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賴清德總統臉書
【聚傳媒特約記者陳冠宇報導】賴清德總統日前談及民進黨徵召的台北市參選人沈伯洋時,提到他認養女兒雖沒血緣但感情很好,也提到沈伯洋夫妻同樣沒血緣也感情很好。這句話可能讓不少年輕世代覺得突兀。因為在習慣現代《民法》世代的認知中,夫妻本來就不能有血緣關係。作家吳思賢在《聚論壇》專欄指出,年輕世代覺得突兀,恰恰反映了台灣社會在短短幾十年間,婚姻觀念與法律秩序經歷了翻天覆地的質變。
吳思賢表示,台灣婚姻型態的巨變,關鍵在於法律的強制介入。隨著現代醫學與優生學的普及,社會逐漸意識到近親通婚會大幅增加隱性遺傳疾病的發生率,導致下一代罹患先天性疾病的風險激增。
吳思賢說,就在不算太久之前的台灣,有血緣關係者結婚其實非常盛行,被認為是親上加親的好事。這種表親婚,指的是表親之間結成的婚姻。
吳思賢指出,先前舊法只對堂親結婚有八親等以內不得結婚的限制,卻對表親結婚則沒有相同限制,直到西元1984年《民法》修正,正式將「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擬定為禁婚親。由於表兄弟姊妹屬於「四親等旁系血親」,從此之後表親通婚的習俗,才在台灣正式走入歷史,成為法律明文禁止的無效婚姻。
這條法律的修正,劃開了台灣婚姻史的兩個世代:前一個世代:親上加親是家族祝福。後一個世代:近親通婚是法律禁忌與醫學風險。
文史作家、台灣藝術大學賴祥蔚教授曾經撰文指出,他當年親眼看見《民法》相關條文當年剛修正通過時,經過新聞媒體報導,許多即將結婚、甚至已經在籌備婚禮的表親有情人,瞬間如同從天堂跌入地獄,有些人直接痛哭流涕、不能接受,有些愛侶甚至趕在法律生效之前辦理結婚典禮,然後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果被公務員勸阻。至於從小對表親暗懷情愫,雖然還來不及表白,卻以為可以長大後可以近水樓台先得月的有情人,因為這次修法而在許多夜晚含淚入睡者,更不知有多少。
吳思賢表示,回到賴清德總統的發言與輿情反應,年輕一代之所以覺得「夫妻沒血緣」理所當然,是因為他們出生、成長是在《民法》修正之後的台灣,腦海中內建的邏輯就是「婚姻=無血緣的結合」。
吳思賢說,對於出生於1950年代末期、走過傳統台灣社會轉型期的賴清德而言,在他的成長記憶與同輩及長輩的經驗中,必然看過許多「親上加親」的結合。對那個年代的長輩而言,親上加親,不只是加強家族紐帶、也比較不會有婆媳問題,因為彼此本來就是親人及熟人。
年輕世代或許可以問問家中的長輩,就會知道在父母或是祖父母那一代,有不少人都是表親之間「有血緣關係」的親上加親結合。