他的醫術與仁心,政府與相關機構更應交代:當醫療人員努力把生命從死亡邊緣拉回來,制度是否也努力降低他們在醫院之外承受的風險?我們期待醫師接獲通知便及時投入救治,對於救人者如何安全抵達工作現場,也應提出具體保障。倘若對醫師的期待是「分秒必爭」,對道路風險的處理卻只剩「請多小心」,所謂生命至上,就成了醫院必須實踐、其他機關可以宣示的口號。 

政府最常用數據與KPI驗證政策是否達標,但交通A1事故的二十四小時,是死亡分類的時間窗,並非醫療救治期限;傷者即使超過二十四小時才因事故傷勢死亡,於事故後三十日內死亡者,仍納入三十日交通死亡統計。因此,不能把「撐過二十四小時」說成防制死亡達標,更不能將延後死亡誤認為成功救治。醫療團隊替傷者爭取到的每一小時,都值得珍惜;政府也應清楚說明,哪些成果來自事前預防,哪些仰賴事後搶救。若道路危險依舊,只因醫院更會救人,就宣布交通治理進步,那麼替政績止血的,依然是醫護人員。 

醫師可以搶救傷者,卻無法替道路改善視距、補足照明,更無法用心導管排除動物突然進入車道的風險。倘若可預防的危險始終留在街頭,醫療體系就得持續承接後果。道路安全留下的治理功課,不能一再交給急診室補考。 

本案的事故原因與責任,仍須依調查釐清。貓是否有飼主、現場照明與視距是否適當、是否曾有動物出沒或是相關通報,都應逐一查明。調查若發現可改善因素,就應該公布權責、措施與完成期限。「意外」可以描述事件的突然,卻不該成為行政追查的終點。 

動物管理也應納入道路安全。辨識高風險地點、建立通報處置流程、落實飼主責任,需要交通、動保及地方行政共同處理。事故之後提醒騎士提高警覺,當然必要;但提醒寫得再完整,也不能代替現場改善。

政府若只會叮囑人民小心,安全責任便又被原封不動地退回人民手中。政府評估道安成績,應交代死亡與重傷是否下降,也應交代危險路段改善多少、風險通報處理多少。醫師在病床邊替生命爭取時間,安全治理就應在道路上替生命減少威脅。 

救人者最後成為死亡統計中的一人,已令人痛惜;政府必須確保,報表增加一筆之後,改善也確實向前一步。否則,數字有人統計,危險卻留待下一個人承受!

 

 

作者為大學兼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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