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稱事實查核中心搞錯事實 行政院違法任命二二八董事長

照片為張若彤臉書截圖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冠宇報導】這真是超尷尬,標榜專門查核事實的事實查核中心,竟然被專家指出搞錯事實。

法律與文史專家張若彤在臉書撰寫一篇文章,題目為〈大家要小心!事實查核中心也會搞錯喔〉,指出事實查核中心認為二二八國家紀念館館長楊振隆非總統與行政院長提名,而是「董事會提名、董事成員選聘」,這是錯誤,因為二二八紀念基金會的董事長、執行長的任命,就是行政院的權責。這篇發文也分別標記了事實查核中心及董事長羅世宏,但至截稿時間,還沒看到事實查核中心在官網或臉書回覆。

張若彤花了五年時間撰寫《如是二二八》案三本二二八專書,糾正很多錯誤歷史認知,廣獲好評。

事實查核中心先前認為:「網傳楊振隆曾犯殺人罪行,這一點屬實;外傳其薪津高達每月三十萬且享18趴優惠存款,查證結果,月薪只有約每月十六萬,一年的薪津福利等總和約一百九十萬。」至於楊振隆的任命案,並非總統與行政院長提名,而是「董事會提名、董事成員選聘」。

張若彤嚴正指出,事實查核中心弄錯了。二二八紀念基金會的董事長、執行長的任命,就是行政院的權責。根據現行有效的〈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政府投資之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人選選派前須經行政院核可機構一覽表〉,財團法人二二八紀念基金會的董事長、執行長,都是受行政院管制的。選派「之前」都要先經過行政院核可。他還附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相關資料以供查證。

張若彤認為,二二八紀念基金會這個花了國庫一百億的機關,是依據《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所設立的,不是一般民間的財團法人。其董事長、執行長的任命,行政院卓榮泰院長是要批的。事實上是層峰先喬好之後,院長批了,再由主管機關內政部交基金會「照辦」,把後面的程序走完。事實查核中心的說法,完全錯誤。這個任命若好,卓院長應居首功,大眾若覺得怎麼可以任命一個有殺師歷史的人來當轉型正義天使,追尋禍根,也應該找卓榮泰、甚至找賴清德負責。

張若彤說,在「大罷免大成功(誤)前夕,2025年7月24日,原本的二二八執行長楊振隆,高升二二八紀念基金會董事長。」他強調「殺師什麼的就不再講了,這個任命不只是觀感問題、更是個違法的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