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新北市政府毒品防治辦公室
【聚論壇苑丹東專欄】台北市長選戰最近打起一場「毒品名詞戰」。某候選人十二年前文章被翻出,曾經主張建立社區中心,提供吸毒者「毒品與乾淨針頭」,並稱應「把毒品和藥品劃上等號」;如今則解釋,當年談的是國外公共衛生「減害政策」。問題是,減害可以解釋清潔針具,也可以解釋美沙冬,卻不能一句「公共衛生」,就把「提供毒品」四個字自動消毒。
美沙冬替代治療當然有醫療實證,清潔針具也是降低愛滋及血液傳染疾病的重要政策。把減害說成鼓勵吸毒,是反科學;但把所有毒品政策爭議都塞進「減害」兩字,同樣是在偷懶。中華民國防疫學會即指出,美沙冬主要針對鴉片類成癮,並不等於社區可以開放供應非法毒品。 更大的問題是,今天的毒品世界早已不是十二年前。
昔日談海洛因、美沙冬,今天年輕人面對的卻可能是一顆偽裝成電子煙的「喪屍煙彈」。依托咪酯從二○二四年列管、升為二級毒品,到今年六月二十七日再升列第一級毒品,短時間連續升級,正反映新興毒品的擴散速度與危害。警政署甚至將毒品與毒駕視為複合型公共安全風險。
毒販早已進化成「產品經理」:換成分、換包裝、換煙彈,甚至混合多種物質;我們的政治論戰卻還在爭論Drug翻成中文究竟是「藥」還是「毒」。毒品已經跑到下一個版本,政策卻還在替十二年前的文字更新註解,這才是真正令人憂心之處。
成熟的毒品治理從來不是「嚴打」與「減害」二選一。販毒要查、製毒要斷、成癮者要治療、清潔針具要依實證推動;但面對依托咪酯、合成大麻素與各式新興毒品,更需要快速列管、校園預警、毒駕防制及跨部門監測。
政治人物可以修正十二年前的想法,但不能只修正十二年前的說法。 因為今天需要減害的,不只是成癮者,而是可能在校園碰到毒煙彈的孩子、可能在馬路遇上毒駕的市民。 減害不能變成語言減毒;公共衛生更不能成為模糊毒品紅線的政治卸妝棉。
作者為管理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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