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元之》美籍兒少猥褻犯竟一個月才抓到遣返?!

照片為網路流傳公文,取自作者臉書
     【聚傳媒葉元之專欄】美籍兒少猥褻犯(W君)來台37天,在前幾天經媒體批露,引起社會軒然大波後,政府才動起來。傍晚找到人,隔日遣返美國。
    整個事件凸顯政府無比顢頇,像個恐龍一樣,從美國在台協會示警,到學校收到公文、警政署開始找人,整整過了一個月!一個月!實在有夠扯!
    從網路上流傳的公文來看:
美國在台協會10月2日發出電子郵件,告知移民署,W君已於10月2日清晨入台,且未按址居住。
    移民署隔了快10天,於10月11日發文給警政署、勞動部、教育部,說W君可能危害我國利益及善良風俗,請各機關依權責處理(協尋)。
    又隔了兩星期,教育部才於10月24日發文給屏東縣政府,要求清查轄區學校是否有聘任W君當老師;再隔一星期,到了11月1日,屏東縣政府才將文轉給轄區各高國中及國小,並要求於11月6日回覆。
    看到了嗎?以教育單位來說,從美國在台協會10月2日示警,到11月1日學校收到公文,整整過了一個月!若W君動作快一點,很有可能就成為外籍老師了!學生安全誰來顧?
    而我們的警政署,在10月11日收到通知後,也完全沒有動作,直到媒體批露後,才立刻在一兩天內找到人。
    所以若媒體沒報導,社會大眾不知,這人就可以不去找?真是太細思極恐!
    另一個議題是,此事在前幾天被媒體披露,移民署馬上出來證實,並完整公布了W君的長相及資料,讓各大媒體報導。那為何每次國內有狼師犯案,像之前有幼兒園教保員性侵猥褻39位學童,媒體都不敢報導狼師姓名,深怕被衛福部罰?
    針對此事質詢衛福部,保護司科長黃瑞雯答說,兒權法69條有規定,是針對兒少的個資是不能公布的,是媒體過於擔心。
    但實際上是,衛福部私下一直恐嚇媒體,不要違反兒少法,導致媒體不敢報。科長才說,衛福部未來會找媒體及兒少代表來討論,做一個媒體報導兒少受害事件的樣態彙編,讓大家在報導上比較周全。

 

作者為立法委員
●專欄文章,不代表J-Media 聚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