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黃蘭心專欄】我的朋友都知道,當客戶問我該不該提告的時候,經常會被我「勸退」。
提起訴訟,是一般人主張權利正當的方法,有的時候也是必要的手段。 但是,為什麼我通常會「勸退」客戶呢?
因為解決問題往往不只一種方法,訴訟只是其中一個選項,而且不一定是解決問題最適合的選項。打官司之前,其實需要先謹慎做好許多評估。訴訟除了花費當事人許多心力,和金錢、時間成本之外,還必須面對判決結果不一定盡如人意的可能性,或是承擔結果超出預期的風險。
如果對判決結果不滿意,要不要再上訴呢?不上訴可能不甘心,然而,再上訴意味要投入更多精神、時間和金錢......。因此,如果有其他的方式,可以更省錢、更有效率處理客戶的案件,我通常會「勸退」客戶,建議優先採用其他快速經濟的替代方案,而不是立即採用訴訟方式解決問題。
但是,不提告,不表示不需要找律師。「要不要提出訴訟」,和「要不要花錢找律師」其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現在網路資訊很發達,客戶往往會自己上網做很多功課。然而專業的律師,除了對客戶目前遇到的糾紛的相關法律問題,能給予專業的建議,使客戶權益可以獲得保障,也能幫助客戶釐清法律上有意義的事實。當事人往往關心則亂,律師能以客觀理性的角度,協助當事人梳理脈絡,並且在各種可能的解決方案中,幫助當事人分析利弊得失,決定優先次序,擬定處理策略,協助當事人決定處理方式。
因此,無論是否打官司,當遇到糾紛時,仍建議先諮詢律師,保障權益。
作者為律師
照片取自司法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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