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陳盛/司法要改革什麼?

 司法要改革什麼?

 中華民國憲法是部死憲法,憲法只能由大法官解釋,大法官一年解釋30個憲法爭議,無法追趕層出不窮的法律糾紛。

 美國各級法院都能解釋憲法,美國憲法是活憲法,也讓最高法院不能偷懶,每年做出200件憲法判決。

 死憲法只是一個擺設,各級法院都能解釋憲法,憲法就活起來了。

 現在兩個法官共用一個司法助理,法官累死,導致判決牛步化。

 如果一個法官有五個助理,判決會快很多很多。看到各級政府不斷擴張,每年浪費好幾億元,如果行政減省一點,司法擴增一點,司法就能改善很多很多。

 行政獨大,是民主政治的初階段,台灣的民主制度應該向2.0版邁進。

作者為紐奧良大學政治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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