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葉毓蘭專欄】研議多時的法警專業加給,行政院終於同意微幅、全部調升780元。我知道和大家的理想差距很大,相信法警朋友們對這個結果,仍有許多不滿與憤怒,但仍是向前跨出一小步,這一次的調整,不是一個終點,而是一個開始,我們就一起繼續努力吧!
法警與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同屬高危勞人員,雖然不同於「外勤警察人員出生入死」或「消防員赴湯蹈火」的冒險犯難,但是,法警負責法庭、偵查庭戒護安全的高壓工作,或至監所提解戒護收容人,都必須面對「許多不定時炸彈」。二十幾年前,曾有一名法警擋下「子彈」,奮不顧身與犯嫌博鬥,被子彈擊中手臂及腰部,所幸急救後保住性命;今年1月25日台中地院發生強盜犯欲脫逃,在打傷5名法警後被制伏。所以,法警的職務特性與危險性,絕對不像補習班所說的輕鬆、安全,實際上與警、消相差不遠,而這些年來,法警的勤務危險性更是「大幅提高」。
109年底,我接到 中華民國法警協會理事長詹彥峰先生的陳情,法警的專業加給已逾25年均未調整,且自107年起即開始向相關機關請求檢討調升,均未獲相關機關正面回應。
我得知之後,便立刻向司法院、法務部瞭解法警專業加給調升案的研議進度,多次公文往返得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基於公務員「衡平」等等理由,仍有許多意見。「衡平」的理由,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在處理許多軍警公教的權益議題,所堅持的底線,無不以此退回機關研議。我後續便利用委員會質詢、預算提案等等時機,和司法院林秘書長、法務部蔡部長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多次溝通、協調。
最後,人總初步同意「調升法警專業加給780元,需區分三級調整」。我堅決反對這樣的結果,調幅已經和司法院、法務部的規劃有明顯的落差,再分三級調整,辛苦的法警朋友,所獲甚微。
所以,我向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表達嚴正的反對,如果人總同意調升法警專業加給「780元」,就不應該再區分等級調升,最後也獲得行政院的支持。
政府不能在某一「危勞職務人員」之「殉職人數」過多或「憾事發生」時,在面對社會輿論及民代等壓力下,才來檢討他們的權益,更不應該以一種「看誰死傷比較慘重」就給予比較多的權益保障,這種負面、消極心態,是不應該的。合法、合理的核發各類加給,就是對第一線人員的保障與鼓勵,使他們能積極任事、無後顧之憂。所以,政府應定期通盤檢討各類「專業加給」,而為及時、合理檢討。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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