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黃逸豪的喜劇本位主義粉絲專頁
【聚論壇陳朝平專欄】脫口秀演員黃逸豪,騎機車外出購物時,遭人開車撞傷。新北地檢署指揮警方偵辦後,赫然查知,有暱稱K的大陸人士因不滿黃逸豪在表演中諷刺習近平,涉嫌以45萬元的報酬,委託嫌犯鄭博軒蒐集黃的個資,指使設法讓黃斷手斷腳,無法登台演出。本案因而驟然升高為跨境鎮壓案例。
檢警調查顯示,鄭嫌接下「任務」後,先後找來黃家慶、游幃捷、范崇豪、廖本城等四嫌,收到25萬訂金後,於今年7、8月間在黃某機車上裝置GPS定位器,持續跟監,並於9月11日製造車禍,撞傷黃逸豪後,藉車禍報案資料回傳境外大陸人士K,索取尾款。K以鄭嫌等人並未將黃斷手斷腳,拒絕支付尾款。
本案業經新北檢署依重傷害未遂及違反個資法等罪嫌,起訴五人,並對鄭男求處5年6月以上徒刑,游男5年以上徒刑,黃男4年以上徒刑,范男3年6月以上徒刑,廖男2年7月以上徒刑。陸委會則嚴厲譴責中共涉嫌以「假車禍」對台進行跨國鎮壓,傷害台灣人民。
薔琵颱風來襲,停班停課,閒極無聊,幻想自個兒是虛擬「國民檢察官」、虛擬「國民法官」,茲就本案證據鏈的缺失,提出質疑,期盼新北檢署盡速補齊,勿枉勿縱,從速從嚴,以便嚇阻後續的境外鎮壓劣行!
據悉,新北檢署因黃某表演的卡米帝喜劇俱樂部遭人潑糞,心生警覺,進而查出本案恐涉及「跨境鎮壓」。
那麼,俱樂部遭人潑糞的嫌犯是否已到案?潑糞和假車禍的嫌犯是同一批人嗎?
鄭男等五嫌犯是通過甚麼通訊軟體和境外匿名人士「K」聯絡?line?Wechat?QQ?有無截圖或通話錄音?
犯案嫌犯若是「境外鎮壓執行者」和「在地協力者」,事發後,為什不銷毀通訊軟體上的紀錄?
K係匿名人士,檢調如何核實K是大陸人士?有無證據證明K負有跨境鎮壓的任務?彼此用何種通訊終端聯繫?手機?筆電?網吧電腦?IP地址在哪裡?
匿名人士K的代號是誰取的?鄭嫌告知?檢調賦予?K的代號有特殊意義嗎?K代表KMT嗎?為什麼不用D(DPP)或C(Communist)呢?
檢調單位如何證明鄭男等人是「在地協力者」?五人可有刑事犯罪前科?是否曾經出境到特定境外地區與特定人士接觸?
25萬訂金如何給付的?電匯?轉帳?檢調若能取得匯款帳號,應該可以順藤摸瓜,循線追查K的身分吧?
檢調是否追查過其他線索?雙方是否有債務糾紛、合約糾紛、江湖恩怨、情侶仇恨?還是,俱樂部的競爭者,買凶傷人?
輕微傷害的刑責與「反滲透法」有關的罪行相較,後者量刑應該更重。鄭男等嫌犯為什麼選擇「避輕就重」?
或者,鄭男等人以為把罪行推諉給匿名境外人士,可以避重就輕,掩飾罪行真正的原因,不料,弄巧成拙?
境外敵對勢力實施跨境鎮壓,應選擇具有影響力的目標,且鎮壓後能造成寒蟬效果者。黃逸豪脫口秀諷刺習近平,究竟有多少台灣人知道這事兒?哪裡需要跨境鎮壓?
黃逸豪何人也?有多少影響力?他若遭人斷手斷腳,消息最多也就在社會新聞版面上,佔個小角落,基本上沒影甚麼警告與寒蟬的效應,境外敵對勢力何必小題大作?
前不久,香港男子「跨境鎮壓」名嘴矢板明夫,也沒激起甚麼浪花。矢板明夫的知名度高出黃逸豪不只一滴滴,境外鎮壓,打矢板明夫一巴掌,卻要斷黃逸豪的手腳?
再說,香港男子「受雇」,跨境鎮壓矢板明夫,好像也沒「起出」啥金錢報酬,跨境鎮壓名不見經傳的黃某人,斷他手腳,只需新台幣45萬?買凶價格不合裡,是殺手降價?還是「在地協作者」搞不清楚行情?
新聞報導,鄭男等人施作假車禍時,黃某受傷哀號,鄭男等人善心大發,不忍打斷黃某手腳。跨境鎮壓如此溫柔?上回跨境鎮壓矢板明夫,也只是打鬆了他的門牙。看來,跨境鎮壓還真沒啥力道和威嚇呢!
說來,咱這虛擬「國民檢察官」還真好奇,按好萊塢大片或是國產驚悚劇的情節,俱樂部遭人潑糞、脫口秀演員遇車禍受輕傷,這樣的故事,似乎有些自導自演的影子呢!
咱這虛擬國民檢察官,盼望著檢調趕緊補強證據,千萬別紅了黃逸豪,卻漏了幕後黑手!
最後,容許我這虛擬國民檢察官「不識相」地提個問題:為什麼跨境鎮壓抓得到,跨境電詐抓不到?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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