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海鯤艦試航 臺船新聞稿充滿疑點

照片為臺船新聞稿截圖

【聚傳媒張競評論】海鯤艦未配錨具出港試航,本日成為立院質詢焦點;在此提出下列幾點看法,祈請各方參考並不吝指正。

 

首先必須指出,立法委員與社會公眾所關切核心重點是「航行安全」,但臺灣國際造船公司與國防部顯然是更重視是否「影響海上測試」;所以質詢問答往來就變成雞同鴨講沒有交集。

 

其次海鯤艦是否符合安全出港海試所需之適航條件,其實不應該是僅由專案團隊、國外技協及最終使用者所決定;因為這三者在本質上都是背負要讓海鯤艦儘快出廠交艦壓力之「利害關係者」(stakeholder),因此其公信力必然會受到質疑。

 

海鯤艦能否符合最基本適航安全標準,其實應由負責船舶航行安全檢驗法人機構,扮演公正第三者實施檢驗,確認是否符合適航安全標準,再由權責機關港務局核准其進出港,才能獲得社會信任,杜絕無端置疑。

 

再者就是臺灣國際造船公司在新聞稿提到「制定安全規範及風險應處措施」,對於未配備錨具出港海試之安全規範及風險應處措施,其實就應完整公佈說明,接受社會公眾與專業社群檢視,這才是杜絕各方質疑之正本清源方案。

 

此外新聞稿中「錨機刻由原廠調校中,日後將回裝」更是在迴避問題焦點玩弄話術,存心顧左右而言他;德諺所說:Die halbe Wahrheit ist die beste Lüge.半真半假是最有效謊言。確實這種對真相存心只將話只說ㄧ半,完全不解釋為何要將錨機送返原廠調校?到底當初發生過什麼問題,不將話說清楚,最後更讓人覺得此地無銀三百兩,更是啟人疑竇。

 

最後就要談到新聞稿中提到《船舶法》第四條第1項所稱「軍事建制之艦艇」;請容吾人提醒臺灣國際造船公司,海鯤軍艦尚未交艦成軍,海軍尚未辦理接收程序,根本都還未納入軍事建制體系,財產產權明顯仍屬於臺灣國際造船公司,其本質仍屬於尚未交付之商品,豈可魚目混珠亂打烏賊戰,隨便將海鯤艦定位成「軍事建制之艦艇」?

 

海鯤艦未配備錨具仍出海試航,被人向媒體爆料,證明造船團隊人心不安情緒浮動,試航作業未能取得內部共識,敏感消息不斷外洩曝光,臺灣國際造船公司要注意保密控管,更要注意對內溝通說明,免得再起爭議紛擾不斷。

 

作者為英國博士、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曾任國軍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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